从1986年开始我国政府进行了近十年来有组织的股份制和股票市场试点 ,至今股份经济已有相当规模,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也暴露出许多问题, 客观公正地加以总结是股份制和股票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基础。 一、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市场试点取得的成绩 1、股份制和股票市场在筹集扩大再生产资金方面显示出独特的功能,对于 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当前各行各业各地区对于股份制改造和发展股票市场都有很高的热情,股份 制企业规模迅速扩大,经济效益比较好。截止1994年底,我国股份制企业已 达3.3万家,比1993年增长1.52倍,其中股份有限公司6326家, 股本总额2867.56亿元,股份制的范围已拓宽到各行业和各地区,不少国 有特大型企业也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造。1994年底,有107家股份制企业进 入全国最大500家工业企业的行列,62家股份移企业进入全国最大500家 服务企业。股份制企业销售额在20亿以上的达到23家,10亿元以上的有7 3家,股份制企业经济效益明显高于其它类型企业,1994年全国股份制企业 平均销售额增长率为62.73%,利润平均增长率为108.74,净资产平 均增长率为42.39%。 2、股票市场已经初具规模,与国际市场的接轨也迈出可喜步伐。 目前我国除NET、STAQ两个法人股市场外,以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 易所为核心,已经形成全国性的股票市场。截止94年底,沪深两所上市公司达 211家,流通股本总额545.69亿元;上市挂牌交易的股票总数345只 ,其中A股1101.1亿股,成交额累计为8127.75。B股成交34. 51亿股,成交额累计124.69亿元。在市场建设方面,沪深两地都开通了 卫星双向网络体系,为市场进一步发展在技术保障上打下了基础。1994年, 全国证券经营机构567家,遍布全国的证券业务部已达5000多个,证券从 业人员6.75万,中介服务机构约3.2万家,中介服务人员14.5万人。 为了尽快与国际市场接轨,我国证券机构与境外证券市场进行了频繁的接触交往 ,并已安排少数企业到境外上市。截止94年底,已有9家企业在香港上市(H 股),2家企业在美国上市(N股),其中H股成交累计达10.29亿股。H 股、N股的发行交易对于加速国内企业机制和会计薄记水准向国际惯例靠拢是十 分有益的,对于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也能提供有益的借鉴。 3、有关股份制和股票市场的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并基础形成了一套管理体 1992年,国家体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及十多个配套文件。在此 基础上,根据实践不断总结,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 行条例》,1994年全国人大又通过了《公司法》,除这两个最主要的法律法 规以外,先后出台的法规还有《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禁止欺诈行为暂 行办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招股证明书的内容与格 式(试行)》等,证监会还会同财政部、有资产管理局、司法部、审计署及分别 制定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法规基本构成了一个体 系,股份制和股票市场运作无法可依的状况已有所改观。与此同时,政府对股份 制和股票市场监督管理也形成了一套模式,即以国家证券委员会其下属的证券监 督委员会为主体,多部门参与的管理体制,这对于更有效地推进我国股份经济的 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 二、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市场试点存在的问题 鉴于我国股份经济出现的时间还很短、改革措施没有完全配套等因素,改革 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很正常,但是实践中暴露出的一些普遍性和长期性问题, 值得引起注意: 1、股份制改革对于增强国有企业活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没有产生预期效 截止1994年底,我国股份制企业总股本结构中,国家股占30.21% ,法人股占43.2%,个人股占19.4%,外资股占1.9%。国有股的所 有权代表者依然是企业过去的主管部门,许多企业决策权仍控制在政府手中,政 府仍然是一身二任,政府对企业的管理方式没有多少改变。有些股份制企业股东 大会形同虚设,重大决策仍然由主管部门确定,董事长、董事、监事、监事会主 席、总经理仍然由上级主管部门和组织部门任命,政企关系依然如旧。此外股份 制企业信息披露也不规范,股东对企业经营情况很难准确了解,有些企业甚至在 召开股东大会时还规定只有拥有一定股数的股东才能出席股东大会,小股东只有 合作且股数达到相应标准才能推举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许多企业在改制以后,老机构未撤,新的机构(董事会、监事会)必须增设, 使原来庞大的机构更加庞大,而且新老机构(如老“三会”与新“三会”)之间 关系难以协调,工作效率很难提高。企业经营仍然是主要领导说了算,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