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历史上“最后一批”福利分房,可能会在2011年夏天画上句号。 此时,距离2003年6月该市出台104号文件,宣布今后不再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建设和分配“全成本微利房”时间已过去8年。 8年里,曾因诸多“创新”而成为全国住房制度改革排头兵的深圳,在公务员的住房问题上却坠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一度处于“政策真空期”——新的制度还未建立,旧的制度却已被废除。 福利房“最后的晚餐” 7月中旬,深圳市“最后一批福利房”将迎来入住主人。这批福利房在3年前就已竣工,但一直无人居住。 2003年6月,深圳市出台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实施方案》(下称“104号文件”)中提出,“最后一批福利房”的分配对象被限定为“2002年12月31日前入职、符合购买全成本微利房条件、但未购房的职工”。 然而,这顿福利房“最后的晚餐”迟迟未能端上餐桌,一拖就是8年。这期间,深圳市乃至全国住房保障政策经历巨大调整,保障房被重新厘定为“民生工程”,政策重心向城镇中低收入者倾斜。 有知情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导致深圳市“最后一批福利房”分配搁浅的原因颇为复杂。但福利房与周边商品房之间的巨大“价差”,显然是主因之一:周边商品房目前价格早已“破4(万元)奔5(万元)”,福利房的定价虽经数次“动态调整”,每平方米的配售价仍不及1万元。 用当地人的话形容:“分到一套福利房,就等于净赚几百万元。” 于是,在诸多争议的夹击下,深圳市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最后一次福利分房变得十分棘手。政府部门承受巨大压力。 深圳此刻的遭遇,在全国其他一些城市也有上演。去年6月,海南省海口市被曝出6000多套“限价房”专供机关事业单位人群,沦为“公务员保障房项目”。类似事件还出现在陕西咸阳、山西忻州等城市。 现实表明,在当前普通民众住房需求巨大且住房有效供应不足的大背景下,但凡有为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群体集中兴建“限价房”的行动,无论理由有多充分,均会招致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弹。 显然,房改8年后,深圳公务员的“最后一批福利房”如何获得公众舆论的谅解,已成为摆在当地政府面前的一道棘手难题。 房改“不归路” 已经退休3年的原深圳市住宅局房改处处长孙利平,是深圳市住房制度改革的亲历者。据他介绍:在2001年以前,深圳大部分资历比较老的公务员均已分过房子。2003年叫停实物分房时,一批卡在政策边缘、符合分房条件但未分到房子的公务员意见极大。于是,就有了兴建“最后一批福利房”、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过渡性方案”。 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期,深圳国有企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大量从内地调入人才。而住房制度被作为吸引人才的一项重要条件。一个公务员在内地可能要奋斗10年才能分到房;但是在深圳,工作1年就可以有房。 1988年,深圳向毗邻的香港学习,在全国率先启动住房制度改革,比中央提出的改革时间整整提前10年。深圳当时设计的房改机制是“双轨三类”:“双轨”指商品房+保障性住房;“三类”是指给一般社会成员的商品房,给国企的微利房,以及给政府的福利房。 大约从1990年开始,深圳市为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兴建微利房、福利房的行动渐至高潮,此后进入了长达10年的繁荣期。 据了解,当年的福利房建设,是由政府指定的几家大型国有建设公司具体实施。这些公司在建设福利房的同时,还建设商品房,并以商品房的销售利润来弥补福利房的投资亏损。但终究还是陷入巨亏,不得不靠政府的财政补贴过日子。 与政府财政包袱日益沉重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福利分房的个体受益人迅速实现财富的增值和套现。 孙利平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截至2003年叫停实物分房前夕,深圳市总计建设的微利房、福利房约为14万~15万套。其中,面向政府公务员的约为2万套,其余为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分得。如今,这些“公房”大部分均已变性为商品房上市交易。 以深圳市最有代表性的公务员福利房社区“梅林一村”为例。该小区兴建于1998年至2000年前后,居住规模在10万人以上,曾被舆论称为“亚洲最大的公务员村”。当年,“梅林一村”作为微利房项目配售给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据称内部售价不足4000元/平方米;但如今,该楼盘的二手房最新上市交易价格接近2.5万元/平方米。 众说福利房 公务员福利房与市场化商品房之间的巨大“价差”,是致使“福利房回潮”的动力根源。很多人分房是为了谋取差价,这是社会舆论不能忍受的。因此,改革的方向是消除两种体制间的价格差距——要么调控商品房价格,使之合理回归;要么调整福利房价格,使之趋向市场化。 王小广(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 必须对公务员住房政策实行“分类”设计,将低级别公务员的住房保障纳入城市公共住房体系,与城市中低收入者一并解决;中级公务员购买商品房,可享受适当政策支持;高级别公务员则可以实行官邸制,由政府统一提供免费、公产的高档住宅,但仅供其任期内使用。 目前中国高级官员的住房“惯例”是,几乎每到一座城市任职,都会获得一套住房,离任时也无需退出。如果一个省部级官员曾在5个城市任职,就意味着他可能拥有5套房子,资产以千万计。这还算是清正廉洁的。显然,这样的制度设计不够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