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直接干预经济是必要的吗? 自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中国经济一枝独秀,保持了旺盛的增长势头,在2009年增速达到8.7%的基础上,2010年有望突破10%。国内外普遍认为,这样的增长速度和政府主导的大规模投资分不开。由此,国内出现了一种看法,即中国以政府为主导的发展模式优于西方以市场为主导的模式。这种观点虽然没有得到西方人士的认同,但中国强劲的经济表现也让他们不得不对市场主导模式产生怀疑。比如,奥巴马总统的经济顾问拉里·萨默斯在辞职之前为奥巴马访问印度打前站,在孟买的一次讲话中明确表示,以市场为导向的“华盛顿共识”已经过时了。同时,他对中国发展模式的概括契合了国内一些人对所谓的“北京共识”的认识,即中国的成功得益于国家主导的重商主义政策。但是,他没有夸奖中国的意思,而是认为,重商主义伤害了其他国家的发展,也限制了中国国内民众福利的改进。为此,萨默斯提出了“孟买共识”,即一种照顾民众福利改进的、民主的经济发展模式。换言之,他希望印度能够在民主条件下实现中国式的高速增长,从而证明“北京共识”在长期的失败。萨默斯对“中国模式”的概括是西方的主流观点;在许多西方人士的眼里,中国就像一个不懂规矩、占他人便宜的暴发户。尽管这里有偏见的因素,但是,国内对政府作用的夸大难道不也要负责任吗? 中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在过去七八年大大增强,而中国经济在这段时间也实现了高速增长。但是,两件同时发生的事情之间并不必然存在因果关系,就好比有人发现街上女人穿裙子的时候股市就上涨并不意味着女人穿裙子带动了股市上涨一样。强调政府干预作用的人似乎忘记了,过去三十年里中国发生的最大变化是政府对经济和社会干预的弱化,而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根本原因之一。这些理由在过去的三十年里已经说过千万遍,我没有必要在这里重复其中任何一条。我想讨论的,是两条肯定政府干预的意见。 一条是政府的主流观点,即政府的直接干预有利于中国战略性产业的发展。君不见,中国的高铁里程马上就要成为世界第一了,难道这不是国有企业的优势吗?事实却是,中国的铁路太盈利了,“铁老大”不愿意让民间资本来分一杯羹。又云,如果没有三家国有石油公司到海外去开采石油,我们的石油供应能得到保障吗?事实却是,三家石油巨头卖给国内消费者的汽油的价格并不比国际价格低,它们的石油供应完全可以在国际市场上找到替代。即使是最敏感的军事工业,也未必一定要完全由国有企业来承担,只要保密工作做得好,私人企业一样可以做军工产品。总之,那些貌似只有国有企业才能做的行业,多数不过是国有企业占据高度垄断地位的行业;所谓国有企业的优势,不过是垄断国企制造的自我保护的神话。而在另一方面,政府为这些国有企业背书的结果,是中国背上“国家资本主义”的十字架,是发达国家有理由拒绝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是他国不愿意卖给中国企业有价值的资产,因为它们怕中国企业的背后有中国政府的操纵。所有这些,都将成为中国融入世界的巨大障碍。 另一条是崔之元提出来的,即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有助于私人经济的发展。崔之元认为,中国没有必要回到计划经济时代,但是,一定数量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金融企业可以增加政府收入,政府有了这些盈利之后,就会降低对私人企业的税收,从而促进私人经济的发展。这个观点很新颖,在逻辑上也是成立的,但却经不起数据的检验。自2009年四万亿政府投资实施以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但政府收入非但没有减少,而且大大增加了,政府预算内收入继2009年较上年增长7147亿元之后,2010年预计比2009年再增长近1.2万亿元,达到可观的8万亿元。到目前为止,没有哪个政府认为自己的钱太多了;即使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政府也绝不会减少对私人企业的征税。反倒是在那些私人企业发展好的地方,政府对私人企业的税收表现得更“仁慈”一些,原因是那里的政府官员更可能接受放水养鱼的道理。放眼全国,那些国有企业或国有金融机构多的地方,也是私人经济更不发达的地方,其中一个原因,恰恰是因为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对私人经济具有挤出效应——它们占用大量的银行贷款,挤掉了私人企业获得贷款的空间。 2.什么样的政府有利于经济增长? 然而,否定政府直接干预经济的正面作用,不等于说政府就不重要;在一个现代社会里,否定政府的作用就如同是在说梦话。一个应该问的问题是:什么样的政府有利于经济增长? 对这个问题最有影响的回答是“发展主义”政府。这是从亚洲奇迹中总结出来的观点,世界银行1993年的发展报告《东亚奇迹》对此有详细的阐述。所谓发展主义政府,就是能够自主地制定有利于一个国家长期经济增长的经济政策的政府。世界银行的报告以及其他一些研究表明,这样的政府对经济的干预非常深,甚至有意扭曲价格信号,以利某些特定行业的优先发展。但是,要使这些干预有利于一个国家的长期经济增长,政府必须是一个“好人”政府,否则,这些干预就会成为政府官员积攒私利的手段。因此,发展主义政府即使存在过,也是在特定的国家和特定的时间里存在的。比如,东亚如果的确存在过发展主义政府的话,其原因可能是儒家传统对政府官员起到了教化的作用。离开了东亚,发展主义政府就很难找到了;因而,发展主义政府不是一个能够向全世界推广的概念。 那么,东亚政府的哪些特征是可能向其他地区推广的呢?笔者从2008年开始提出“中性政府”这个概念,认为中性政府是对东亚政府行为中的成功因素的总结。所谓中性政府,就是那些面对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争斗采取中性立场的政府。发展主义政府要求政府打心眼里具有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观意愿,而中性政府则只要求政府不要在利益集团之间采取一个有偏的立场。两者的差别有点儿像柏林对主动自由和被动自由的区分,前者是一个命令性的命题,而后者是一个禁止性命题。柏林对主动自由的一个批评是,对主动自由的追求会导致政府假此名义压制个人自由。这个批评可以用到对发展主义政府的批评上,即政府会假借经济发展的名义干涉民众的权利,而最终损害国家的长期发展。把这个批评用到当今中国是最合适不过的了:地方政府在强拆老百姓住房的时候,不都是冠冕堂皇地声称是为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吗?中性政府虽然不保证政府不会去干涉民众的权利,但也不给政府干涉的口实。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中性政府采取不偏向任何利益集团的立场,它会比一个有偏的政府更可能采取有利于长期增长的经济政策。要理解这一点,我们只需理解为什么一个有偏的政府不利于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