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面对“破体”与“失范”的当下散文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散文创作领域,给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散文打破了原先过于持重与平静的局面,显得特别亢奋与活跃。其表征是随着散文观念的嬗变,散文创作从以往的崇拜“美文”,迷恋优雅纯洁,效仿杨朔式的托物言志、借景抒情,到唯余秋雨的马首是瞻,热衷于在历史的后花园散步,由过去的迷“小”变为现在的恋“大”。“文化大散文”之后,又有“新散文”异军突起,其以横扫千军之势,从写作立场、价值取向、虚构性、叙述、结构、语言等方面对传统散文发起了猛烈的冲击,进行了全方位的颠覆,而今可以说是“革命”基本成功,野狐禅已经进入庙堂。“新散文”尘埃未落,新近又出现了“在场主义”散文,以及强调“原”的“原生态散文”,甚至还出现了“披头散发”的“四不像散文”。这种散文现象蜂起、散文佳作如林、散文口号翻新的局面,不禁使我们想起上世纪80年代曾经“崛起”且“朦胧”,而后又不断“试验”着的诗歌盛世。毫无疑问,这种生机勃发的创作格局不仅标志着当代散文创作的繁荣,而且表明散文的观念和审美视域已获得了重大的拓展。 然而,在看到当代散文观念的突破与变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这种因观念的嬗变、文体的解放而“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写作狂欢带来的危害。有研究者认为:“这种‘破体’愈演愈烈,时至今日已成‘失范’之势,它严重地影响和损害了散文的健康发展。”①正是面对着这种既“破体”又“失范”的创作态势,我想从“大”与“小”、“优雅”与“粗野”、“真实”与“虚构”、“在场”与“出场”四个方面,对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散文进行反思。这种反思虽属一己之见,说不上全面深刻,但我认为,这些问题直接关系着当代散文的前途和命运,万万不可等闲视之。 二 “大”与“小” 散文创作中的“大”与“小”的问题,刘锡庆先生曾在《当代散文创作发展的几个问题》一文中谈过。②不过,刘先生主要从“范畴论”,从外在形式的“大”与“小”来探讨,我则侧重从形式与内容的结合,特别从感情含量、精神空间和人格境界来深化对这一问题的思考。 “大”与“小”的第一层面,是“散文”的概念、定义的“大”与“小”的问题。关于这方面,过去的散文研究者做过不少探讨,但至今仍未有统一定论。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初,又有贾平凹与刘锡庆的“大散文”与“文体净化”之辩,同样谁也说服不了谁。所以我不想在此问题上过多纠缠,我只想简单表明我的看法:“散文”作为一个历史性的概念,它的范畴应有一定的弹性和宽泛性,比如小品、随笔、笔记乃至一些人物纪实、生活纪实之类,都应视为散文家族“理所当然的成员”。持论过严,口子太小,认为惟有“主情”的“艺术散文”才是散文的“正宗”,其他都应拒于散文的大门外,这样“小”是“小”了,却是自缚散文的手脚,自毁散文的长城,并不利于当代散文的发展。反之,无视散文的边界,将散文当成“百宝箱”或“大箩筐”,什么东西都往里装,同样会给当代散文带来灾难。因为如此一来,谁都可以轻视散文,不将散文当一回事。事实上,散文之所以长期受到轻视贬低,很大部分原因就是人们对这种文体缺乏应有的敬畏之心所致。正是出于这样的担忧,我原则上赞同刘锡庆先生的这样一个观点,即真正的散文应有情感的震撼性、表现的优美性和精神的独创性。总之,加强散文的文学品位,提高散文文体写作的难度,是关系到当代散文前途命运的大问题。 