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一般认为,战后整合欧洲大陆的努力是中世纪后欧洲统一力量的延续,而东西对抗的威胁是一个重要的外部因素。①而后起的东亚合作,“最终目标可能(与欧盟)也一样,即一个政治的、经济的和社会文化的共同体”。②虽然关于东亚合作的发展路径问题学者们意见并不一致,③但中日关系对于东亚合作的重要意义还是让人们不约而同地想到了欧洲联盟中的法德轴心。研究区域一体化的学者马特里(Mattli)认为,法德在欧盟合作中发挥的领导作用是欧盟合作成功的关键因素。④但在东亚,主导权问题对区域合作似乎意味着更多挑战。⑤ 一个在欧洲合作中更关注公共物品提供的法德轴心问题,到了东亚合作就演变成为主导权之争并非偶然,这是与亚太地区特殊的国际力量格局和地缘政治架构存在密切关系的。其实,对于东亚区域合作存在的主导权争夺问题,笔者也曾对其多层面性和复杂性做过分析。⑥从公共产品提供角度来看,东亚面临的问题意味着,除了一般讨论的供给困境外,⑦主导权争夺实际上成了东亚公共产品供给的重要障碍。而从区域合作的角度看,区域公共产品供给则有可能成为超越主导权竞争的途径。⑧因为作为区域合作制度建设的主导权问题至少包含着两个层面,既有由谁主导的问题,也有如何发挥主导作用的问题。而主导作用的发挥是与提供区域公共产品紧密联系的。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结合区域合作理论中的区域性公共产品概念,通过进一步明晰区域公共产品的特点及其与主导权之间的逻辑关系,探讨东亚合作超越主导权竞争的路径。 东亚合作的主导权问题 虽然有很多研究涉及区域合作主导权问题,但对于什么是区域合作主导权并没有形成权威的定义。陈峰君在《新地区主义与东亚合作》一书中给出了如下描述性定义:“主导权问题说到底就是领导地位问题,也即权威性问题。……这里说的‘权威’或‘主导权’是指地区合作中具有决定性指导地位,这种地位一般是由某个国家或国家集团承担,其发挥的政治、经济影响力要比其他国家要多要大要强。这种影响力在大多数情况下,表现为具有决定区域内规则的能力和指导一体化发展方向和进程的作用。”⑨简单说就是区域合作中一方或几方对合作进程的主导,其核心在于一种非中性的利益或制度取向。根据这样的定义,我们很容易理解合作各方对主导权的争夺。 在东亚,且不说各国之间尚有意识形态的差异,仅仅考虑合作的经济利益如何分配这一点,争夺主导权就是理性的选择。事实上,在目前分析东亚合作的文献中,多数涉及主导权的分析突出的是地区大国——主要是中日之间——对于东亚合作中主导权的争夺。中日之间出现竞争并不难理解,因为正如王逸舟教授所指出的,“中国与日本的安全关系,可谓东亚安全格局的一个枢纽和全球政治复杂性的一个缩影。……在全球社会近200个成员里还没有哪一对大国,像中国和日本这样历史上如此交往甚密而现实中如此隔阂对峙,地理上如此接近而心理上如此遥远,经济上如此密切而政治上如此紧张。”⑩这种缺乏信任的双边关系在中国经济迅速崛起的背景下显得愈发脆弱。因此,尽管深知推动东亚合作的巨大福利效应,(11)但基于现实主义的相对收益考虑,双方从合作伊始就对东亚合作由谁主导的问题十分在意。这使得东亚合作主导权这个原本属于东亚合作制度建设层面的问题,被打上深深的地区权力结构烙印后,陷入谁是主导者之争,即使中国竭力声明自身崛起的建设性也无济于事。(12) 众所周知,东亚合作进程起步较晚。在二战后很长时间里只有东盟作为区域合作组织对东南亚进行着艰难的重新定义和整合,(13)虽然期间日本也曾试图加强与东南亚国家的经济合作,为自身的经济增长建立地区市场,却没有取得成功。(14)总体来看,这一时期并没有出现主导权问题。但在“东亚奇迹”因为1997年突发的金融危机而饱受争议的时候,情况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与冷战后长期处于停滞落后的状态相比,东亚合作在1997年金融危机后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这种带有一定危机驱动性质的合作促成了以东盟为中心的“10+”机制,并使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的计划提上了议事日程。另一方面,中国经济迅速崛起,并以前所未有的积极姿态参与到东亚合作进程之中,被美国看作是可能威胁其东亚利益的潜在竞争对手。(15)在这种情况下,合作主导权的争夺似乎既有了现实意义,也形成了实际对手。2006年,日本对沿着“10+3”框架提出的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EAFTA)计划提出质疑,并按照2005年确定的东亚峰会(EAS)框架推动扩展版东亚合作,(16)自此东亚合作形成了不同路径之争,区域合作的主导权问题开始浮出水面,并成为进一步推动东亚合作无法回避的问题。可见,主导权问题对于东亚合作的危害,在于它已经远远超越理论探讨层面。正如秦亚青教授所指出的,一些国家的行为说明他们已把“对地区进程的领导地位”的争夺纳入实践。(17) 区域公共产品与区域主导权(18) 公共产品是一个经济学概念,一般认为是萨缪尔森(Samuelson)率先表述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的区分并得到学术界认可。(19)此后,奥尔森(Olsen)、金德尔伯格(Kindleberger)等人的研究逐步把公共产品概念引入了国际研究领域,(20)国际/全球公共产品概念逐步清晰起来。区域公共产品是随着地区一体化的兴起从国际公共产品概念发展而来的,简单说就是“指那些仅在某一特定区域内供给和消费而非遍及全球的国际公共产品”。(21)对区域公共产品的这种概括说明,区域公共产品更多的是依托其区域性特点的。从与主导权的关系来看,区域公共产品与全球公共产品一样,与区域/全球主导权存在密切联系。因为从接下来的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区域公共产品还是全球公共产品,其提供者都会获得某种特殊利益。 (一)公共产品提供与主导权获得 有关国际/全球公共产品问题的研究中,探讨最多的是其供给问题。(22)一般认为,全球公共产品主要靠霸权国提供。例如,二战后正是美国主导建立的以美元为主的国际货币/金融体系、以关贸总协定(GATT)为核心的国际贸易体系以及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为核心的国际安全体系,构成了被霸权稳定论视为国际关系“稳定器”的重要国际公共产品。(23)根据这种观点,霸权国提供全球公共产品的主要目的在于“取得其他国家对他所建立的国际秩序的认同”,(24)而其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取决于其自身的综合实力。因此当霸权处于鼎盛时,会出现把全球公共产品“私物化”的倾向;(25)而当其实力下降时,提供公共产品的意愿和能力相应下降,造成全球公共产品供应不足。(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