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4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8-0460(2011)05-0121-07 一、纯粹思维 思维在没有任何表音或表意符号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进行吗?如果不作细致深入的考察,人们似乎都可以同意这样的观点,即认为思想和它的表达是可以分开来加以描述的,思维在没有任何东西支撑的情况下同样可以进行。这一点不会让人觉得奇怪,因为这恰好是传统哲学中的主流观点。 这一观点首先是基于这样的看法:意义或者说思想与其表达形式有绝对的或者相对的独立性,这与它们的根本性质分不开。哲学家们在对思想或者说观念的根本性质的说明上各有千秋,但大多持有意义观念论的立场。对于观念,理性派哲学家从理性、思维的角度出发来说明它与现实客观事物相比而有的独立性、超越性,如柏拉图意义上的理念,笛卡尔意义上的天赋观念,或是胡塞尔意义上作为先验主体意向性行为产物的先天观念,它们无不具有超凡脱俗的品位,保持自己的理想性而与我们现实世界的世俗性相对应;而经验主义哲学家试图从我们的感官经验出发来描述观念的产生,并由此将观念的根本性质涂上世俗性的色彩,将其牢牢地束缚在我们自己的经验之上,只承认它们有自己相对的独立性。但是,这些不同的解释一旦涉及观念的表达,涉及观念如何从理智的内在世界外显于一个公共的世界,涉及观念的传递和交流,哲学家们就表现出罕见的一致:语言是观念或思想得以显现的工具,对于观念来说,它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外衣,这样的外衣如果得到大家的进一步集体确认,那么更换一件新的也是可能的,根本不会影响被衣服包裹的作为躯体的观念自身。这种认为意义就是观念,有其自己的独立或相对独立性,与其表达形式可以分离的立场,就是典型的意义观念论的立场。另一方面,考虑到观念的独立性可以相比于客观事物的独立性,观念似乎也类似于一个独立的事物那样存在,所以如果我们用语言去命名并指称它,如同我们命名一个物体并指称它一样,这时表达它的语言的意义就可以用指称论来加以刻画。除了这两种意义观,在现代西方哲学中,还有意义的方式论、可证实论、成真条件论、行为主义理论、使用论,这些意义理论虽然在对意义性质的理解上不一样,但是在削弱传统的指称论和观念论对意义理论的统治上却是一致的。但毋庸置疑的是,从古至今,唯有观念论最深入人心,被哲学家和大众所看重。 虽如此,对观念本身的看重往往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状况:观念总是与其表达形式纠缠在一起,作为主要表达形式的语音和文字在表达和传递我们的思想时有可能是不准确的、不完全的,有可能不能表达我们真实的想法。为摆脱这样的焦虑,使观念的独立性不受“污染”,人们期盼着能够有一种不需要表达形式的纯粹思维,它可以直接指向思维着的内容——意义或者说思想。 胡塞尔对意义的现象学考察,看起来为这一期盼的实现提供了某种可能性。在思维与表达的关系上,胡塞尔的观点与传统上大多数人的并没有根本上的区别。一般认为,言语行为内在地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可以外显的物理方面,即人的发音活动及其流动的语音,二是心理方面或者说思维方面,它赋予语音以内在的生命和灵魂,决定了语音意指什么,解释什么。从如此两分的情况出发,人们就可以考虑纯粹的没有语音的表达现象,研究纯粹思维本身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这时,由于思维根本就没有向他人传递信息的动机,没有要去意指什么,也即是没有要用真实的词去意指一个意义(观念)并进而去指称一个事物的目的,所以胡塞尔认为这时在思维中显现的就是纯粹的观念本身。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给出了纯粹思维的实例,那就是个人内心的独白。胡塞尔认为做内心独白时,我们的表述由于不需要传诉,也即是说不具有交往功能,所以并不在真正地使用语词,我们不需要语词,需要的只是语词的表象。“在想象中,一个被说出的或被印出的语词文字浮现在我们面前,实际上它根本不存在……这里存在着的不是被想象的语词声音或者被想象的印刷文字,而是对这些声音或文字的想象表象。”① 在这样的纯粹思维中,没有了一般意义上言语的物理现实性,有的只是言语的想象,即真正的词语的想象物。胡塞尔由此认为自己获得了由想象的语词所指向的纯粹观念。 二、思维与言语的关系 但是这样的纯粹思维是可能的吗?换言之,有离开表达形式的思维吗? 我们可以设想,在胡塞尔所描述的内心独白中,虽然不存在物理意义上的语词,但在表述活动中由它所承担的功能却不可或缺。即使胡塞尔想纯化表达,突出其本质性方面,他也没有做到完全无视作为整体的表达现象自身结构中的“质料”方面。所以,真正意义上的语词即使不存在,它所起的作用也必须由它的“异身”——词语表象来代替。 对此,德里达质疑:胡塞尔所说的纯粹的思维是否已经完全排除了一般意义上的语言的支撑?想象的语词、虚构的语词难道因为它们没有真实的物理方面的属性就可以被认为不是语词了吗?德里达从语言的再现功能说明了语言被虚化后在本质上仍然是语言。如果认为语言是一个再现系统,是作为观念统一体的意义的再现,也就是说它的本质就是它的存在或者说呈现并不以自身为目的,而是为了最终退隐而让意义呈现出来——在胡塞尔那里最终说来就是为意向对象的到场而开辟道路。如果再现是语词的根本性特征,那么想象的语词、虚化的语词是否就不具备这样的特征了呢?想象的、虚化的语词没有现实性的物理呈现,但是它却是真实的语词的再现,它的呈现并不是为它自身,它的本质仍然是再现。因此,德里达认为要维持胡塞尔在真实的话语与话语的再现之间的区别就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由于一般而言符号的原始重复之结构,‘真实的’的语言与想象的话语一样可以是想象的,而且想象的话语也完全有可能像真实的话语一样真实。”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