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0047(2011)06-0021-21 从批判唯我论到提出不同的主体间性理论,是20世纪西方哲学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维特根斯坦对唯我论提出的解构振聋发聩,影响深远;胡塞尔“主体间性”问题的论述,在现象学解决主体间关系这一面临巨大困难的问题的研究中,具有经典性意义;此后在现象学方向上,相继有海德格尔、萨特和梅洛·庞蒂等对主体间关系的深入探究。新现象学家施密茨(Hermann Schmitz)重返“唯我”论立场,提出自足于身体情绪被牵涉性(Betroffenheit)的主观事实的人之在世的共生理论,则是对主体间性这个理论难题的一种新解决。 唯我论(Solipsismus)作为一种哲学观念,正如其拉丁文solus ipse的本意所指的“独我”那样,认为唯有自我及其意识才是唯一真实的、本原性的存在,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及他人都是“我”的表象或创造物。这样的结论显然是荒谬的。所以,即使是主观唯心主义的哲学家,也都设法避免陷入这样的荒谬。坚持这种荒谬主张的人自然是极少数,许多人则认为,唯我论虽然难以接受,但也难有确凿证据予以破除,因而需要严肃审慎地对待这种假说。奥古斯丁就曾感叹道:“与人能够拥有对自身灵魂状况的确凿知识正相反,对旁人的灵魂只可猜度。”13世纪的福诺(Vitalis von Furno)也曾断言:“我不可能对除我之外的灵魂拥有实际的确定性,它们存在与否,是否‘藏身’于我对面的这个躯体,我无从知晓。”①德国新现象学家施密茨认为,这种态度自然与断然的唯我论有所不同,可以称之为唯我论考量(Solipsismus-Erw
gung),至少可以叫做“方法学上的唯我论”(methodischer Solipsismus)。② 长期以来,许多哲学家致力于对唯我论观念的驳斥,寻找解决主体(自我)与世界、他人关系即主体间关系的观点与方法。其中一种差不多与德国唯心主义同时出现的批判观点认为,唯我论根本不堪一击,哪怕仅仅提出唯我论来讨论,就已经犯了与前提相抵触的“原罪”,不知不觉地陷入了自己设下的陷阱:既然是独一的思想者,又何来与他人的讨论?要从此陷阱脱身,并不特别困难:“单个的孤独的思想者,当他在思时拥有意识,这是无可怀疑的事实,由此可以确然无疑(即所谓先天)地推导出他人也具有意识。”施密茨将这种观点称为“社会先天论”(Sozialapriorismus)。③然而,这种比较普遍而被认为有效的观点,虽然使唯我论蒙受巨大的羞辱,不能从理论上对它有所动摇,因为它并不能确证他人及他人意识的存在。 在对唯我论正当性的批判方面,维特根斯坦提出的三个论点最为学术圈内人士所熟知,也赢得了轰动一时的成功。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唯我论考量依赖于这样的前提,即感受(Empfindung)和表象(Vorstellung)是私人的。例如,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实际上疼不疼,他人对此只能猜测。维特根斯坦试图通过三个后来广为流传的论点驳倒这一前提:第一,不存在私人语言。④第二,我根本无从知道自己到底疼不疼,谈论这样的“知道”是无意义的。⑤第三,除了揭露唯我论前提的荒谬这种较为温和的策略,维特根斯坦还试图通过作为规则性前提的社会先天论(Sozialapriorismus der Regelbarkeit)揭示唯我论前提与遵守(社会)规则之间的矛盾,力图证明具有意识的不同个人的存在是任何人按规则办事的必要前提,尤其是在依据语法和语义规则说话的情况下。假如只有说话者本人具有意识(例如在一个机器世界里),就没有人能够监督此孤独之人是真的遵守了规则还是仅仅自己以为如此。⑥ 施密茨对维特根斯坦的上述论点一一进行了考察,由此彰显并维护了“唯我论”的真实意义。 先来说私人语言。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假若感受和其他的“内”体验如情感和情绪是私人的,此“内”体验的拥有者就应该能够以一种他人无法领会的私人语言谈论之。然而,一切词语都属于一般语言、日常语言:“词是怎样指称感觉的呢?——这里似乎并不存在任何问题;我们难道不是每天都谈到感觉,并且对种种感觉给予名称吗?”⑦施密茨指出:维特根斯坦这一论证的机窍在于诡辩地利用了动名词“知道”(Wissen)一词的双关义。唯我论考量中获证的自身“感受”(即所谓“对自身灵魂状况的确凿知识”)涉及的是某物存在的知识(“知道”):每个人只能就自身而言知道此感受存在,旁人是否真的具有他/她所表露的感受却总可怀疑。维特根斯坦本人也是这样理解感受的私人性为它的拥有者带来的优先知识的。⑧他在对抗私人语言的战斗中却将这种关于(某物)存在的知识偷换成了一种“所涉何事”(ein Wissen davon,worum es sich handelt)的知识。偷换所带来的结果是人们在运用日常语言时彼此共享的关于“如此这般的存在”(Sosein)⑨的知识被当做了(肯定)所谈论之物存在的知识。唯我论考量在存在、现实层面的私人性蕴涵原本就不能说明一门赋予说话人在所谈论之物如此这般的存在(性质描述、想象空间)方面具有垄断权的私人语言的存在。维特根斯坦的批判因而是“无的放矢”,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以面前的假想敌——日常语言的无处不在——否认私人语言的存在。是否存在私人语言无关紧要,也影响不了唯我论考量的合理性。日常语言的无处不在更是无碍唯我论和唯我论考量。“一般语言”仅仅意味着这门语言不是我创造的,也不是我个人的私有财产。它为每一个想要运用它的人提供了这样一种可能。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