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J0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104(2012)03-0115-11 一、导言 艺术作为一个民族、一个地域、一个时代最为集中、最为核心、最能体现和表达人们精神追求的文化事象和文化符号,是人们社会生活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对我国的社会文化现象与艺术现象的研究在学界从未停止过,学者们力图将西方的艺术学研究方法和社会文化现象的研究方法移植到我国艺术学领域开展研究,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丰硕成果,学术队伍与学术气氛空前活跃,初步探索出了具有符合中国国情的艺术学理论与艺术文化学研究的独特模式,并以这些令人信服的学术成果和令人欣喜的学术局面,撬动了艺术学通向作为独立门类学科的大门,证实了艺术学应脱离文学而自立门户这一里程碑的历史标志之必然性。然而,值此艺术学学科终获成为有别于文学门类的独立门类学科之契机,艺术学学科体系的艺术学整体建构将如何搭建,学科归属下的各一级学科的理论建设如何实现分工与整合的学科建设目标,研究领域是否应拓宽疆域、拓展视野和交叉渗透到各门类艺术之间具有共性特征的文化研究和独具个性的本体文化研究已摆在了我们的面前,尤其是艺术本体的具化与细化的文化研究,我们仍显薄弱,且一级学科之间尚未形成整体的合力,学术意识与学科建构尚未建立起在大门类学科“艺术学”视域下达成共识。当下,我们已意识到:“当我们以国际的视野来看艺术学研究的当代进展时,不能不注意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诞生一百多年的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的艺术学研究,与艺术自身多样化形态的迅猛发展相比,无论是从具有创新性的艺术学研究成果,代表性的理论大师还是从推动这一学科递进发展的理论方面来看,都相对逊色得多,尚没有形成具有整体性的比较完整的研究体系。”①我国的艺术学及其体系“本来就是从西方引进的,诸多探索也还没有与中国传统的具有独特审美理想和评价标准的艺术理论交融和对接”。②笔者认为,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应充分调动各门类艺术学科的本体研究思路,融艺术学理论和艺术本体的文化形态、技术形态之研究为统一的系统工程来思考,把研究领域渗透到各门类艺术的本体及其文化内涵研究之中。而各门类艺术的艺术家们,也应把目光和视野从民族艺术本体的创造研究、技术理论研究拓展到民族艺术文化学和文化精神层面的视域,形成合力,同构“艺术学”学科之学术“大厦”。 从目前我国艺术学的学科发展研究角度审视,艺术学理论研究(含艺术史、艺术美学、艺术理论、艺术批评、艺术教育、艺术管理)仍更多地从史学、社会学与民族学、民俗学的理论层面触及,而民族艺术本体的文化研究却显不足。虽在学界也不乏学者在此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尤其在艺术本体的技术技法理论研究方面,成果不菲。艺术本体技术技法的细部理论研究虽尚不完全属于社会艺术观念和社会文化观念方面的研究范畴,也不全然是艺术学理论研究与艺术史研究范畴。但是我们应注意到“艺术学理论的建构也需要对各艺术样式‘高技术含量的实践性’加以理论言语、理论概括、理论提升,但至少在目前我们的‘艺术学理论’还无法建立起一个能有效统摄各艺术样式学理建设的框架”。③一个拥有着五十六个不同民族的大国,其民族民间艺术的种类和样式是多种多样的,风格特性是丰富多彩的,文化精神的内涵是既独特又多维的。因此,我们在如何统摄我国艺术学各学科的系统建构方面,决不能忽略了艺术本体如何通过技术层面传达其内在的文化语境与文化精神追求,如何从艺术本体的技术流变与创新中,聚焦窥探社会文化意识与社会文化精神的流变和创新。故此,“作为学科门类的艺术学学理建构,当前最为紧迫的是各艺术本体样式之‘术’的学理建构,没有这个‘核心课题’的解决,我们根本不可能建立起具有成熟‘学科品质’的学科门类”。④ 从某种意义上说,“音乐史是作曲家创造的,”同样,美术史也是美术家创造的。艺术理论研究的信息源来自于艺术本体,艺术本体产生于艺术家之手,艺术观念的理论归纳也源自于艺术本体,无艺术本体的具体的信息源支撑,任何艺术理论的研究都将变为空洞的学词。“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基础建立在门类艺术学的艺术创作特殊变化规律和具体艺术形态的发展演化规律之上,所以,艺术学发展变化的普遍性和一般规律离不开对具体的艺术形态研究的挖掘和对特殊艺术规律的普遍概括。”⑤同样,大艺术学门类学科的学术建构离不开艺术家们对社会各层面的文化观念、文化精神追求敏锐的洞察力和高超的创造手段。而反过来说,艺术家揭示和展现自身对社会价值观与文化价值观的认识得通过艺术本体作为载体和桥梁,传递艺术家的文化思考和文化追求。艺术家创作的艺术本体必须要立足于社会文化意识和民族文化意识的前沿,体现民族和时代的文化精神。完全无法解说自身创作的本体艺术意识形态和文化语境,这不是艺术创作的意图,也是对社会责任的背离。因而,艺术家对民族的、民俗的、宗教的、地域的、时代的文化事象和文化观念同样都必须具备敏锐的洞察力,深邃的思辨力和丰富的想象力,并要做到心领神会,融会贯通。这就要求我们艺术家们同样要在艺术观念和文化观念上,加大对人类艺术宝库中传统艺术本体的文化内涵及文化精神的研究和吸收,充实和丰富自身民族的、时代的艺术文化之养分和锐气。唯此,方可真正实现艺术学家和艺术家们携起手来,同心协力,共同建构我国艺术学学科大厦的宏伟工程,我们的艺术学学科方能称得上其学科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才能更好地整合和丰富艺术学家和艺术家们的创造智慧,完成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艺术学学科建设的重大使命。 基于这一想法和认识,本文尝试从民族民俗艺术本体的样式、形态、风格等多方位、多侧面,思考和分析其主旨的文化内涵和文化精神取向,以充实和完善自身在艺术学理论研究方面的学术建构,拓展和丰富自身的艺术文化视野。 二、艺术本体及其文化内涵 艺术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浓缩了文化事象的高级形式,是提炼文化精神的精髓所在,是“为满足社会审美需要,通过对形象塑造的方式和情感的中介,再现社会生活或表现艺术家思想感情的审美结构形态。它是审美意识集中化和物质形态化的表现,是人类通过与现实的审美关系,全面掌握世界的特殊形式”。⑥在各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文化演进和发展中,艺术是“用形象来反映现实但比现实有典型性的社会意识形态,包括文学、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曲艺等。”⑦而文化概念则包含了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的方方面面,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专指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⑧文化的核心是精神层面的和意识层面的,而最能体现和阐释文化价值的非艺术莫属。文化观念的进化和文化意识的流变催生了艺术创造的不断创新,文化精神的追求不断激活了艺术观念的变革。同样,艺术作为社会文化观念和文化意识传达的重要载体,作为社会文化精神追求的审美诉求方式,亦是其他文化事象无法企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