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433(2011)05-0097-07 引言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开篇疾呼:“人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警察人才是警察队伍建设和警务运行的第一资源,是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护航、提供安全保障的第一资源。当前,高端人才和一线执法优质人才是警察人才建设的核心和关键,而且是公安机关“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顺利和长效开展的首要和根本问题。警察高端人才涌现的基础在于警察学科建设,一线执法优质警察人才是其警学基本原理与法律规范的紧密结合与娴熟适用。目前,全国公安民警中取得本科学历的占41%,学历结构和职业素质不能满足公安工作需要,人才培养责任重大,而警察学科建设是支撑警察人才成长的基础,对于警察理论、体制机制、科技、文化等创新、实现科教强警有重大的意义。 警察学科建设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警学基本理论和警务规律。研究应该从学科体系的整体结构出发展开,首先是分析现实问题在学科体系结构中的位置,然后是从结构的功能体系、价值体系等向度进行分析研究。对问题的解释是从分析学科体系结构的整体运行来推演的[1]。即便是研究重心有“学科体系时代”向“问题取向时代”偏移的某些特征,但不是简单的转移,而是取长补短,形成“二元互动”,不能够有丝毫轻视警察学科建设在警察人才培养中的根基地位和作用。执法素质和能力是警察人才的基本素质和核心能力,警察法学学科建设是基础命题和基本支撑,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地位和作用。 “警察法学”的信息要素和结构特点,包含两个上位学科——“警学”(亦称“警察学”)和“法学”,因此,警察法学的学科定位应该是在明晰警学、法学及其相互关系的基础上,为警察法学定位。但是,多年来,警学界内外对警学及其与法学之间的关系等基本问题意见差别都太大,需要专门另文论述。① 现阶段对警察法学的学科定位这一命题进行周延论证界定不是一文能及,所以,本文仅在一级学科法学学科体系中探寻警察法学的学科定位。 科学理论体系都有一个基本逻辑框架:一是确定好逻辑起点。二是确定好学科体系的辩证逻辑主线[2]。研究警察法的法学学科定位,首先梳理和构建上位学科法学的学科体系,再从中探讨、分析警察法学的位置。因此,本文需要解决的是一个三段论:大前提是解构剖析法学体系,找到其学科划分的标准及其构建的学科体系;小前提是为警察法内容寻疆勘界,理清警察法学的内涵和外延;结论是顺理成章的警察法学的法学学科定位。所以,本文就按照这一论证逻辑展开。 一、法学学科体系之解构剖析 学科,目前尚无统一的分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学学科分类法》是以科研统计和科研管理为目的的学科分类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文献联合会分类体系》是以文献图书分类为目的的学科分类表;《国际高等教育百科全书》分类目录是以各种百科全书辞目分类表反映学科分类。纵观世界名校学科设置不断变化调整的历史过程,高校学科设置的直接动因也是外因应该是人类实践的需要,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从世界高等教育经历的人文教育——科学教育——人文科学教育三大历史阶段来看,学科自身发展的需要是高校学科设置的内因。现代科学认识论的新特征反映了一个学科层次上的高度分化(专门化)和跨学科层次上的高度综合的辩证统一过程。既要注意归纳高等教育学科设置中的共性问题、寻找规律,又要考虑到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的社会经济历史文化背景、顺应学科综合和分化的发展趋势,适时进行调整[3]。 所以,首先从我国的学科体系建设和研究出发,剖析法学学科体系,确定好研究方向,构建科学的法学学科体系图,为更全面细致系统的警察法学科定位奠定获得具有说服力结论的基础。 (一)规范解析 教育学科体系的设置和学科分类国家标准是解析学科体系的两个基本和主要标本。 教育学科体系是人们接触最频繁、关注最多的学科体系样本,是学科体系的主要表现形式和规范载体,兼具理论和实践的双重价值,是解析和建构法学学科体系的前提。我国教育学科体系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本科教育学科体系,它以《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的学科划分与设置为标志。二是硕士、博士学位教育学科体系,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划分与设置为标志。它们是互动的,而且为超前性和带动性的学科产生和发展奠定基础和保障[4]。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目录》对一级学科法学的二级分类是法学理论等十个二级学科。学科门类的划分是包括法学在内的十二大学科门类。作为学科门类的法学包括法学等五个一级学科。该《目录》是指导高校博士点、硕士点设置与研究生培养的最高根据与原则,成为高校学科建设、学术研究以及大学生课程设置等的“政策”依据与实际上的操作规程[5]。2011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把公安学列为法学门类六个一级学科之一。在《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我国法学学科体系树形图就像“法”的代言者一样是“独角兽”。因为从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到专业,都是只有两个字“法学”,“知识产权法”和“狱政学”是自设特殊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