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大传统文化儒道佛在新文学中的命运是富有戏剧性的:儒家几乎独自承担了国衰民弱的罪责,道佛有惊无险,而且很快地,道家成了“五四”弄潮儿舔舐伤口的避风港,佛教则被认为经过现代改造后富有拯救世界、安慰苍生的功能①。它们风云变幻的命运在上世纪30年代的文学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如果说“五四”文学只是在整体上观念性地直接否定了三大传统文化,那么30年代文学则是对传统文化进行了一次具体的、有意识、有差别的反思与梳理。而这种反思和清理主要是通过文学创作,在不同作家和作品之间构成对照或对话②的关系来实现的。非常有意思的是,儒家人物和儒家思想成为文学作品中被嘲弄和被调侃的对象,被全方位地喜剧化了。而道佛两家人物和思想则往往被作家们所赞美和认同,但作家们的态度已不像“五四”时期那样直接,而是经过审美化的过程在创作中潜在地表现了出来③。 郭沫若的《孟夫子出妻》、施蛰存的《黄心大师》和林语堂的《京华烟云》很典型地构成对照或对话关系,它们一嘲一吹一捧,便将30年代作家们对儒、佛、道三家的不同态度和情感表露无遗,完成了他们对传统文化的价值定位。《孟夫子出妻》写于1935年。小说一开始便描写孟轲清晨在园子里养他的“浩然之气”,其状态令人捧腹,为整个孟夫子的形象定下了喜剧的基调:“他把两手按着肚皮,就象雄鸡要叫的一样,把颈子伸起来向后屈,仰望着天,闭着嘴用鼻孔纳气,有得五秒钟的光景用口吐出着把头复还原位。就这样反复着在一吐一纳。当他纳气时,他那瘦削的胸廓从凹陷下的肚皮上挺出,一片片的肋骨是可以数得清楚的。那种的工夫,在古时候的人是称为‘熊经鸟申’,直译出来是说‘老熊吊颈,鸡公司晨’,意译出来就是‘深呼吸’。”接下来郭氏将孟子塑造成一个一心只想做孔夫子那样的圣贤,幻想成就一番功名大业,可又力不从心,并且已经全无世俗人情,自私、虚伪到了极致的人物。作者写他把他的妻子当成了下等奴仆,她只能在厨房吃饭,给他递饭时不能直接接触他的手。可是另一方面,孟夫子在生活上却无法离开他的妻子,所以他一边不断在心里提示自己,孔子和孔子的儿子以及孔子的孙子都是把妻子休回娘家的,并且一直暗示妻子要主动提出回娘家以成全他的宏愿,一边却又要求妻子把一切都安排好了才能离开。孟妻则托万章④照料他的衣食起居,然后主动回了娘家。整个过程中看不出她有多为难,仿佛一切都在她的意料之中,她很主动,甚至有点迫不及待的样子,可见她早看穿了孟轲,已经无所谓了,好像高兴还来不及呢!郭沫若就这样,通过喜剧性的手法,叙述了孟夫子的“出妻”过程,把他塑造成了一个灭绝正常人性,只从自我出发,全然不为妻子着想,表里严重分裂,极度虚弱、龌龊、残忍的伪君子形象,孟子是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出妻”也是儒家禁欲追求的偏至行为。郭将这个故事用喜剧的手法表现出来,把儒家的可笑、可憎的面貌刻画得入木三分,从而表明了他对儒家思想和人物在某种程度上的否定。其实郭沫若说过,和墨家相比,他对先秦儒家在总体上是肯定的,因为他们的人民本位观合符时代潮流⑤。但同样的,揭露儒家禁欲主义思想也是那个时代的潮流,所以,郭沫若当然不会对儒家代表人物孟子客气。 与郭沫若的《孟夫子出妻》形成对话关系的则是施蛰存写于1937年的《黄心大师》⑥。这部小说中的黄心大师本是俗世中的一个美丽深情的女子,在经历了爱情和婚姻道路上的种种折磨之后出家为尼。她与佛有缘,一入妙住庵便做了住持。此庵从此香火一日盛似一日,成为江东一大丛林,比丘尼达到三百多人,但宏殿伟宇,一切设备俱全,独少一口幽冥大钟。黄心大师于是产生了一个心愿,即想铸一口四万八千斤的大幽冥钟。果然有人愿意出资铸造,但奇怪的是,前后造铸八次,大钟都不成功。正在黄心大师百思不得其解之时,她偶然发现了原来赞助铸造大钟的施主正是自己出家前的丈夫,而不是自己冥冥之中在等待着的那个人。她终于明白,原来是自己尘欲未净,才导致大钟铸造的种种失败。既然罪孽在于自身,那就只有毁灭自身才能降魔、赎罪,于是她绕着铜炉边走边宣赞着佛号,三匝之后跃入滚沸的铜液之中了结肉身。这个结尾无疑是悲剧性的:黄心大师为了要超度周围三千里的亡灵前往西方极乐世界,毫不犹豫地牺牲了自己的肉体生命。施蛰存通过这个悲壮的结局,将黄心大师的形象抬升至佛的高度。她的行为具有震撼人心,净化尘欲的强烈效果。与郭沫若对儒家孟子的嘲弄、挖苦相比,施蛰存对佛家人物黄心大师则是极尽赞颂、美化之能事。 可见,佛家和儒家的命运,在30年代作家的笔下,竟有天壤之别。现代作家不仅厚待佛家,他们在骨子里也不批道家,经常对道家文化也是心中暗许或者明确赞美,其方式同样是通过对其进行悲剧性书写来完成的。林语堂的《京华烟云》叙述了道家女儿姚木兰爱情、婚姻的失败和女儿的惨死等等故事。作者称木兰为“道家女儿”,让她在一系列的人生打击中明了道的真谛:好幻想的她所有的执着都被外界力量击得粉碎。在重重的打击之后,她开始思考人生的短暂与永恒的问题。她从女儿等亲人的死亡里,悟得了道的演化精神,以及一种容忍和漠然的生活态度,这时她才真正成为一个道家的女儿。小说第三章命名为《秋之歌》,即是颂扬她勘破死亡之后达到的一种人生境界。林语堂很喜欢秋天,他在《论年老——人生自然的节奏》里说:“我爱春天,但是太年轻。我爱夏天,但是太气傲。所以我最爱秋天,因为秋天的叶子的颜色金黄,成熟,丰富,但是略带忧伤于死亡的预兆。其金黄色的丰富并不表示春季纯洁的无知,也不表示夏季强盛的威力,而是表示老年的成熟与蔼然可亲的智慧。生活的秋季,知道生命上的极限而感到满足。”⑦这部小说虽然比前述两部晚几年(1939年)才发表,但也很明显是为了参与进30年代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对话中来的。它通过木兰的悲剧人生,赞美了她的悲剧精神(在此处它和道的精神是一致的),从而实现林氏对道家的认同和宣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