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1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2 8832(2011)6期0050-11 [完稿日期]2011-7-13 一、历史进程和历史机遇 历史的偶然性中存在着必然性。G20机制的形成和发展深刻反映了二战结束以来国际力量格局的变化和国际体系的改革进程。 二战后的世界经济发展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中呈现出各自不同的历史进程。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在经济主导权方面经历了由独享到分享的进程。二战后,美国凭借其超强的经济和军事力量,主导了国际贸易和金融体系,确立了美国在全球经济治理领域的霸权地位。20世纪70年代中期,在金融危机和能源危机的冲击下,在美苏冷战的压力下,美国已无法维持其经济和金融霸权,为保持优势地位而建立了以七国集团(G7)为核心的西方集体霸权。在建立之初,G7的主要作用是协调西方大国之间的经济政策,统一各自对外立场,维护它们在国际体系中的既得利益和强势地位。冷战结束后,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和全球性问题的凸显,G7因吸收俄罗斯而扩大为G8,它试图由协调西方世界对外政策的核心机制向协调国际政治、经济、安全及社会政策的全球治理中心转变。但由于新兴经济体的崛起,G7/G8在许多全球治理问题上都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美国决定推动G7“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内部建立一个非正式对话机制,扩大具有体系重要性的国家之间主要经济和金融政策议题的讨论”。①作为G7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补充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由此诞生。由于G20主要讨论经济和金融议题,因此它的建立并没有改变G7/G8在全球治理中效率和代表性不足的问题。西方发达国家企图通过进一步对话使新兴大国接受西方的规则和安排并分担国际责任,从而在本世纪初逐步形成了G8+5模式。 发展中国家(地区)在战后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自上世纪60年代起,亚洲“四小”利用西方市场、资金和技术迅速起飞。70年代末,中国走上改革开放之路。同时,东南亚的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和菲律宾也跻身经济高增长国家之列。东亚逐渐发展成为可以与北美和欧洲相媲美的经济板块。进入21世纪,巴西、俄罗斯、中国、印度和南非等新兴市场国家更呈现出群体崛起之势,在世界经济总量和增量中的比重逐年提高。1989年冷战结束时,G7的GDP总量约占当时世界经济总量的62%,俄罗斯、中国、印度、巴西、墨西哥和南非等6个新兴大国的GDP总量占世界经济总量的比重还不到8%;到2009年,G7的这一比重下降到53.24%,而6个新兴大国已经上升到17.51%。② 代表世界经济新兴力量的新兴市场国家要求在全球治理中拥有更大的发言权,并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化危为机,在“建章立制”方面更为积极主动。反观美欧等发达国家,它们深受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双重冲击,G7/G8无力应对危机中和危机后的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G8+5对话进程升格为G20峰会,全球经济治理由此步入了新的阶段。 二、G20主要群体的立场 G20成员各自的利益和理念存在差别,其立场也不尽一致。3年来,G20大致上形成了美欧日、金砖国家、中等国家和国际组织四大群体,它们的立场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G20转型和发展的成败。 (一)美欧日群体。美欧日G7国家是旧体系的主导国家,但也认识到通过新体系能更有效地应对新的挑战。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出现的G20首脑峰会,是美欧日借助旧体系外壳注入新体系内涵的一种努力。其目的有二:一是将新兴经济体崛起带来的体系影响纳入其主导范围,二是让新兴经济体为其分担提供全球性公共产品的责任。 不过,美欧日均不愿放弃G8在全球治理中的传统阵地,比如自G20诞生以来,G8峰会分别在意大利、加拿大、法国举行,在安全、发展等议题上更为努力地守护其核心话语权,以致有G8复兴的说法。而G7财长会议在金融领域同样十分活跃,比如2011年3月日本大地震之后迅速联合干预日元汇市。 自2010年11月首尔峰会(即G20开始向中长期经济协调转型)以来,各方分歧突出,引发不少悲观看法,美欧亦不例外。有观点认为美国对G20的兴趣和领导力下降。英国前首相布朗认为当前“微边主义(mini-lateralism)”盛行,各国局限于关注自己的国内事务,G20未能实现其使命。③ 美欧日之间的分歧影响到G20的实效,如2009年4月伦敦峰会上关于加强对避税天堂监管的争论,2010年6月多伦多峰会上关于削减财政赤字与刺激经济复苏的争论,最近关于是否设定经常项目盈余或赤字占GDP比重目标等参考性指南问题等。此外,美国认为欧洲在当前的全球经济治理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中代表权过多,应向新兴经济体转让份额、投票权和高管职位。欧洲则力图保住既得利益,维护其在G20的“欧洲重心”(德、法、英、意、西班牙、欧盟等)。 (二)金砖国家群体。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南非等金砖国家大都会随着新体系的建立获得更大的话语权,但也可能因此承担更多责任和受到更多国际制度的制约。它们在建立新体系上具有很强的积极性,但在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方面却存在迟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