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农业的“反过密化”态势 由赵冈和陈钟毅(1982)细致描述,再经黄宗智(1985,1990,2006)精心雕琢的农业过密化理论,对于中国长期存续的小农经济制度以及零碎化的农耕模式提供了相对合理的解释。他们认为,人口压力自宋朝以来就是解释中国农业问题的关键因素,而中国自古至今奉行的多子继承传统以及因为农户家庭无法解雇劳动力所导致的过剩就业人口即便已经导致劳动投入的边际生产率为零,但也只能附着于土地(赵冈,1995; 1997),是中国农业过密化和农耕零碎化的制度根源。 然而,中国经济转型正在改变着原有逻辑,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堪称为中国农业从过密化到反过密化趋势转折的分水岭。我们用“反过密化”概念来概括“作为问题的农业过密化的消解”。“反过密化”可作如下定义:农业劳动力为非农产业所吸收,带来了农业生产的劳动密集化程度的降低,即投入到单位土地上的劳动人口的减少。据此,“反过密化”意味着边际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土地总产出率不减,意味着农业劳动力的“半失业状态”(黄宗智,2006)可以得到改善。 中国农业“反过密化”现实的存在,可通过如下典型调研数据以及更为普遍的农业劳动力转移态势得以确证。抽象掉2008年金融危机所引发的“农民工”返乡潮① 现象,本课题组的调研结果表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所引起的大规模人口迁移、非农就业、农业产业内部结构调整,以及计划生育政策所带来的人口自然增长速度的减缓等等,开始改变了中国农业的劳动就业状况,费孝通(1947)所言及的“粘着在土地上”“依靠农地谋生”而“不流动”的现象时过境迁,“扩大型家庭”(费孝通,1947)开始解体。在作为调研对象的豫东北平原传统农区具有代表性的乡村,18岁至50岁的留守青壮劳动力,已经不足全部青壮劳动力的两成。即便是这两成留守者,其中的60%也把他们最主要的劳动投入到“规模化”养殖业中去了。有行政村的青壮男性劳动力全职性务农人数,已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户均2.2个减至2007年的户均0.3个,也就是说,平均每三个农户家庭,不足一个青壮男劳力全职性地务农。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更是如此,农业劳动力供求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始依靠输入得以均衡,且该状况不为金融危机所动。20世纪末以来,作为调研对象的广东省中山市各区镇的非农就业率一直在80%左右,超过80%的农户家庭收入来自于非农产业。这意味着实际投入到现有农地上的劳动密集程度正在降低,特别是投入到粮棉种植等传统农业部门的劳动的密集程度,其降低速度更快。图1描述了中国农村劳动力结构的整体变化态势: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降,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尽管没有带来农村劳动力总数的减少,但农业就业人口出现了年均2%的递减,截至2007年,全国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职业农民”2.86亿②,其中又有半数以上为农业内部的多元化产业结构和生产结构调整所分解。基此估算,小农经济中可供继续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已近告罄,未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则是农村劳动力中最难转移的群体(蔡昉、王美艳,2007)或者是农业兼业化群体,中国劳动力的供给状况已从“无限供给”转为“有条件剩余”,刘易斯拐点即将在中国出现(蔡昉,2007)。尽管从中国劳动力总数、农村劳动力总数与农村非农就业人口总数之间高度相关的变化趋势(图1)尚不能断然肯定上述农业就业人口减少的案例以及其趋势具备全国整齐划一性,但至少在东部沿海等经济发达省份,甚至是诸多内陆省份,过密化农业状态下的农业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沉淀且被固化(赵冈、陈仲毅,1982)的现象,因为非农产业的吸收所引起的农业就业机会成本的提高而存在逐步消解的趋势。也就是说,中国农业的反过密化已经是毋庸置疑的事实。据此,从理论上讲,解决中国农地零碎化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但是,现实并非如此,非农就业率的提高,并没有改变小农经济现状,甚至农地流转市场发育遭受阻滞,离乡离土的农民,却不乐意流转所承包农地。那么,还要破解哪些制约因素中国农业才能走出小农格局?另外,非农就业率并没有明显差异的经济发达地区,是什么因素决定了其农地流转速率的明显差异?
图1:中国农村劳动力结构图 注:农业就业人口中,包括主营农业兼营商业等的农村人口。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7)》表5-2; 13-4 二、对已有理论的重新解读及分析范式转换 (一)“尊严寄托”的社会基础的松散化 依据费孝通(1939)在《江村经济》中对于“乡土中国”的理论假设,农户之所以不愿意放弃土地,并非仅仅出于经济收入上的考虑,更多则在于农户家庭成员之对于土地存在着的沉甸甸的精神(文化)依赖。也就是说,对于小农家庭而言,土地是一种期望,一种尊严依托,难以割舍和替代,且无法用物质补偿来简单衡量。 为了验证该假说的现实合理性,课题组成员利用在广播电视大学金融分校授课的便利,针对非(城市)户籍常住人员,进行了访谈式的专项调研。调研结果表明,费孝通(1939)描述的乡土眷恋,在新生代非户籍常住(城市)人员那里已明显淡化。与其父辈相比,受过较好基础教育、基本脱离农业、向往城市文明的新生代非户籍常住(城市)人口,基本改变了其与农村家庭的经济关联模式,典型地表现出对于“乡土”文化的漠然,尽管其户籍所在地还有属其名下的“乡土”。比较其父辈而言,他们更加希望能够融入并最终定居在其就业的城市,他们的城市社会意识、市民化意愿以及个人发展权利追求倍加强烈,对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有更高的要求和期盼。近年来中央及地方政府在户籍制度、子女教育机会以及劳动保护等政策的向好变动,更是为非户籍常住(城市)人口播下了更多期盼。 由此归纳,农地之对于农户家庭成员的情感依赖,是与以家族为核心的村社圈层结构(费孝通,1939)这种熟人社会共依存的③。一旦超越了熟人圈层,所谓尊严寄托对于农户家庭成员依赖土地的社会基础就松散化了,其对于农地零碎化的解释力随之弱化。 (二)国家角色的调整 张杰(2005)曾从有利于国家统治目标的视角为中国小农制度的历史存续提供了合乎逻辑的制度解释:在中国小农制度的存续过程中,国家是一个重要的当事人,其角色非常重要。相对于大地主式的土地垄断模式,均田制度及作为其结果的小农家庭经营状态,既有利于国家节约征税成本从而保持适当财政汲取能力,又有利于国家节约对乡村社会的控制成本,因此有利于国家政权的稳定。 然而,一方面,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引致了工农产业格局的反转、城乡社会结构的更迭、多元社会文化的媾和以及家庭结构的“核心化”(唐灿,2005),乃至传统乡土观念的传承、超越与异化,也瓦解了国家有效控制乡村社会的基本组织形态,即作为最为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农户家庭,失去了其有利于国家有效控制乡村社会的组织形态优势;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农业部门的财政贡献在降低。当中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从工农业剪刀差格局转变到2003年开始反哺农业之后,从国家层面上来讲,依赖农业维系适当财政汲取能力的这一逻辑解释的物质基础不复存在了。这是否意味着,国家在中国农地制度演化进程中的角色应该适时转换,而不应该继续以国家权力维系小农制度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