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帝国为肇端,在1800年至1945年的漫长历史中,欧洲大学的格局发生了很多变化,有些是以渐变的方式进行,有些则是革命式的突变。现代早期的某些源于中世纪的大学结构,在欧洲的许多地区特别是在英伦诸岛、欧洲南部和北部的半岛地区,一直延续到19世纪。与此同时,在法、德两国则出现了迥然不同的、崭新的大学组织模式。在某种程度上,这些模式决定了那些有着古老大学国家的改革范围和那些新兴民族国家新大学的创办。到19世纪末,德国模式(即所谓的洪堡模式)盛行于整个欧洲大陆,并影响到法国和英国的两类模式。渐渐地,这种模式也陷入危机之中,越来越难以适应工业社会和知识发展以及大学机构的需要。在柏林大学成立一百年后,1910年威廉皇帝协会(Kaiser-Wilhelm-Society)的成立是一个持续变革的信号,它标志着大规模研究以及研究逐渐从教学中分离出来的时代的到来。 德国和法国的大学变革 1789年,欧洲仍在运转的143所大学中[1],有35所在德国,共有7,900名学生,其中40%在四所最大的大学,即哈勒大学、哥廷根大学、耶拿大学和莱比锡大学。在大革命期间,18所旧大学及斯图加特大学消失了。16所幸存的大学是爱尔兰根大学、弗莱堡大学、吉森大学、哥廷根大学、格瑞夫斯沃德大学(Greifswald)、哈勒大学、海德堡大学、耶拿大学、基尔大学、柯尼斯堡大学、兰茨胡特大学(Landshut,1825年迁往慕尼黑)、莱比锡大学、马尔堡大学、罗斯托克大学、图宾根大学和维尔茨堡大学(Würzburg)。普鲁士建立了3所新大学,其中最有影响的就是1810年在柏林创办的弗里德里希-洪堡大学,以弥补《提尔西特和约》(the Peace of Tilsit)签订后哈勒大学划归威斯特伐利亚的损失。1811年布雷斯劳(Breslau)及1818年波恩两所大学的重建,意在强化普鲁士的统治;1815年后,普鲁士控制了从占领的波兰领土到天主教的、受法国影响的莱茵地区这样一片广大地区。19世纪后半叶,普鲁士的三所最重要的大学都融入到了洪堡模式[2]。 在法国,变化更为明显。在大革命期间,从1789年12月22日(将大学与新成立的政府各部相联系)至共和三年风月7日(7th vent se of the Year Ⅲ,即1794年2月27日),随着前后矛盾的法律法令的颁布,中学以及神学院、医学院、文学院和法学院消失了,中学则被取缔。[3]在相对具有创造性的国民大会(the National Convention)统治期间,随之而来的罗伯斯比尔(Robespierre,1758-1794年)政府和督政府(Directory,1795-1799年)、直至拿破仑执政府及帝国时期,官僚机构的管理日益严厉,大学自治完全失去空间。大学被专门学院取代:1794年后,巴黎、斯特拉斯堡(Strasburg)、蒙彼利埃(Montpellier)有3所医学院;1804年前后,整个帝国只有12所法学院;而每个学区各有两所的文理学院成了国立中学和中央管理部门的附属,以授予正规学位中最低级的学士学位或颁发毕业证书。幸运的是,拿破仑没有伤害实用性的学术创新中心和源于旧制度的著名教育机构。例如法兰西学院以及后来成为博物馆的动植物园(the Jardin du Roi),还有在大革命期间建立的其他机构,诸如艺术与商业博物馆(the Conservatoire des arts et m é tiers)、法兰西学院(the Institut de France,五大学院的中心学院)、东方语言学校(
cole des langues orientales)以及为数众多的专门学院,培养军事工程和炮兵军官的巴黎理工学校(
cole polytechnique)、培养其他军官的圣西尔军校(Saint Cyr)和培养大学教师的巴黎高等师范学校(
cole Normale)[4]。 如此不寻常的分化和专门化,恰恰说明了法国大学的多样性与德国大学所形成的鲜明对照。这一直是整个19世纪政治和知识变迁的主题。1816年复辟后,法国由于领土和财政的损失,突然撤销了17所文学院和3所理学院。七月王朝和第二帝国相继不同程度地新建了一些机构。第三共和国面临着地方势力的强大压力,不敢像德国那样聚集几个大学中心。1896年,16所大学得到重建,以制衡巴黎高校的优势地位[5]。 拿破仑大学模式 19世纪上半叶,法国的大学体制与欧洲其他国家有很大的不同。在很大程度上,它是在一片空白的基础上建立的,而欧洲其他的大学,虽然有些改革,但基本上仍沿用了中世纪或旧制度时期的结构。拿破仑的大学政策既保留了18世纪的某些创新,如专门学院,又颠覆了大学向全体开放的体制,而这是激进革命时期的一个特征。拿破仑的政策有三个主要目的:首先,为维持大革命后的政府和社会培养政治和社会稳定所需的官员;其次,确保教育与新社会秩序的和谐,防止出现新的专业阶层;第三,对思想自由加以限制,避免对国家造成威胁。虽然做出了些许让步,但专制仍无处不在:在学校的主导模式(甚至是在学院)方面;在对国家文凭的控制,这种文凭只向被严格限定的职业如公务员和特殊职业的人群开放;在对候选人的甄别和考试,甚至对那些无需甄别的职业也是如此;在对学习计划的统一和详尽的规定方面;在政府对学位授予的垄断上。帝国大学是大革命后重建的唯一法人,但是,它与中世纪和旧制度时期的法人没有任何共同之处。它承接了专门学校和学院的教学组织,是政府控制的法人,并被整合到国家的文官等级体系中。 这个体制包含着对不同专业和不同职业轨道的僵硬划分。简言之,它代表了与洪堡的大学理念截然不同的高等教育结构。在德国大学中,学术性的文理学院(采取了哲学院的形式)承担着激励创新的功能,这在法国大学模式中却无从体现。除巴黎大学外,学术性的文理学院仅限于举行学士学位考试和为热心的业余爱好者举办讲座。研究和创新只限于著名的教育机构:在索邦和法兰西学院举办的为数不多的讲座以及法兰西学会和学者社团。到1860年,巴黎以外的法国大学成了一片沙漠。尽管当时的舆论和历届政府都曾试图改变这种局面,但是,教授的最终目的还是回到首都,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曾在巴黎的大学校求学。其结果是,在19-20世纪之交的改革前夕,已不可能开展真正的学术活动和为公众提供文学讲座。 高级的专业教育虽然是一项风险投资,但仍由中央政府负责实施。学费构成了成本的大部分。在第二帝国期间,文学院和法学院确实实现了盈余。由于大部分研究是在学院外进行的,因此,图书馆、教室和实验室以及其他辅助材料等方面的投入,都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其结果最终导致德国大学在学术上扩大了对法国同行的领先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