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全面侵华战争中,在汪伪中央政府尚未建立时,日本帝国主义在华扶植的伪政权主要的有3个:蒙疆的“蒙古联合自治政府”、华北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华中的“中华民国维新政府”。三者各处一方,都是日本帝国主义在其占领区实行统治与掠夺的工具。其中华北伪临时政府与华中伪维新政府之间在政治上有过不少勾结与争斗:建立过程中互争伪中央政府的地位,刚刚建立又在商谈合并,后来共同组建了伪中华民国政府联合委员会,结果两政府合流活动中止。本文试剖析临时政府与维新政府之间这种复杂而又变化不定的政治关系,这将有助于认识日本侵华战争中沦陷区伪政权的特点。 (一) 日本侵华战争全面开始后,日本帝国主义为了灭亡中国,在政治上采取“以华治华”、“分而治之”的政策。日军每攻占一片地区,就搜罗民族败类,扶植出伪政权。各个地区的伪政权各自分立,互不统属,均直接听命于当地的日本占领军。分散的伪政权既能强化日军对占领区的统治与掠夺,起到日军本身难以起到的一些作用,又便于日军控制、操纵。 侵华日军分为关东军、华北方面军、华中派遣军等几大系统,它们分别自成一体,竞相发展各自势力。1937年7月底日军华北方面军占领平津后,积极策划扶植手下统一的伪政权,并企图使之成为“重建新中国的中心势力”。[①]他们让华北伪政权号称“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还特意安排它在国民党的中华民国首都南京陷落的第二天12月14日宣布成立,竭力渲染所谓新的中国中央政府继起的气氛。当时日本政府还在通过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引诱国民政府投降,并未承认这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临时政府的辖区是华北日军在晋冀鲁豫的占领区和平津两市。 华北日军抢先扶植起冒充中华民国中央政府的伪政权,华中日军对此很不满,向华北日军抗议:“在华北匆忙确立中央政权基础,将给上海方面的政权问题带来坏影响。”[②] 日本关东军已于1937年11月在张家口扶植了伪蒙疆联合委员会,统一管辖察南、晋北、内蒙的3个伪政权。这是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的雏形。眼看关东军、华北方面军都弄出各自手下统一的伪政权,日本华中派遣军不甘落后,从1937年12月起开始积极筹建华中地区统一的伪政权,并且也想使之成为伪中央政府。 1938年1月日本陆军省制定《华中新政权建立方案》,预备让华中伪政权叫做“华中临时政府”。但华中日军、汉奸在2月下半月讨论决定叫做“中华民国维新政府”。这名称要比“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还响亮,显然是在争伪中央政府的地位。3月7日日本外务省、陆军省、海军省官员开会决定华中新政权称“华中民国政府”,其用意是要让该政权作为一个地方政权而建立,以便将来它跟华北临时政府合并,组织伪中央政府。一个多月前的1月16日,日本政府鉴于对国民政府诱降失败,发表第一次《近卫声明》,宣布今后不承认国民政府,“而期望真能与帝国合作的中国新政权的建立与发展”,[③]日本帝国主义即有扶植中国伪中央政府的打算。 华北日军、汉奸更是反对华中伪政权以中央政府面目出现,跟华北临时政府相抗衡。3月上半月,华北日军通过临时政府之口向日本军部要挟说:中华民国只需要一个政府,如成立了第二政府,就立即无条件地解散临时政府。[④] 在这形势下,华中日军、汉奸力保将来的华中伪政权不降为地方性政权。他们一是采取回避矛盾的手法,要求把华北、华中两个政权之间关系问题推到以后再行确定;二是要求华中伪政权定名为“中华民国维新政府”,而不用“华中民国政府”的名称。可以看出华中日军、汉奸是在玩文字游戏。所谓“维新”源于日本“天命维新”典故,表示华中伪政权是“受命于天”,用作无耻粉饰。“中华民国维新政府”之名能使华中伪政权在名称上跟华北伪政权相并立,不差上下,既不吃亏,也不容易招致反对;它又暗含“中华民国新政府”之意。 华中日军一直要北洋军阀政府首任国务总理唐绍仪出马担任华中伪政权首脑,但唐绍仪不愿意。汉奸梁鸿志能积极效命,华中日军却又觉得此人号召力不行,不足以担当首脑。为难之际,华中日军转而想跟华北日军联合,让南北两边的汉奸“名流”凑到一起,在南京组织伪中央政府“国民政府”。梁鸿志等人奉华中日军之命,于3月14日赶到北平,同临时政府的汉奸会谈了3次。由于一些意见华北日军不同意,会议难以进行。临时政府的汉奸为保全他们在华北的既得利益,也反对南北汉奸合流。东京方面对此事也无强合之意。日本陆军与政府内阁商量了几次,决定还是让华北、华中伪政权分立并存,以便控制。日本帝国主义“分而治之”的侵略政策,华北华中两系统日军及汉奸之间的矛盾,再次促使华中日军扶植在华北临时政府之外另立门户的华中伪政权。南北汉奸合流的尝试成为华中伪政权筹建过程中的一段小插曲。 日本近卫内阁于3月24日制定了《调整华北及华中政权关系要纲》,规定建立华中政权的方针:“华中新政权是作为一个地方政权成立的,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作为中央政权,尽快使其合并统一。”为此要求华中日军“须将其成立宣言作必要的修改”。内阁还讲明:“方针中所谓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为中央政府的宗旨,是作为中国各地政权指导上的原则而规定的,至于帝国承认它为中国的中央政府的问题,应根据另行考虑决定。”“合并统一时首都的选定,全由中国方面考虑。”在经济和金融等方面两个政权之间关系,“今后须经充分考虑再行决定。”[⑤] 于是华北、华中的日军达成妥协,让华中伪政权称“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维新政府成立宣言中有了这样的内容:“维新政府之成立,根据苏浙等省之事实,其性质为暂定的,与‘临时政府’初无对立之意,将来与中央所管事项之不可分者,与‘临时政府’商酌办理,且至津浦陇海两路之交通恢复后,即将与‘临时政府’合并。”[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