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外商投资企业党建工作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 容,并摆上议事日程,总结经验,探索发展新路,提高工作水平,这是党的十四 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具体要求。厦门特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外商投资企 业已成为经济特区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的力量,其数量、规模、产值在原有的基 础上提到一个新的档次,与之相适应的外商投资企业党建工作亦上升到一个新的 水平。在经济特区进入重点发展,全面推进,增创新优势的新阶段,迫切要求我 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新路子、解决新问题,使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党建 工作与其经济地位一样跃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一、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 截至1995年11月份,我市共签订外商投资合同3399项,投资总额 126.1928亿美元,外商实际到资49.2712亿美元。累计已开业投 产的外商投资企业2338家,其中独资企业1281家、合资企业816家、 合作企业241家,仅台资企业就有1240家。还有外商驻厦代表处927个 。员工15万人。1994年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154.9800亿元,占 全市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69.77%,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我市新经济的增长点 ,已成为特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目前,全市共有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253 个、独立党小组47个,党员3428人,覆盖623家企业,占已开业企业总 数的26.65%。有3名以上党员的企业,具备建党条件的基本上建立了党组 织,有零星党员的组建联合支部或就近挂靠党组织或关系保留原单位党组织,大 部分党员落实了组织关系,参加了党组织生活。 二、外商投资企业党建工作的几点做法 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在市委领导下,把外商投资企业党建工作作为全市党建 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来抓,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跟到那里的 原则,积极探索外商投资企业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在实践中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外商投资企业党建工作需要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亲自抓,这是外商投资企 业党建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去年,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石兆彬和现任市委 副书记、组织部长陈维钦等领导同志亲自听取了三次外商投资企业党建工作的专 题汇报,并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为今后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解决了部分长 期没有得到解决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中遇到的问题。杏林台商投资区的历任 区委书记等领导都亲自深入台资企业做台商的工作,抓好党组织的组建使杏林区 的外商投资企业党建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建立健全了党建责任制。1995年 5月,市委书记与各县区委书记、市直有关委办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签订 了党建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党组织抓好外商投资企业等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责 任,并将基层党建工作纳入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明确规定,各级党组织书记作 为第一责任人应对基层党建工作负重责任,根据完成工作指标的情况予以奖惩, 没有做好这项工作便是失职。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党建工作 已成为各有关部门领导的共识,明确的责任成为他们工作的动力。目前,一级抓 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正在形成。 (二)同心协力,齐抓共管 党建工作不仅是党务部门的责任,也是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我们始终同 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克服单纯党务部门抓党建而带来的信息不 灵、工作难开展的被动局面。外资委、工商局每月初向市委组织部通报上个月全 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项目、注册登记、开业投产情况;经济主管部门通报企业生 产经营情况;公安局、劳动局通报外来人口和企业务工情况。市委组织部还通过 工商局,结合工商年检,及时摸清企业数、员工数、党员数等有关情况,建立了 企业档案,实行电脑管理,为党组织的组建工作提供了基础性资料。1995年 我们又借公安部门颁发《暂住证》和劳动部门颁发《务工证》之机,对外来员工 中的党团员进行登记,进一步督促外来员工中的流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或出具党 员证明,也为实施《流动党员活动证》做了准备。 在抓好党组织组建的同时,我们还带动促进工会、共青团组织的组建。对不 具备建党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先组建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在抓外商投资企业党 组织的组建工作中,做到“三个相结合”,即党务部门为主抓与有关职能部门配 合抓相结合;常抓不懈与阶段突击抓相结合;组建工作与服务企业相结合。市里 多次的组织人力,深入企业调查摸底,做外商的思想工作,抓好党组织的组建工 作。各县区也如此,湖里区邀请公安、消防、税务、海关、工商、邮电、供水供 电等部门的同志参加外资企业的党建调研工作,同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受到企业 欢迎,大大提高党组织组建率。同安县委组织部调查走访全县215家外商投资 企业,共建立31个党组织,覆盖52家企业,占有党员企业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