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建立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步骤。建立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核心工作之一就是要建 立科学、精干、高效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机构,合理设置企业的权利结 构,并使之在政企分开、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 能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等原则的前提下相互制衡,协调运转。 一、现代企业法人治理机构的基本特征 所谓法人治理机构,实质是权利结构即承担领导的机构及人员形成 的组织体系,它是根据政治经济发展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领导体系 中各层次、各部门在决策与管理活动中的关系制度化的表现形式。就现 代企业法人治理机构来说,这种组织体系是建立在以管理为主的权利划 分和以制衡为基础的制度安排。这一治理机构必须具备如下特征: 一是组织结构规范化。组织结构是法人治理的载体,权力、决策、 执行、监督四大系统的确立和分工,是企业有效运作的基础,是国家对 企业实行终极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分离的根本保障,从而在国有企业真 正做到政企分开,使企业成为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把除投资者权利之 外的权利进行科学的分割,使四个系统在责权利方面各有明确的关系和 相互约束机制。企业法人治理机构是在投资者享有权利被扣除后的分配 结构,为了使投资者——国家享有全部该得的权利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 值,企业法人治理机构必须是规范、科学的,否则,会导致企业管理“ 组织失灵”,影响到企业的效益和国家的利益。因此一个有效的现代企 业领导体制必须是权责分明,环环相扣,相互依赖,相互制约,既有明 确分工又有密切协作的管理共同体。 二是决策工作程序化。随着现代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经营主体相互融 合,企业管理将会出现范围扩大化和决策复杂化的现象。按照管理理论 的研究表明,每个管理者的管理幅度要受制于不可逾越的自然界限,因 此,一个企业有效的法人治理机构在决策工作中要实现程序化,即决策 项目程序化和决策体制程序化,任何决策都必须遵循预定程序,如企业 长远发展规划、决策选择、企业的财务资产结构、各部分领导人员的选 拔、监督、评估和奖惩等都必须通过规范之后以制度化的形式固定下来 。决策程序化的程度,直接关系到企业管理的效率。只有实现决策工作 的程序化,才能实现领导工作的规范化。 三是管理工作法制化。运作管理法制化有两重含义:其一是要通过 立法程序制定决策与管理的法规,用法律手段来确保法人治理的运作有 条不紊;其二是要求以制度化的形式,为决策管理制定各种配套规章, 建立若干责任区,以保障领导体系各组织正常、和谐、规范、高效地运 转。现代企业权利关系复杂,需要一系列内部、外部的经济、法律制度 相配套。不同的权利主体之间的权力总是不均衡的,权力之间的重新组 合成了现代企业制度区别于传统的企业制度的特征。通过法律形式规范 企业领导人的行为、职责、权利等,通过产权关系为纽带、法律规范为 手段来校正原有国有企业领导层主体行为的错位,使企业领导结构达到 最优配置。 二、现代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构的权力组合 (一)企业法人财产权与出资者所有权的分离是构建现代国有 企业法人治理机构的前提 从归属意义上说,企业法人财产权是属于出资者的,出资者具有自 己的权力和职责。出资者将资本金投入企业后,依法对这部分财产享有 资产的归属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其他权益,即(1 )财产收益权(主 要包括出资者资本金的保值增值和以股息分红等形式分配给出资者的财 产收益);(2)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依法行使约束和监督、 选择企业管 理者、决定企业产权变动和重组等权益;(3)产权转让的收益权; ( 4)出资者在向企业注入资金的前提下,享有企业财产的剩余索取权, 即当企业法人解散或者破产时,企业法人在依法偿还企业债务后,剩余 的财产按出资比例归还给出资者。 (二)现代企业法人财产权与其他组织机构的组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创新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机构是多元化的 管理职能,这种新的体制是能够产生高效的企业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 分。现代公司中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其章程规定的 相互关系,实际上是企业内部管理运行机制的有机组合。 1.企业法人的主体——董事会。董事会是企业出资者以盈利为目的 而依法拟制的人格,董事会对自己依法取得的财产独立行使支配权即占 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企业法人财产权享有企业法人的民事权 利不仅构成了法人行为效果的最后界限,而且是现代企业制度中协调内 外及内部利益关系的一条稳定原则,这体现在董事会的职责和人员构成 上。在职责上,董事会以全体股东代表的股份支配和使用企业资产,制 定企业的发展目标以及相应的经营战略,并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大问 题及时做出决策,同时决定实施经营战略的经理人员,监督经理执行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