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1)03-0125-13 近代中国一些仁人志士选择以自杀方式殉国,以其震撼性、注目性,引起媒体与社会各界关注。对这种特殊的抗议外侮与惊醒同胞的方式,媒体予以报道和评论,将他们看成以身殉国的烈士。①从1919-1928年间爱国运动②中的情况看,大多也为他们举行了追悼会。本文专就追悼仪式略作考察,看这些追悼会怎样成了一项重要的社会活动,及自杀这样特殊的行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是如何通过一系列象征性仪式被赋予社会意义的。 一、启事与通电:向社会宣喻自杀者是殉国烈士 从文化人类学角度来看,仪式是具有象征性、表演性、由文化传统所规定的一套行为方式。③“在仪式中,生存世界与想象世界借助一套单一的符号体系混合起来,变成相同的世界,从而在人的真实感中制造出独特的转化。”仪式通常可以使情绪与动机及形而上学的概念缠绕在一起,从而形成了一个民族的精神意识。④追悼会就是具有社会意义的典型仪式。 追悼会须经过发讣告、送挽联、致悼词、出殡、安葬、立碑等环节,每个环节作为一种隐喻,均具有公开、庄严、肃穆的特征。自杀在一般社会条件下通常被认为是消极的不正当行为,中西历史上都对自杀者存在某种禁忌。然而,自杀事件一旦具备代表公众利益的社会性,社会团体又大都会为自杀者开追悼会,这显然与自杀行为的价值相关。 在中国文化中,讣告作为追悼与安葬仪式的首要环节,已经蕴涵了对死者的评价。在这一时期爱国运动中,通过报道启事(未见到用“讣告”字样),向社会宣喻自杀殉国者的意义,又有一些不同于传统的新特点。媒体报道自杀者事迹时,都将追悼会启事作为报道的重要内容。五四运动中媒体报道的11位自杀者,有7位的报道有追悼会启事的内容,说明开追悼会的目的。⑤如湖北省中华大学学生李鸿儒自杀后,媒体报道他曾在演讲时被警察殴伤,忧伤悲愤,投河而死,以身殉国,“近闻武汉同学商筹为君开追悼会,以慰英灵,而彰英烈”。⑥后续报道强调开追悼会的原因:“李君于投江之前一时作绝笔书云:鄙人救国无状,徒存所耻,尚望学界同人各报爱国之忱,誓达目的为止,写毕置于卧床之上。事后为同行学友拾获,抄寄来鄂,通知各同志。该校校友接阅绝命书后,莫不悲叹涕泣。旋主张筹备开临时追悼会,定期本月二十二号假汉口辅德学校举行。并通知武汉学生联合会分达各处,俟暑假期满,各校学友返校时再补行正式追悼大会。”⑦“开追悼大会以志哀感,并拟将其绝命书刊印多份,分送各界,俾得明其致死之真相,而资永垂不朽。”⑧后来武汉学联等十八团体将李鸿儒与其他病死的学生合在一起追悼,发表启事,称他们都是以身殉国。⑨其他人的追悼会预告中也有“以志不朽”等语。校友及学生会在预告或启事中,已经将他们的自杀行动称为英烈。是为国而死。 为了使人们理解与认同自杀者的目的与献身价值,有的启事撰写者运用中国历史人物与术语,彰显感染力。如五四运动中报道的《周烈士瑞琦追悼启事》写道:国事日非,身殉者踵接;面对外侮,周“忧国积愤,投河殒命”。这样的“蹈海之节,亦固宗邦”,“信宜作顽民之气,激志士之心”。肯定其献身的社会价值与意义,及开追悼会的必要性:“效西台之恸哭,何以为生;歌宋景之招魂,将焉慰死。同人羞汗,视息人间,默想英灵,亟欲追悼。……申吾士气。神而不灭,当若苌引。”⑩有的启事用简要词语宣称他们是为国献身。如报道北京大学学生林德扬说:“林君生前热心国事,遗爱在人。故该校学生拟不日开会追悼,以表哀思”(11),后又预告追悼日期(12),说明开会追悼的必要性。 有的启事宣传报效国家的传统忠孝道德精神。如五四运动中驻湖州陆军步兵第二团第一营第一连中士宋瀛宪,因愤青岛问题失败,以刃自戕,“军界中人于十三日下午一时,在归安城隍庙开追悼会。兹录其通告于下:中士宋瀛宪,嵊县人,粗知礼义,性尤厚重。去年九月间,得伊父逝世噩耗。彼以操练新兵,事关重大,不便归里。然军人以服从为天职,只得含泪从公。近因青岛交涉失败,恒慨然曰,丈夫为国不能尽忠,为子不能尽孝,何以生为。由是愤恨填胸。竟于月之二号夜间,以刃自戕,洞腹及背。垂危之时,犹扶刀面见长官,以明心迹。同人等不忍湮没潜德,爰开会追悼云”。又录他的遗书“家父逝世,不得灵终,甚为痛切”,“近因青岛失败,和约已签。吾辈愧对同胞,怨愤胸膛。轩窃叹薄命,情愿自戕死何惜。望吾胞兄警世同胞,以谢天下。青岛问题,努力相争,且勿让步”,说他“爱国之忠,与事母之孝,实足光垂千古”。(13)尽管记者并不认同他的自杀,因为报道题目的副标题是:“驻湖州陆军中士宋瀛宪与其自戕何不拔刀杀贼”,但这样的报道与启事发出来,显然具有激励人们加入争国权队伍的作用。 1923年长沙惨案期间(14),媒体报道李益焜、陈英自杀事件,称他们是为国捐躯。“常德近发生两学生自杀殉国事。昨得常德来函,报告情形甚详。查殉国学生系常德三德中学生李益焜陈英二人。因日本抗不交还旅大,实行经济绝交。讵知停泊长沙日舰,竟敢登岸枪杀市民情形。而该县学生,又被湘江日人殴伤。迭演惨剧后,交涉已经十余日,毫无进步。北京与长沙政府当局,均一筹莫展。而徒事内争,与抑压民气而已。该生每对人提及,辄愤填胸,太息痛恨,由是遂萌以身殉国。唤醒同胞之念。竟于本月十二日,李陈二人,相率同出常德西门外,投身港中,其地甚僻。当时无人得见。迨同学得矢口往觅,已淹死矣。其后收殓时,在李生身旁,收出绝命书一纸。始悉该生等,愤恨外侮,因而殉国。此事传出,各界闻之,皆为大惊失色,莫不为之泪下。现在两生之尸,暂停校内。已函该校教职员及同学等发起开会追悼。”接着刊登三德中学致各校开追悼会的函:“迳启者,弊校学生李益焜(即汉寿厘金局长李振甫第四子一旅团一团团附李滞苍之令弟)暨陈英(即常德警察局行政科长陈赞谟之侄)于本日上午十时,相约投水身死。未死以前,二人曾对家属谈及日人此次枪杀市民,辱国丧权之处,异常愤慨。李君并有绝命书一纸,留置家中。似此舍身殉国,与长沙市民黄王二烈士,可谓后先辉映。除将该二生在校收殓外,拟定于本月十四日(即阴历五月初一日)上午十时,在本校开追悼大会。届时务祈贵校同学,前来观礼。并宠锡诔词。以发幽光,殁存均感。此致贵校各位先生暨同学公鉴。常德三德中学校全体教职员全体学生同启。六月十二日。”(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