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解释学史上,伽达默尔在海德格尔“实存性解释学”基础上真正完成了从技艺学、方法论意义的解释学向本体论解释学的转变,创立了哲学解释学。理解与解释成了人的存在和生活的一种方式,理解构成了人的基本存在经验;更为重要的是,在伽达默尔那里,以解释学为基础,实现了解释学与实践哲学的统一,实践哲学成为了解释学发展的最新趋向。解释学不再作为只是关于理解和解释某种文本意义的学问,而是与人的存在、与世界的普遍意义联系起来,“理解、存在与实践”成了具有内在一致性的东西,真正的理解和解释是关于人的存在的本质和意义的理解和解释,也因而是人的存在的一种实践知识或者说实践智慧(phronesis),而这就是伽达默尔在实践理性日益沦丧的现代极度科技化文明下极力试图去复兴与重建的以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为原型的“解释学的实践哲学”。这种实践哲学根本不同于作为理论运用的技术性和生产性的“物质性的活动”(伯恩斯坦语),而是“以善本身为目的”的关于人的存在意义与价值的反思性理论,这是“规定所有人的知识和活动的问题,是对于人之为人以及对‘善’的选择最为至关紧要的‘最伟大的’问题”①。显然,这种解释学的实践哲学是以世界的普遍意义和人的存在的总体性价值为其理论的最大诉求的,而这就蕴含了对“形而上学”、对“哲学”的明确而重要的肯定,一切“形而上学终结论”甚至是“哲学终结论”都源于对哲学及其作用方式的不正确理解,哲学总会以其改变了的方式存在下去,在科学制止了哲学的补充和思辨的独断对它的限制时,哲学才会发挥出真正的作用。 一、“返回到哲学的科学特性” 在现代社会文明中,哲学是否还有作用?又怎样才能发挥出它的作用呢?应该说,如何看待哲学与科学的关系以及哲学作用的方式,这是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一直贯穿于西方哲学发展的一个中心问题。亚里士多德从研究对象上将作为“研究具体事物存在”的科学与作为“研究存在之存在”的哲学作了区分,但他从根本上仍是将哲学作为一种科学来看待的,只不过它是研究最一般性、最根本性的事物存在本质和规律的科学。近代的形而上学同样是在科学认识论的意义上,来构建理性形而上学、理性心理学、理性神学的,其目的也是把哲学问题当作类似科学问题那样来对它做出科学式的回答。不过,这种在知识论中将哲学与科学等同起来的看法到了康德那里,有着实质性的转变。康德通过对人类理性能力的分析,揭示了哲学作为科学问题和科学式解答的虚妄性、僭越性,他通过区分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将哲学成立的合法性置于实践理性基础上,他建立的是作为一种道德本体的形而上学。可以说,“面对科学,哲学开始以过去从未有过的方式,为自己的合法性寻找证明,而且在直到黑格尔和谢林去世的整整两个世纪中,哲学实际上是在对科学的自卫中被构建的。”② 康德工作所带来的一个结果是,哲学不再被作为类似自然科学的学问来看待,其理论的危险性则暴露为哲学不具有了自然科学的科学性,哲学不再能以一种科学的方式对人类生活起作用。在伽达默尔看来,这种看法是有问题的,他就是要区分开这样两个问题,一是反对像古典哲学那样完全将哲学等同于科学,二是同样要反对因哲学与科学的不同而否定哲学应有的科学性。伽达默尔的见解是,哲学有其自身的科学性,哲学有其对人类生活产生作用的特有方式,在现代哲学和现代社会中,“返回到哲学的科学特性”是确定哲学与科学关系的第一条途经,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时代主题。③ 在哲学与科学的区别上,伽达默尔指出,“我们称之为哲学的东西,不是以所谓实证科学方式存在的科学,哲学并不是拥有一批并列于其他科学的规范研究领域的实证的材料,可以据之进行单独研究,因为哲学必须研究整体。但是,这个整体并不像其他任何限定的整体一样,仅仅是包含了它的一切部分的整体。作为这个整体,它是超出各种知识的有限可能性的一种观念。因此,它就不是我们以一种科学方式能够认识的东西。”④ 不过,尽管哲学不是科学,但若由此否定作为世界观的哲学具有一种科学的地位则是错误的。在伽达默尔看来,今天重新来讨论哲学的科学特性仍然是很有意义的。同上述见解相反,哲学理应被称为科学的,它同样具有科学的特性,因为“尽管它与实证科学有着各种差异,但它对实证科学仍然具有一种切近的联系,这就使哲学从那种建基于严格的主观证明的世界观领域中分离出来”⑤。 希腊人是把哲学与科学看作不可区分的一个东西,“哲学”这个包罗万象的术语就是用来指称各种理论知识的。因此,在各种理论知识包括科学中就包含着哲学要素的东西,这些东西是决定任何既定科学的客观领域的一些基本的概念尺度。这就是说,哲学本身不是科学,但它对科学却具有维系特性。那么,哲学对科学何以能有如此作用呢?当然,人们可以从理性的需要——“能够在存在事物的全体中保持统一性”而要求具有系统的、综合的知识来回答这一问题,但从中所反映的则是:哲学具有科学特性。哲学是一种理论知识,而“理论”的希腊文(Theoria)原义是观察和看,也就是参加到具体的活动之中。这就是说,作为一种理论知识,它决不是与现实的人类生活无关的主观臆造。只是哲学是作为对世界的理性反思来表现自己的,那么,这种理性反思与具体科学的理性认识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在伽达默尔看来,不管是科学的认识理性还是哲学的反思理性,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理性对于统一性和认识统一性的需要”⑥。正因为有着对统一性的迫切要求和需要,所以它促使我们不断产生了我们知识的统一,产生了关于世界的最综合性、最一般性看法。在这里,“科学所提供给我们以测度通向世界的每一途径和探索世界的各个范围的每一种事物,都属于这种理性的迫切要求。我们哲学思想传统的遗产,也同样重要地属于这种理性的迫切要求。”⑦ 可以说,正是这种理性的关于统一性的需要和迫切要求,决定了哲学与科学的相通之处,哲学也是关于世界的一种理解、一种认识,甚至是一种态度,哲学思维同样构成了人类生活的一部分,它具有以理性反思形式表现出的理解世界、解释世界的科学特性。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哲学是一种理论知识,它也是一种科学,具有它的科学的地位和作用。显然,近代以来的那种要么将哲学等同于科学,认为哲学问题也是科学问题;要么完全割裂哲学与科学,消除哲学的科学性,置哲学于艺术一边的做法都是错误的。伽达默尔指出,“现代的科学概念以及与此相应的方法论概念是不充分的。精神科学之所以成为科学,与其说从现代科学的方法论概念中,不如说从教化概念的传统中更容易得到理解。这个传统就是我们所要回顾的人文主义传统。这个传统在与现代科学要求的对抗中赢得了某种新的意义。”⑧ 当然,哲学不同于具体科学,“哲学家的责任是对概念做出解释,他并不提供通过经验的研究获得的新知识”⑨;但另一方面,哲学作为对世界整体的研究,它又追求一种理性的最高统一,从而表现出一种理解世界、解释世界的科学特性,它本身也成为了一门科学。那么,对于人类生活而言,哲学又是如何发挥其作用的呢?换言之,哲学作用的方式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