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2)01-0013-06 在20世纪犹太流亡哲人当中,阿伦特和施特劳斯是两个值得注意的政治哲学家。二者之间有着重要的背景相似性:他们都是有着犹太身份认同的政治思想家;作为犹太人的生存境遇、社会边缘人的经验体悟和对犹太人问题的关注构成了两者学术思考的理论起点;他们在20世纪20年代先后到马堡大学求学,海德格尔对古典思想的有力阐释和深度掘进对二者学术理路的最终成型影响很大;二者对纳粹极权主义有着重要的反省意识,并将理解和反思极权主义现象的根源视为自己重要的学术使命;二者都曾参与犹太复国主义运动,①对政治犹太复国主义的实践产物——以色列国都保有哲人克制的沉思距离;他们都走向实践的政治哲学而非纯思的理论哲学,都致力于政治问题和时代危机的审理,都对建构一套政治理论体系或政治设计方案持怀疑态度……然而,共同的身份认同和时代背景因素并没有拉近阿伦特和施特劳斯的思想距离。二者从相同的起点走向了不同的探究之途:前者将目光锚定于启蒙以降的现代社会,试图在纷繁复杂的政治、经济、社会现象和事件中洞穿本质,找到症结;后者试图从现代精神的诸思想前提中抽身而出,通过重启古今之争,意图站在古人的立场为现代政治哲学的“误入歧途”开方。为什么起点相同而终点迥异呢?我们如何评价两者理论诉求的视点高下?本文试图从犹太思想的角度入手,通过廓清二者理论观点的三个歧见,管窥两位政治哲人思想旨趣和理论观点差别的实质及其原因。 一、犹太人问题:政治问题抑或现代性问题 在《极权主义的起源》一书中,阿伦特用一卷(共三卷)的篇幅来处理犹太人问题。在阿伦特看来,犹太人问题的实质是“反犹主义”(antisemitism),即“一种世俗的19世纪意识形态”。②换言之,阿伦特将“犹太人问题—反犹主义”定性为西方现代社会独有的一种政治现象,从而将“仇视犹太人”(Jew-hatred)和反犹主义区分③开来。翻开一部犹太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从古罗马帝国末期到中世纪、近现代,犹太人连续不断地遭到歧视、驱逐和屠杀。阿伦特又是依据什么标准将19世纪之前的仇视犹太人和19世纪之后的反犹主义加以斩断的呢?这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在阿伦特看来,“反犹主义只有在犹太人与非犹太人之间通过种族范畴,而非通过宗教信仰范畴进行区分时才开始出现”。④阿伦特将反犹主义置于启蒙以来欧洲政治历史发展的背景下加以理解。在阿伦特看来,以往仇视犹太人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信仰的敌对而煽动起来的,随着现代民族国家的出现,尤其是政教分离、宗教信仰转变为宗派选择,仇视犹太人的“理论根据和感情缘由”发生了质性变化,即不再是由于教义信仰的不同,而是由于政治、经济、社会等世俗因素的原因导致社会的反犹行为。因此,从犹太人迫害原因的变化上看,反犹主义实质上是近代民族国家产生以来的晚近之事,是区别于前现代宗教反犹的现代政治事件。 二是阿伦特将仇视犹太人与反犹主义加以区分是为了反对纳粹屠犹事件的两个流行偏见。在阿伦特看来,与反犹主义事件本身相比,这两种流行解释“都是仓促的胡编乱造,只是为了掩盖问题,严重威胁着我们的衡态感受与明智愿望”。⑤第一个流行见解是“替罪羔羊”(scapegoat)的说法。这种说法认为犹太人作为受害者是完全无辜的:“他不仅未曾作恶,而且根本未曾做过与面临的问题有关联的任何事情。”⑥在阿伦特看来,替罪羔羊论无法解释世界如此众多的民族为何唯独犹太民族遭到灭顶之灾,它也无法解释为何在“本世纪悬而未决的全部重大政治问题中,这个似乎无足轻重的犹太人问题”,而不是其他民族的迫害问题,“启动整部地狱机器”。⑦说到底,替罪羔羊论等于什么也没有解释或说明,其“内在破绽足以说明它是一种逃避主义的说法是应该被抛弃的”。⑧第二种流传甚广的见解是替罪羔羊论的反面说辞:“永恒的反犹主义”(eternal antisemitism)。这种理论认为,现代反犹主义不过是犹太人两千多年迫害史的自然延续。令阿伦特吃惊的是,这种说辞不仅受到反犹主义者的推崇,而且许多并无偏见的历史学家,甚至相当多的犹太人也接受了此说。对阿伦特而言,这种解释无视犹太人迫害原因的现代转变,“否定犹太人的一切责任,并且拒绝从特定的历史出发来讨论问题”。也就是说,要想获得反犹主义根源的合理解释,只能“在民族国家发展的比较普遍的框架中来观察现代反犹主义,同时应该从犹太历史的某些方面,尤其是上几个世纪里犹太人所起的作用方面去寻找它的根源”。⑨ 正是藉由这种政治的、历史的视角,阿伦特开始了反犹主义诸影响因素的考察。阿伦特将反犹主义定性为一种政治问题,通过分辨“社会歧视变成政治争端的时刻”来理解反犹主义的本质。⑩在阿伦特看来,反犹主义是极权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触发原因。极权主义及其官僚统治剥夺了公民的自由权利,压缩了现代人自由行动的公共空间,因此,作为极权主义组成部分的反犹主义在本性上就是政治的。阿伦特强调:“犹太人命中注定走向历史事件的风暴中心,决定性的力量无疑是政治力量。”(11)然而不幸的是“只有它的敌人——而且几乎从来没有一个朋友——才理解犹太人问题是一个政治问题”。(12)原因似乎很简单,因为犹太人长期处于一种无领土和民族政权的散居状态,因此缺乏必要的政治敏感性和判断力。这在法国“德雷福斯”事件中表现得尤为明显,这一事件之所以如此错综复杂并且影响重大,原因在于它不是一个简单的司法错误问题,而是牵涉到“一场有组织地针对着他们(犹太人,笔者注)的政治斗争”。(13)当然,德雷福斯事件也并非全无结果,它导致了犹太人对反犹主义做出了唯一一次政治回答,即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产生:犹太复国主义可看作是犹太人认真地从敌对角度采取的唯一意识形态。(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