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4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11)02-0082-04 由于晚近中国历史发展的独特进程和中国传统文化伦理中心主义的特殊形态,20世纪中国的文化转型与伦理转型相当程度上便融为一体,并对与“伦理觉悟”相伴而生的文学变革的发生与演进形成了潜在的影响和制导,这不单延续了中国素有的“道德文章”之传统,更为人们在现代性视野中考察伦理与文学的复杂关系提供了丰厚的空间。对于文学而言,伦理不止是作家听命于时代的严正操守和内省的德性意识以及忧愤著书的道德行为,它同时还指外在于人的、具有律令色彩的、对不同阶层的作家有不同规定性的价值秩序。就此而言,作为规范形态的伦理精神无疑对于20世纪中国文学的发展有着深刻的规约与诱变作用。比如辛亥革命前后集中出现的一批“伦理小说”和“革命加恋爱”小说,便凸显了此一时段的都市通俗文学在消闲与教化的价值立场之间,在审美品格、伦理倾向及其负载的启蒙或革命意涵之间试图保持微妙平衡的努力、焦虑及尴尬。 虽然如梁启超等先行者对都市通俗小说的风行极为失望,但是他提出的“熏”、“刺”、“浸”、“提”等小说独有的审美功用却在这些小说中得到了用武之地。《游戏杂志》发刊词声言曰:“且今日之所谓游戏文字,他日进为规人之必要,亦未可知也。”另一消闲的杂志《眉语》在其宣言中也谈道:“虽曰游戏文章、荒唐演述,然谲谏微讽,潜移默化于消闲之余,亦未始无感化之功也。”陈平原先生认为,这不过是给鸳鸯蝴蝶派小说消闲本质贴金的表面文章[1](P135),实则并不全然如此。游戏消闲只是现代都市通俗小说作家关怀的一个面向,他们同时还热衷于营构家国矛盾、情义冲突之类具有道德两难意涵的作品。如周瘦鹃的《难兄难弟》写一对孪生兄弟互敬互爱、弟弟代兄长而死、兄长亦不独活、以身殉弟的故事。作者在其中借人物之口亮出了“伦理小说”的招牌:“‘你一向喜欢弄笔弄墨的,何不把这一段故事做一篇伦理小说,登在什么报上或是杂志上,给世上兄弟们瞧瞧,倒也是有功世道之文,强似你凭空造出许多痴男怨女来,好端端派他们死咧、活咧、离咧、合咧,闹个不清,把你自己的心血眼泪织成文字,做甚么哀情小说、苦情小说、痴情小说的资料,瞧了也使人陪无数无名之泪呢。’吾急道:‘好了,好了,吾就依你的话,把这可歌可泣的故事,做一篇伦理小说,给人家兄弟们做一个好榜样罢。’”可见,“伦理小说”是通过对读者现实情感的转嫁与代偿和对读者道德趣味的迎合与引导,力图用一种“寓教于乐”的方式执行起前现代社会中由圣人经典所宣谕的伦理训诫功能。 “伦理小说”的出现,首先因应道德错乱、教化伦理遭遇背弃的现实情境。其时,各阶层的知识分子都在思考如何重建道德秩序的问题,而不少人的思路竟出奇地一致,即让文学再担当起“救人救世”的职责。1913年,李大钊发表的《文豪》一文便如此呼吁道:“嗟乎!嗟乎!中土不造,民德沦丧,天理人纪,荡然无存,愤世者已极厌世之怀,当代作者,其有大声疾呼,以唤醒众生于罪恶迷梦者乎?”这是启蒙前驱者从正面的呼吁,周瘦鹃则几乎用同样的方式解说了自己的创作动机:“方今风颓俗敝,人欲横流,为人子女者,几不知孝之一字,作何解释……教孝教仁,用意良苦,属衍为小说。”[2](P169)其不同于李大钊者,是又把“孝”与“仁”标举出来。而教化伦理的统治力越弱,周瘦鹃等鸳蝴同人也越急迫地想重振它的规范和敛系作用。如姚公鹤在其《上海闲话》中所言:“夫以今日世界,厉行国家主义,当然以个人为本位,然人格不完,风纪堕落,正赖吾国旧有之家族主义为过渡时代之维系。”如此,鼓吹传统之“孝悌”的伦理小说之倡兴便不难索解了。 再者,知识界和社会上层对某些传统伦理范畴的张扬也加深了市民阶层对之的认同感,像“孝道”几乎构成其时伦理思想中最核心的部分,无论是资产阶级改良派还是革命派都很重视。康有为的《大同书》破天荒地提出“去家界”的观点,要求毁灭家族制度,但对于“孝道”却称颂有加。他说:“人子宜立孝以报其德,吾取中国也,吾从孔子也。”又云:“父子之私,人体所以长成之妙义也,不爱不私,则人类绝;极爱极私,则人类昌。”在他设计的大同社会的养老院中,工作人员应“如孝子之于父母,先承其志,怡声悦色,问所欲而敬进之,以得老人之欢为主”。孙中山对“孝”也是极尽赞美之辞,由孝及忠是其建构三民主义之民族主义的价值基点之一。在这样的风气之下,都市通俗小说的作者们自然也是对“孝道”推崇备至。 晚清时专写“孝”的小说虽不多,但在言情小说、社会小说中都有涉及。比如吴趼人的《恨海》中棣华曾割股为母治病,《劫余灰》里的婉贞为保全家族名节而对叔父的罪行隐瞒不报,甚至在遭受毒打后所想的也是“自念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今日自己以保全名节之故,受此荼毒,陷于不孝,真是无可奈何”。这一时期连不少译著也都着力宣扬“孝”的精神,这从林译小说的译名中便可见一斑,如《孝女耐儿传》、《双孝子蹀血酬恩记》、《孝女履霜记》、《孝友镜》、《英孝子火山报仇录》等等。林纾很轻率地就把人世间相当普遍的亲子之爱附会成“忠”“孝”,并和传统的五伦纲纪联系起来,把西人小说中千里寻亲和为母报仇都归结为“孝”的力量,可谓是“以西证古”的典范。林纾自己创作的小说如《葛秋娥》、《吕子成》、《韩孝子》、《吴孝女》、《洪石英》等的主人公不是孝子就是贞女。民初时,借由“伦理小说”的兴起,对孝悌的宣扬也更加大了力度,如辛亥革命后创作此类作品用力最勤的周瘦鹃的《行再相见》、《父子》、《有母在》等。《行再相见》写华桂芳与外国青年茀利门两情相依,未料茀利门竟是庚子事变时射死桂芳父亲的杀父仇人,家仇国恨之下,桂芳终于舍下儿女情长,亲手毒死恋人。《父子》写孝顺儿子为父亲输血以致自己而亡,曾遭受郑振铎和郭沫若的讥讽。《有母在》写一孝子珊儿,父亲被某富人加害致死,与母相依为命,后母死于饥寒交迫,珊儿遂手刃杀父仇人然后在母坟前自刎。类似周瘦鹃这样报父仇、报母仇的故事在此一时段俯拾皆是,而且所写孝行都近于愚,封建气息浓酽。如长光的《哀馑记》写卖女儿换钱物服侍婆婆,憨侠的《慈鸟恨》写卖身救母等等,但大多陈陈相因,了无新意。不过,这些教孝的作品并非全是杜撰,包天笑就记叙过自己的一个表哥“事母至孝”的实事。他表哥的母亲患白喉死了,他抚尸痛苦,也染病而死。若干年后,当包天笑感叹“不想他乃殉身于旧道德,这是很足以悲痛的”[3](P350)时,却忽略了自己当时正是这种旧道德的提倡者和维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