与此相联系的是篇幅的“大”与“小”。在篇幅方面,自从“文化大散文”兴起后便出现了一种创作倾向,许多散文作者一写起散文来动辄每篇就是万字以上,有的更是达到了每篇几万字。及至到了“新散文”那里,这种“厌短逐长”的写作风气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有蔓延之势。比如祝勇的《旧宫殿》(15万字)、张锐锋的《别人的宫殿》(20万字)、《沙上的神谕》(20万字)、《皱纹》(21万字)、《祖先的深度》(20万字)等作品,其篇幅都超过了10万字。散文篇幅越来越长,固然有“破体”之效,但我认为此风不可长,因为它违背了艺术创造的规律,尤其违背了散文这一文体的本体性。散文是“以情动人”,以简洁、凝炼、优美的文字,以心灵的建筑去打动读者。试想,一篇几万字的散文,它的感情有可能集中和强烈,文字有可能简洁和凝炼吗?它必然掺进一些感情的水分,必然要唠唠叨叨,必然要东拉西扯天马行空,或用一些空泛的议论来拉长篇幅。可能是看到“超长散文”的这一致命伤,在散文创作上成绩颇丰、对散文理论亦深有研究的林非先生早就指出:“如果想要展开更长的篇幅来进行叙述的话,那就干脆去写小说好了;如果想要这样来进行议论的话,那就干脆去写论文好了。企图写好一篇长达数万字的散文来,那真可以说是违背了艺术与审美的规律,去做一桩吃力不讨好的傻事儿。”③林非先生的尖锐批评可谓一语中的。既然如此,当代散文还有什么理由要弃短就长,以长是鹜呢? “大”与“小”的第二个层面,是题材的“大”与“小”。大概是厌倦了传统散文在题材选择上过“小”,过于偏爱“小摆设”,即迷恋写风花雪月、小桥流水之类的缘故,这些年来,散文批评界一直在呼吁“大品”、“史诗性散文”,提倡“大题材、大情感、大境界、大家气派”的散文,与此同时贬低“小题材、小情感、小境界、小家子气”的“小女人散文”、“小男人散文”。于是乎,一时间散文界充斥了大量写政治人物或政治事件,写王朝更迭和知识分子的气节人格,写中华民族的文化苦旅等以“大题材”为特征的大散文,甚至原先一些以写小题材、以抒发复杂细致的情感见长的女性散文家,也争先恐后加入到追逐“大题材”的行列中。其结果自然是堆砌资料、硬性拼凑、牵强附会,或反刍陈腐的历史观点,或大词连篇,凌空蹈虚。总之,散文家自觉或不自觉地进入了“大题材”的误区,从而失去了自己的本性。这种现象不得不引起我们的警觉,并不得不去思考这样的问题:当代散文的题材到底是“大”好还是“小”好?在我看来对此问题不能硬性规定、一概而论,而应根据作家的生活阅历、思维结构,思想境界和审美情趣来决定。比如司马迁的《史记》、巴金的《随想录》都是“取材者大”,但因“所见者大”(孙犁语),所以他们代表了其所处时代的散文水准。余秋雨的“大散文”尽管遭到百般贬低,但因他有一般人所不能及的学识、才情、语言天赋以及对历史的独特理解力,因此他获得了成功。同样的道理,一些从“小”处进入的散文,由于以“小”见“大”,将个人的个性体验、生存困境同人类面临的大问题联系起来,这样切入视角“小”的散文同样可以成为杰作,最有说服力的例子就是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可见,散文的题材在本质上没有“大”与“小”之分。散文写得好坏的关键在于创作主体的创造能力,而且这种“大”与“小”常常处于变动之中,不可能一成不变。如果一味强调写大题材,则有可能像汪曾祺、林斤澜等人所批评的那样,将回到“题材决定论”的老路上去。④此外,过分重视大题材,轻视、反对写小题材,也有悖于散文这种文体的本性,因散文的长处正在于“一粒沙里见世界,半瓣花上说人情”⑤。正是基于此,我认为当代散文在题材的取舍上不应过于纠结于“大”与“小”,而应在“小”中见“大”、“小”中见“广”、“小”中见“深”上多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