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结束,1945年10月,新的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国际组织——联合国正式宣告成立。研究中国与联合国创建之关系,弄清中国为创建联合国所作的重要贡献及其局限,对于我们认识抗战后期中国真实的国际地位,以及美、英、苏等国对华政策与国民党政府的外交,很有裨益。 一 不能认为,联合国组织仅是美、英、苏三国的构想与策划,事实是,中国为呼唤和促动联合国的诞生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成立一个真正能保卫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国际组织,中国更有强烈的愿望。鸦片战争以来,贫弱的中国一直遭受列强的侵略和压迫,中国曾是国际联盟的一员,九·一八事变,日本大规模地武装侵略中国东北,国民党政府采取依赖国际联盟处断的外交方针。不料国联却对此无所作为,使中国蒙受极大的耻辱与灾难。中国人民在奋起武装反抗日本侵略的斗争中,迫切希望国际社会建立一个有效的保卫世界和平与安全的组织,制止任何强权侵略。 早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针对国际联盟对日本侵略的宽纵及其在解决一系列国际争端中的软弱无力,中国社会舆论强烈要求革新国联。他们指出:“国联之威信已丧失殆尽,国联之地位已一落千丈,国联之将来已黑暗非常”,“如果我们要世界和平,我们必须积极地改造国联,使它由一个不完美的国际合作社,演进而成一个真正的世界政府”。〔1〕怎样改造国联?各方意见不一, 要而言之:(一)改造国联理事会,取消理事会中的常任理事和非常任理事,因为这“本是一种强国的思想”。“国联定政策行政策之权,实已操于少数强国之手”,而这少数强国即“英法诸国只图私利,不肯肩负责任”。〔2〕(二), “大会及理事会的决议必须全体一致通过之原则,最有改革之必要”。由于这个原则,凡属一切决议,“涉及某一会员国重要利益而为其所不赞同者,都将无成立之望”。因此,必须要“取消全体一致主义,而代以普通多数或三分之二多数取决之原则”。〔3〕(三), “对于会员国土地的不可侵犯和政治的独立没有一个可靠的保障,是国联盟约所有主要缺点里的一个”。正由于这个缺陷,“害得大家互相疑惧,不愿实行军缩,危及世界的和平”。改革的办法,即是“不妨使会员国之间互相签订不侵略条约,再在盟约里共同担保这种条约的不可侵犯”。会员国之间的纠纷“先由他们自己设法解决”。假使没有结果,再诉诸国联,“国联成为最后和解的机关”。〔4 〕(四),必须明确侵略和被侵略的定义。“国联的理事会必定要有指定侵略国之权”,国联以前不能解决国际争端,“大多因为国联没有指定侵略国之权”。所以凡遇到国际争执,侵略国强词夺理,否认其为侵略,而被侵略国则无法证明其被侵略。〔5〕(五),国联“应有强制制裁之权”。没有这个权力, “则对于性质较为严重的国际争执,总不能有满意的解决”。〔6〕(六), “国联会员国如欲脱退国联时,国联应具禁止其退出之权”。否则,“国联势必瓦解”。〔7〕等等。上述议论,虽不尽合理, 但它也切中国联的一些弊端。1938年4月, 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制定和通过的《抗战建国纲领决议案》,也明确提出:“对于国际和平机构,……充实其权威”。〔8〕这反映了国民党蒋介石在中国人民要求革新国联的呼声中,对国联无能的认识和对国联改造的愿望。国际联盟虽不久因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而事实上不存在,但上述一些议论很大一部分为后来国民党政府制订和提出的联合国宪章草案所吸收,从而推动了新型的国际和平组织的诞生。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与盟国并肩反对法西斯侵略的同时,要求建立新的世界和平组织的呼声也越来越高。1942年1月和6月,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王世杰与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先后发表演说,呼吁“重建世界和平”。他们指出,日本和德国发动的侵略战争表明,“世界上爱好和平的国家倘使对于集体安全缺少完全有效的组织,则一个侵略国家的行动,便可以使全人类蒙受空前的灾祸”。因此他们认为,“奠定世界未来和平的工作,至少与争取作战胜利同样重要”,这就是要“建立世界和平组织,订定公约,以代替过去之国际公约”。〔9 〕蒋介石也向报界发表谈话,表示相信反法西斯战争中的联合国家,“必能成就此世界改造的伟业,必能组织有效的国际团体,立即实现和平与公道”。 〔10〕10月,美国总统特使威尔基访问中国, 蒋介石就战后问题与威尔基多次交换意见。