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排名产生的初衷是为了评价大学的办学质量,彰显大学的办学影响力。但是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科技、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市场化趋势,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大学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大学排名的自我测评功能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大学排名的社会服务性功能越来越强,大学排名逐渐成为家长和学生择校、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政府衡量教育质量、配置科教资源的重要依据之一。[1]大学排名在执行社会服务功能时涉及多个利益主体——大学排名机构、大学、政府、学生及家长、用人单位。大学排名过程中不同的利益主体都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和质量要求,致使利益主体间的博弈不可避免。 按照博弈理论,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相关利益关系,本身是一种博弈关系。所谓博弈关系,是指决策和利益相互影响的主体(局中人)间的相关关系。在博弈中,每一局中人都有一系列不同的可供选择的行动方案或策略组合,局中人对行动方案或策略组合的选择取决于他们对不同方案或策略组合的理性偏好。而每一局中人博弈结局的利益获得,不仅取决于自己选择的行动方案,而且还取决于其他局中人采取的相应策略。总的来看,博弈有两种类型:零和博弈与非零和博弈。零和博弈是指博弈的结果是各局中人得失之和恒为零。一方所得正是一方所失,局中人在利益关系上表现为相互对立,互不相容。而非零和博弈是指各局中人间利益得失之和不为零的博弈关系。大于零称正和博弈,小于零称负和博弈。负和博弈是博弈各方局中人最不愿见到的情形,即大多数人利益都为负或者所有人利益都为负。而正和博弈正好相反。在正和博弈中,局中人的利益关系并不一定是对抗的,甚至是互利的。局中人可以一致地接受某一博弈结局。即在博弈中,每一局中人的利益都有所增加,或者至少是一方的利益增加,而另一方的利益不受损失。笔者认为,除了正和博弈外,负和博弈与零和博弈都属于局中人总体利益小于或等于零的情况,处在正和博弈的反面,所以将负和博弈与零和博弈统称为非正和博弈。 本文从博弈理论的视角来分析我国大学排名中利益主体的关系,进而探讨如何从目前我国大学排名的非正和博弈的状态转变为正和博弈,通过促进利益主体之间的合作,为我国大学排名向更好的方向发展献计献策,以尽快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关于“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的内容。 一、“非正和博弈”:我国大学排名主体间利益博弈现状 尽管大学排名在客观上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综观我国目前的大学排名活动,其存在的问题也显而易见,这使得大学排名利益主体之间形成非正和博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学和排名机构之间利益同构 大学排名的主办机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以杂志和门户网站为主的社会媒体;另一类是研究机构。[2]大学排名涉及多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所以这是一项有着较高要求的活动。它要求大学排名机构应具有与大学排名相关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可靠的资金支持、严格的行为纪律要求,参与排名评价的相关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等。而这些条件和要求需要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但是从目前国内现有20多家排名机构的总体情况来看,由于缺乏政府监管,以至于出现个别大学付给排名机构所谓的“赞助费”来提升大学排名的现象,即一种大学和大学排名机构之间的合谋,使得两者的利益都有所增加。人民网2008年刊登了一则《大学排行榜为何变成“付费广告”》的报道指出,高校贿赂大学排名机构已经成为一种行业“潜规则”。[3] (二)大学和排名机构各谋己利 大学排名结果通常是一个分数从高到低的列表,所使用的数据一部分是由大学排名机构自行调查的,另一部分是由大学提供的。在大学提供数据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个别大学为了提高自身排名而对数据进行隐蔽性造假,[4]使自身获利。 大学排名指标体系是大学排名活动得以进行的基础,若指标体系不合理,则整个大学排名活动就会失去它的意义,排名结果也就不能反映出有价值的信息。大学排名机构有的是一些大学的下属机构。一般而言,这些大学的衍生排名机构有可能会设计出对自己有利的排名指标体系。以中国人民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发布的“2010年中国大学50强”[5]和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发布的“2010年中国大学排行榜”[6]为例,这两个排名机构都在自己的排行榜中将自己所属的中国人民大学和武汉大学分别排在前10,这种排法与英国泰晤士报排名和上海交大排名大相径庭。可见,大学排名机构有可能受外界因素影响而做出有利于自己的指标体系,进而影响指标体系的客观性。 (三)学生、家长及用人单位盲从错误的大学排行信息 大学排名作为大学“被消费”的商家行为,[7]学生及家长在选择学校时必然会将大学的教育水平、师资力量、学科设置、科研能力、社会影响、就业率等各方面因素作为考虑的对象。如何获得这些信息呢?如果仅凭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大学经过包装的招生介绍,很难做出选择。大学排名比那些辞藻华丽的招生简章更具参考价值,可以相对准确地引导学生择校。“2003年天津市高考考生、家长高考填报志愿情况”的问卷调查中,有56.9%的考生和64.6%的家长“赞成”或“比较赞成”给大学排名,而有45.8%的考生和50.5%的家长明确表示会把大学排名作为填报志愿的“重要的参考依据”。[8]但是错误的大学排行信息会严重地误导学生和家长的选择,最终的结果是学生选择了非理想的大学。不合理的大学排行就会丧失其为学生及家长提供正常的信息服务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