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晚年的生活和创作深受“左联五烈士事件”的影响,《为了忘却的记念》则是解读“左联五烈士事件”的一份珍贵的历史文献。如果能够对《为了忘却的记念》的相关史实进行历史的辨别和澄清,则无论对《为了忘却的记念》的解读,还是对“左联五烈士事件”的认识,甚至是对鲁迅晚年思想的理解都将是有益的。许锡强先生的论文《“‘左联’五烈士”案情新探》(下称许文)①对“左联五烈士事件”作了多层次、多侧面的分析,并对“左联五烈士事件”与“龙华二十四烈士事件”的相互关系作了新的阐释,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从“左联五烈士”向“龙华二十四烈士”还原的问题。总体上看,许文在综合相关史料的基础上对“左联五烈士”与“龙华二十四烈士”的关系所作的辨别和分析,较之以往的同类研究有一定的拓展。但令人惋惜的是,许文的全部论述是从鲁迅《为了忘却的记念》存在“叙述矛盾”这一论断出发的,以确认《为了忘却的记念》存在“叙述矛盾”为基点,许文的主要观点不但否定《为了忘却的记念》关于“左联五烈士事件”的叙述和结论,而且通过对“龙华二十四烈士事件”的还原而在某种意义上否定“左联五烈士事件”本身。然而,许文关于《为了忘却的记念》中存在“叙述矛盾”的论断是不准确的,因而导致该文对“左联五烈士事件”和“龙华二十四烈士事件”的历史认识存在误读与误导之处。对此,笔者试就许文相关论点略陈管见。 一、《为了忘却的记念》并不存在“叙述矛盾” 许文认为,鲁迅的散文名篇《为了忘却的记念》关于左联五烈士遇害后,“当时上海的报章都不敢载这件事,或者也许是不愿,或不屑载这件事,只在《文艺新闻》上有一点隐约其辞的文章”,与“可是在中国,那时是确无写处的,禁锢得比罐头还严密”等处文字存在“叙述矛盾”。理由是:一方面,“左联五烈士案件”影响到了鲁迅的生活,使鲁迅一家不得不外出避难,“但就是在这样的避居生活中,鲁迅也并没有隔断与外界的联系”;另一方面,柔石等人被捕后,当时上海的外文报纸、国民党中央通讯社、中共中央机关报都对“左联五烈士案件”作过报道,因此,“国民党政权并未能将中国‘禁锢得比罐头还严密’。” 《为了忘却的记念》是鲁迅为纪念柔石等人遇难两周年而写的,其中相关叙述是以两年前柔石等人被捕被杀的实地背景为参照的。为了认证以上许文所说的“叙述矛盾”,首先要回到《为了忘却的记念》的叙述现场,确认文中所述“禁锢得比罐头还严密”指的是什么。通观《为了忘却的记念》全文,其中对左联五烈士案情及其影响的叙述共有三处,②照录如下: 第一处:“一九三一年的二月七日夜或八日晨,是我们的五个青年作家同时遇害的时候。当时上海的报章都不敢载这件事,或者也许是不愿,或不屑载这件事,只在《文艺新闻》上有一点隐约其辞的文章。”(着重号为引者加,下同) 第二处:“这一夜,我烧掉了朋友的旧信札,就和女人抱着孩子走在一个客栈里。不几天,即听得外面纷纷传我被捕,或是被杀了,柔石的消息却很少。有的说,他曾经被巡捕带到明日书店里,问是否是编辑;有的说,他曾经被巡捕带往北新书局去,问是否是柔石,手上上了铐,可见案情是重的。但怎样的案情,却谁也不明白。” 第三处:“第二封信(指柔石从狱中发出的第二封信——引者注)就很不同,措词非常惨苦,且说冯女士的面目都浮肿了,可惜我没有抄下这封信。其时传说也更加纷繁,说他可以赎出的也有,说他解往南京的也有,毫无确信;而用函电来探问我的消息的也多起来……但忽然得到一个可靠的消息,说柔石和其他二十三人,已于二月七日夜或八日晨,在龙华警备司令部被枪毙了,他的身上中了十弹。” 以上三处文字的背景是:柔石等人被捕被杀后,关于这件事的报道和传言很多,而且一些报道和传言涉及到鲁迅。上海《社会日报》于1931年1月20日登载了《惊人的重要新闻》造谣称“鲁迅被捕”,天津《大公报》1931年1月21日也发表文章散布“鲁迅在福州路被捕”的谣言,但当时上海的大报并没有就柔石等人被捕被杀事件发表确切的消息,也没有对关于鲁迅的谣传进行澄清,致使外界对事件真相不得而知。鲁迅本人虽然对柔石等人被捕被杀事件有所了解,但对于整个事件的背景和过程并不清楚。因此,面对外界的种种谣传,鲁迅只好一一写信向关心自己安全的亲友们解释自己的境况。在2月2日致韦素园的信中说:“上月十七日,上海确似曾拘捕数十人,但我并不详知,此地的大报,也至今未曾登载。后看见小报,才知道有我被拘在内,这时已在数日之后了。然而通信社却已通电全国,使我也成了被拘的人。”③在2月4日致李秉中的信中说:“上月中旬,此间捕青年数十人,其中之一,是我之学生。(或云有一人自言姓鲁)飞短流长之徒,因盛传我已被捕。通讯社员发电全国,小报记者盛造谰言,或载我之罪状,或叙我之住址,意在讽喻当局,加以搜捕。”④鲁迅特别指出当时上海的大报没有发表相关消息,是希望有关媒体能够公布事实真相,以便于澄清外界的种种谣传,但当时的大报上却看不到确切的消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忘却的记念》中说当时的报章或者“不敢”、“不愿”、“不屑”载这件事,或者“隐约其辞”,“毫无确信”,“怎样的案情,却谁也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