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8.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042X(2011)03-0057-04 高校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正日益成为世界各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推动力,科技成果转化更是地方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的主要形式。然而,我国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普遍较低,存在成果有效供给少、企业有效需求不足、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等多方面问题,其中机制问题最为突出,也是当前制约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的最大障碍。因此,地方高校必须立足产学研合作,从源头、过程、利益分配、服务体系等多层面寻求机制上的突破,切实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一、完善成果培育机制,为加快成果转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建立“成果服务产业”的目标引导机制 地方高校的责任和使命要求其必须参与地方创新体系建设,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做出突出贡献,这也是高校寻求政府和社会支持的前提和条件。因而要坚持以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为主的科研定位,科研项目的选择与科技成果的产生要最大限度地与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相一致。事实上,许多地方高校并未建立起服务产业需要的目标引导机制,从科技成果形成过程看,科研立项时就缺少对区域产业发展态势的关注,研发过程与产业及市场脱节,产品开发的目标并不明确,从而致使科技成果与区域产业发展吻合度不够,科技成果的有效供给不足,成果转化率自然就低。地方高校在科技成果培育中,要坚持“成果服务产业”这一目标导向,结合学科专业的特点与优势,使科技开发与区域行业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要将基础、应用和开发研究3个层次进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力量;特别瞄准一些战略性新兴行业和地方特色产业,充分考虑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可能性,培育产生一批高水平科技成果。 (二)建立“项目瞄准市场”的源头创新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研究开发的项目经费绝大部分来自上级主管部门,而由政府和上级科研管理部门提供经费的纵向课题,重点考虑的是课题的科学前沿性,所以科研人员在项目选择上对成果的市场开发前景和成果产业化关心很少,也忽视成果转化成产品的市场定位、市场需求、市场容量等问题。再加上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与地方科技应用部门缺少沟通联系,其结果是基础理论研究多,适应市场需求的开发性科技研究少,造成高校每年开发出大量的科技成果,其中一部分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却不能填补生产中急需技术的短缺。[1]如果高校能从市场需求出发,科研项目和产品开发既着眼于市场需要,又考虑企业的生产条件,则科研成果的成熟度就高且切合实际,成果转化也就容易实现。所以在科研立项时就要强化市场意识,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变化,建立起“项目瞄准市场”的源头创新机制。关注市场的需求变化就必须立足于地方生产企业,科研立项时谋求与有关企业的结合,并进入开发研究和结题的全过程。因为企业对市场的需求规律较为熟悉,一旦看准的项目,研究和开发价值很大,同时也愿意投入经费保障项目的顺利研发。 (三)建立“研发立足企业”的培育保障机制 科技创新的本质强调从科学原理的揭示到经济阶段应用的全过程,高校科技成果的培育必然要引入企业元素,并以此作为保障和依托。建立“研发立足企业”的成果培育保障机制,就必须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与企业建立紧密合作联系——高校与企业开展合作,是高校面向企业需求推动资源共享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手段。对高校而言,首先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教师和科研工作者面向企业寻找研发项目和任务,在科研与生产、高校与企业之间建立起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为技术创新成果直接进入企业,实现产业化奠定基础。尤其要支持产学研结合紧密的科技创新团队承担企业重大科技项目,不断为高新技术成果的产生及转化创造条件。其次,在项目研发中要充分重视企业的需求,更多考虑企业使用研发成果的可能性,坚持与企业科技人员共同努力以实现技术创新,并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第三,学校要疏通与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渠道。一方面,引导教师和科技人员进驻企业,了解企业在科技开发中遇到的难题,使项目研发更好地为企业和生产服务。另一方面,邀请企业参加高校举办的学术讲座、研讨会,了解高校研究方向与动态,从中发现有应用前景的研究项目与课题。 二、创新利益共享机制,为加快成果转化注入强大的驱动力 (一)创新高校与企业的利益共享机制 科技成果转化的根本价值在于成果应用服务于社会生产实践并从中获得利益,其动力和核心问题是利益分配。因为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就是投资者追求商业成功,获得经济效益,甚至获得潜在的超常规效益的过程,效益的获得者主要是成果转化的行为主体(高校)和投资主体(企业)。然而,目前校企双方利益分配尤其是经济利益分配上的矛盾已成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严重障碍。在校企科技合作和成果转化中,企业追求的利益主要是获取科技创新成果、培育创新能力,最终获取商业利益;高校追求的利益主要是提高学术地位,增加科研经费投入以及在社会服务中增强经济利益。[2]81-82同时,科技成果转化是新产品、新技术形成和实现的过程,除了带来利益还存在着各种风险,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只有满足校企双方主体利益的合作才是可行的,并可以自发产生和自我维系,如果校企双方能达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那么不但解决了企业技术难题,促使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同时又能解决高校的科研经费,促成科技成果的成功转化。 (二)创新高校与教师的利益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