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11(2011)06-0003-08 一、问题的缘起 在《还原与给予》一书的开篇,法国当代哲学家马里翁(Jean-Luc Marion)便提到了一个颇有意味的历史巧合:就在尼采去世的那一年(1900年),胡塞尔发表了《逻辑研究》的第一卷。[1](P1)单从外在的历史事实来看,这或许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历史巧合。况且,迄今为止尚无确切的证据表明胡塞尔曾经阅读过尼采的著作,更遑论他受过尼采的影响。但是,若是将其放在哲学史或更广泛的思想史背景中来看,这却又决不仅仅是一个巧合。从思想倾向上说,胡塞尔所创立的现象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看成是对尼采的回应。如果说尼采颠覆了自柏拉图以来的西方形而上学传统,那么对于胡塞尔来说,现象学的意义恰恰是在传统形而上学的废墟上重建了哲学。胡塞尔甚至认为,只有现象学才是一种“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Philosophie als Strenge Wissenschaft),或者说一种真正的哲学,因为只有现象学没有预设任何形而上学的前提,而是力求让“事情本身”的(die Sache selbst)如其所是地显现出来。与此相反,以往几乎所有的哲学都设定了某种不言自明的前提。这一前提要么是形而上学的“本原”(Arche/Ursprung),如理念、上帝、本体或实体等,要么是某种自然科学的原理或法则,如机械因果法则等。现象学的这种“无前提性”(Voraussetzungsloskeit)或“面向事情本身”的(zu den Sachen selbst)精神,就是胡塞尔本人毕生所强调并且矢志不移地追求的“明见性”(Evidenz)原则。 不过对胡塞尔来说,“明见性”原则并不是现象学的全部。事实上,现象学要想“面向事情本身”,真正地实现“明见性”的原则,那么它就必须同时坚持一个同样重要的原则——主体性(Subjektivit
t)。所谓“主体性”的原则即是说,“事情本身”的显现或现象学所说的“现象”(Ph
nomenon)是以意识、自我或主体为前提的;反过来说,正是“意识”使得事情自身得以显现。站在胡塞尔的立场上来看,事情的自身显现实则等同于事情向意识的显现。而在经历所谓的“先验转向”之后,事情的自身显现不但意味着向意识显现,而且最终被归结为意识向其自身的显现,或者直截了当地说,事情自身的显现就是意识的自身显现。归根到底,真正的“事情自身”无外乎就是纯粹意识、先验自我或先验主体性。因此,在胡塞尔的现象学(尤其是先验现象学)视野中,明见性和主体性最终变成了一回事。 问题在于,现象学的明见性原则是否真的可以像胡塞尔所设想的那样被归结为主体性原则?恰恰在这一点上,海德格尔、萨特、伽达默尔和梅勒-庞蒂等后来的现象学家同胡塞尔产生了严重的分歧。胡塞尔本人当然认为主体性原则是明见性原则的真正实现。但在海德格尔等后继者看来,明见性原则同主体性原则非但不是一回事,而且还存在着内在的紧张冲突;事实上,当胡塞尔将事情自身的显现归结为事情向意识显现、甚至最终归结为意识向其自身的显现时,他就已经背离了现象学的明见性原则,并且倒退回到他所批判的形而上学立场。譬如说,海德格尔就对胡塞尔的主体性原则提出了如下批评: 胡塞尔本人在《逻辑研究》中——尤其是在第六研究中——已经切近于本真的存在问题,但在当时的哲学氛围中也不能将其贯彻到底;他受那托尔普的影响而实行了向先验现象学的转向,这种先验现象学在《观念》一书中达到了它的最初的顶峰。但这样一来,他也就放弃了现象学的原则。[2](P46) 毋庸置疑,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现象学的这一论断几乎成为绝大多数后来的现象学家的共识。于是,在明见性和主体性的问题上,胡塞尔同众多的后继者便展开了相互的指责和批判。胡塞尔认为,只有意识、先验自我或先验主体性才是现象学所要坚持的明见性原则,而海德格尔等人完全误解了现象学的先验转向和主体性原则的意义,把现象学拉回到一种自然主义、一种人类学的层次,因此完全背离了现象学的原则。相反,在海德格尔等人看来,胡塞尔现象学的真正革命性意义恰恰体现为它的明见性原则,但是当他进一步将明见性归结为主体性时,他便重新落入了自笛卡儿以来的主体性形而上学的窠臼。 那么,胡塞尔的明见性原则究竟意味着什么?他为什么要将明见性原则等同于主体性原则?进而言之,他对主体性原则的坚持是否意味着他重新退回到了形而上学立场?这三个问题无论对我们理解胡塞尔现象学的哲学意义,还是澄清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等人之间的分歧究竟何在,都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性。让我们首先从明见性原则谈起。 二、明见性 必须指出的是,“明见性”作为一个哲学概念并不是胡塞尔的首创。从思想渊源上说,明见性可以追溯到现代哲学之父笛卡儿,因为正是他第一次将明见性,也就是清晰和明白(clare et distincte),看成是我思的确定性、知识或真理的标准。在此之后,明见性进一步成为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和受其影响的现代心理学的核心概念。胡塞尔的老师布伦塔诺(Franz Brentano)虽然反对当时流行的实验心理学,并且针锋相对地提出了“描述心理学”的观念和方法,但他也将“明见性”看成是心理现象或内知觉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