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059(2012)01-0055-05 研究生教育的科类结构是研究生教育结构优化的基点,研究生教育的学科布局关系到国家的宏观发展战略。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如何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合理布局,特别是学科布局,使研究生教育更好地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优化区域布局结构”,扩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使省域研究生教育不但有数量的增长,更有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从而促进我国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这是一项长期而又紧迫的战略任务。 一、我国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的学科差异 我国的学位制度把学位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大类。学术性学位按照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来划分,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和管理学,共包括一级学科89个,二级学科381个,主要培养学术研究人才。专业学位一般指有专门职业要求的研究生教育学位,区别于侧重理论和研究的学术型学位,主要培养有特定职业背景的高级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专业学位作为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我国现已基本形成了以专业硕士学位为主,博士、硕士、学士三个学位层次并存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目前,硕士层次专业学位已有39种,博士层次专业学位有教育博士、工程博士、兽医博士、临床医学博士和口腔医学博士共5种,学士层次专业学位有建筑学学士1种,基本覆盖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干领域。
如表1所示,2010年,我国各类硕士学位授予机构共授予453,756人硕士学位。分学科门类来看,工学所占比例最大,达25.46%,其他学科门类依次为:文学(8.03%)、理学(7.63%)、医学(6.76%)、管理学(6.71%)、法学(5.95%)、经济学(4.43%)、教育学(3.43%)、农学(2.68%)、历史学(0.95%)、哲学(0.90%)。此外,专业学位所占比重高达27.07%,超过任何一个单独的学科门类,说明我国的专业学位授予数量在硕士阶段有了重大转变,硕士专业学位有了长足的发展。 2010年,我国各类博士学位授予机构共授予50,242人博士学位。分学科门类来看,工学所占比例最大,达到35.89%,其他学科门类依次为:理学(18.65%)、医学(10.91%)、管理学(7.72%)、法学(4.69%)、经济学(4.64%)、文学(4.38%)、农学(3.85%)、教育学(1.73%)、历史学(1.59%)、哲学(1.32%)。此外,专业学位所占比重为4.62%,这些专业学位都与医学相关,包括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和兽医专业学位。工学、理学、医学这三个学科类别授予博士学位所占比例之和达到了65.45%,是我国博士教育的主体学科。 2010年,我国各类学位授予机构共授予专业博士2321人,专业硕士122842人。从数据来看,授予专业硕士学位人数最多的是工程硕士,占36.55%,其他依次为工商管理硕士(19.10%)、临床医学专业硕士(12.65%)、法律硕士(8.43%)、教育硕士(7.72%)、公共管理硕士(6.66%)。这六个专业学位占硕士层次专业学位总授予数量的91.11%。此外,在授予的博士专业学位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以96.32%的比重占主导地位。 与上世纪90年代相比,博士学位的学科授予比例变化不大。2010年,工学博士授予数量占博士学位总授予数量的比重为35.89%,与1996年的39.4%相比下降了几个百分点。管理学博士授予数量上升较快,由1996年的2.1%上升到2010年的7.72%。其主要原因在于学科调整,即一部分专业归入管理学门类,如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等,造成了管理学门类博士数量的增加。其次,由于医学专业博士的设置,导致了医学博士比例的下降,由1996年的15.2%下降到2010年的10.91%。2010年全国共授予专业博士2321人,皆为医学专业,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博士2173人,占93.62%;口腔医学专业博士106人,占4.57%;兽医专业博士42人,占1.81%。 与上世纪90年代相比,硕士学位授予最大的变化是工学、理学所占比例的下降和专业学位的快速崛起。工学硕士所占比例由1996年的42.90%下降到2010年的25.46%,理学硕士所占比例由1996年的13.2%下降到2010年的7.63%。[1]上述变化主要是缘于工程专业硕士的发展。如前所述,在2010年专业学位授予的学科中,工程硕士规模最大,占到了36.55%,部分工学的学术型硕士转变为专业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