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8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3815(2011)-03-0048-10 近些年,国际学术界加强了对朝鲜战争后朝鲜①历史以及朝鲜与苏联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关系的研究,其推动因素主要有两个:朝核危机及东北亚紧张局势需要人们探究其历史根源;俄国和东欧档案披露了冷战时期朝鲜与社会主义国家关系的大量史实②。研究的重点首先是朝鲜政治外交史,其中主要是苏联因素的影响,尤其集中在1956年八月事件上③。其次是讨论朝鲜经济发展的问题,其中韩国学者主要从朝鲜内部或朝鲜与韩国对比的角度考察其经济体制的建立。尽管意识到外援尤其是中、苏的经济援助,是朝鲜战后经济重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资料短缺,韩国学者鲜有针对经济援助的专著问世。④而在冷战国际史研究中,重点讨论的是苏联和东欧国家对朝鲜经济发展的影响⑤。目前,研究战后中朝关系,特别是中国与朝鲜经济关系的成果还不多见⑥。 尽管中国档案解密和开放的程度与国际水平还差得很远,但毕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这主要表现在外交部档案和一些地方档案的开放。如果充分加以利用,再结合俄国和东欧各国档案文献(其中涉及中朝关系的内容十分丰富),对于战后中朝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本文有意在这方面作一尝试,讨论的时间范围限于朝鲜战后重建这一历史时期。所谓重建,即国民经济恢复。1953年8月5日,朝鲜劳动党召开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制定了重建工作的规划,决定分三个阶段完成国民经济的恢复:第一阶段是准备时期,计划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第二阶段执行三年计划(1954年至1956年),使国民经济各部门恢复到战前水平;第三阶段实现五年计划(1957年至1961年),建立工业化的基础。⑦本文将梳理1953年至1960年⑧中国援助朝鲜的过程,并试图探究这种援助的特征、成因及结果。 准备时期(1953年至1954年) 三年多的战争给朝鲜造成的经济损失极其严重。1954年3月苏联使馆根据朝鲜中央统计局资料撰写的详细报告,在战争期间,朝鲜人口锐减近120万(此外还有60万人被征兵),造成劳动力严重匮乏。直接经济损失达4200亿朝元(约合140亿卢布),有近9000座工业建筑、60万所住宅、5000所学校、1000家医院、263座剧院和电影院以及数千个其他文化生活机关变成废墟。一些最重要的工业品产量急剧减少:电力生产从1949年的59.24亿度下降到1953年的10.16亿度,相应地,采煤量从394.3万吨减少到68.8万吨,钢从14.4万吨减少到0.35万吨,水泥从53.7万吨下降到2.65万吨,食盐从28万吨下降到4.2万吨,有些重要的工业部门如冶金、化学、燃料遭到彻底破坏。交通业损失615.86亿朝元,424个火车头及11118节车厢被完全炸毁,14个港口和港湾及1600座服务性建筑遭到轰炸。国家商业网点全部遭到破坏,1237个商场无一幸存。农业损失也很严重,除大量农作物被毁外,被宰杀和被掠走的牛羊10.9万头,猪13.5万头,毁坏果树8.9万棵。⑨ 早在战争期间,金日成(Kim Ⅱ Sung)就为战后的经济恢复心急如焚。所以,朝鲜停战协定刚刚签字,金日成首先想到的就是向苏联要求经济援助。1953年7月31日,金日成交给苏联使馆一份报告,详细说明了战争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恢复工业所需要的苏联帮助⑩。同一天,朝鲜政府正式提交了一份照会,请求苏联派遣62名专家到朝鲜,帮助制订经济恢复工作和最重要的工业企业设计任务的计划。照会详细列举了所需专家的清单和恢复项目的主要参数,并强调说,聘请苏联专家“十分必要,因为朝鲜人自己无法完成如此大量的工作”。(11)8月3日,苏共中央主席团作出决议,决定向朝鲜提供10亿卢布的援助,用于国民经济的恢复(12)。金日成得到消息后,立即在8月5日召开的朝鲜劳动党六中全会宣布:“苏联政府已经通知,决定给我们10亿卢布的援助。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等国政府也都作出了关于提供援助的决定。在这些国家已经掀起了一个帮助朝鲜恢复和发展经济的群众性运动。”(13) 在战争后期朝鲜就开始寻求东欧国家的经济援助,并小有收获。1953年11月李周渊走访了波、捷、匈、罗、保、阿和民主德国,又争取到大批援助。除阿尔巴尼亚只同意提供1.2万吨沥青及布匹外,其余每个国家都答应无偿援建2个至5个工业企业,并赠送大量生活日用品等物资。不过,当时东欧国家也处在恢复时期,对朝鲜的援助总体规模并不大,这些国家的援助金额总计11.47亿卢布,其中仅民主德国就占一半(5.45亿),但使用期限为10年。到1954年底,所有东欧国家援助实际使用的金额加在一起只有2.02亿卢布。(14) 金日成在北京进行了两个星期的访问,关于对朝鲜的援助,中方提出签署《中朝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等七个文件,金日成完全接受。周恩来在第一次会谈中表示,可以签署一个秘密的技术合作协定(15)。根据已经公开的材料,中国的援助包括:1950年6月至1953年底中国援助朝鲜的72900亿元(16)(合14.5亿卢布)全部免于偿还;在4年(1954年至1957年)期限内,再提供80000亿元(合16亿卢布)的无偿援助,其中1954年提供30000亿元(合6亿卢布),这些款项将用于供应工业原料、建筑材料、机器设备、粮食和其他用品,以及修复铁路和桥梁;在3年(1954年至1956年)期限内,中国自费收养22735名朝鲜难民儿童,并赡养负责教育这些儿童的7186名朝鲜公民及其家庭成员。根据中朝协议,对于赴朝工作的中国专家,朝鲜政府只需支付他们在中国所领取的同等工资(含出差和补助费)、医疗费、住宿费和交通费,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来华实习的朝鲜员工,可以享受与中国同等技术人员或技工相同的待遇,包括公费医疗,只需支付住宿费。朝鲜政府仅承担实习人员来往的旅差费。对于朝鲜留学生,中国只向朝鲜政府收取发给学生的助学金和国内旅费。(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