一些著名人士还在美国活动, 为战后和平奔走呼吁。 12月,在美国纽约召开全球国际团体联合会大会,由北平研究院院长李石曾担任大会主席,会议着重讨论战后计划及新的世界和平机构的建立问题,许多外国人士在会上发言,中国驻美大使魏道明亦发表了讲话。1943年初,宋美龄赴美治病,并应邀在美国国会及各地发表演说,一再敦促美国为建立新的世界和平组织而努力,她说:“吾人生于今世,有为吾人自身以及子子孙孙建立一较美满世界之光荣机会”,“诸君当前之急务,乃系协助胜利,并创建与维护一种永久之和平”。中国非常“渴望并准备与诸君及其他民族合作,共同奠定一种真实与持久之基础,以建设一合理而进步之世界社会”。〔11〕宋美龄明确地表示赞成组织类似国际联盟的组织及国际警察力量〔12〕。4月底, 中国教育界著名人士吴景超、陈源、吴贻芳、李卓敏等赴美,参加在美国举行的战后问题研讨会。与此同时,中国国内就战后和平问题的讨论也掀起热潮,一些著名人士如四川大学校长程天放、国民参政员傅斯年等纷纷发表谈话。许多报刊连续刑登消息和文章,中国共产党在国民党统治区创办的《新华日报》发表多篇评论,就建立战后世界和平组织阐发自己的见解。 各界人士的呼吁和活动,在国际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有力地推动了世界和平组织的酝酿和诞生。 中国还积极主动地策划和组织世界和平机构。曾积极参与国际联盟活动的中国驻英大使顾维钧说,国际联盟瓦解后,他“仍旧非常关心成立一个有生命力的国际组织这一问题”,他“曾草拟过一个计划,并经常加以修改”。〔13〕早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不久,1941年底,蒋介石曾向美、英等国提出在华盛顿组织“联系军事、政治之永久机构”。〔14〕虽然这一机构在战时主要是负责作战指挥,但蒋介石心目中的永久机构显然在战后还要发挥保卫世界和平组织的作用。蒋介石后来也一直主张世界和平组织先由几个主要反法西斯盟国组成,以后条件具备次第扩充包括一切国家。然这一建议未能得到美、英等国响应。由于中国人民的英勇抗战使中国的国际威望日益提高,战后中国在远东地区发挥重要作用也符合美国全球战略的需要,因此,美国积极支持中国与美、英、苏一起列为世界四强。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蒋介石求之不得,这也有利于在国际上提高他自身的形象和巩固国民党政府的统治。蒋介石在外交上一面力争中国的国际地位,一面积极推动四强领导的国际和平组织的建立。1943年4月, 国民党政府外交部长宋子文与英国外相艾登会晤,双方讨论了战后国际和平组织问题,最终商定,成立世界和平组织,并且在这一组织中“当以四大国为主体:负责指导”。〔15〕宋子文在美国致电蒋介石,要其进一步推动国际和平组织的建立:“委员长既同意世界性机构之组织,似可竭力推动”,“文(按:指宋子文)将钧座对于战后建议略告,霍(普金斯)极感兴趣,嘱以书面交总统(罗斯福),俾美方即可开始与我合作”。〔16〕是年10月,在莫斯科举行苏、美、英三国外长会议,会后发表的中、苏、美、英四国签署的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不仅明确宣布要建立一个新的国际和平组织,同时也向全世界表明中国四强之一的地位及在未来国际和平组织中将要发挥的作用。随后,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开罗会议,国民党政府在事先拟定的政治提案中,正式提出“关于设立四国机构或联合国机构问题”,提案建议:(一),“在联合国总机构未能设置以前,应由美、英、苏、中四国及早成立四国机构,以便协商关于四国宣言所规定之事项”;(二),“上述四国机构之经常机关,设于华盛顿,但有时亦可在伦敦、重庆或莫斯科开会”;(三),“四国机构应负筹设联合国总机构之责”。〔17〕国民党政府建议设立的四国机构,应是国际和平机构的初步组织,这是蒋介石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一直主张的。国民党政府后来所拟定的一份议案也讲得很清楚,该议案建议盟国“尽速在战争结束前”成立国际和平组织,如条件不具备,则“由中、美、英、苏四国,或由中、美、英、苏四国以及其他一部分或全部分联合国先行成立,然后次第扩充,以包括一切国家”。〔18〕国民党政府急于在战争结束前成立国际和平机构的原因何在?首先,国民党政府认为,“此种组织之设置,需要各国受诸种义务与限制,战事结束后,各国——尤其各大国——因共同敌人已溃败,将不易接受重大义务或限制”。其次,在蒋介石国民党政府看来,美国政府的“权威”,在战时为最高,“战事终止以后,美国对于各国之领导能力或支配能力,或不免减小”。〔19〕这既不利于美国对未来国际和平组织的控制,亦不利于中国四强之一地位的巩固,因为美国是中国这一地位的坚定支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