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2010)06-00015-07 一 一般认为,闻一多提出新格律诗主张,针对的主要是胡适的自然音节论。《诗的格律》说:“自然界里面也可以发现出美来,不过那是偶然的事。偶然在言语里发现了一点类似诗的节奏,便说言语就是诗,便要打破诗的音节,要它变得和言语一样——这真是诗的自杀政策了。”①胡适是从诗歌形式的角度界定音节的性质的②,而在闻一多对诗艺的技术性分析中,诗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音响、绘画和建筑美感规则的运用,因而当时就有不少研究者认为,以新格律替代自然音节是一场新的形式运动。如杨今甫断言,“闻一多的讲求诗的形式”,使新诗发展进入了第三阶段③。石灵说:“(新格律诗运动)第一个恶果是规律至上,写诗的人拿规律当做目的,忘掉规律只是一条路,是为着达到另外更高远的目标……第二个恶果是内容的贫乏。”④由于争议不断,以至于后继者陈梦家不得不修正说:“形式是官感赏乐的外助。格律在不影响内容的程度上,我们要它……但我们决不坚持非格律不可的论用,因为情绪的空气不容许格律来应用时,还是得听诗的意义不受拘束的自由发展。”⑤以“单讲外表的形式主义”⑥来理解“新格律”论可谓闻一多诗论研究中一个沿袭已久的观点。 但很少有论者注意到,闻一多是在规则之于游戏的关系上确定格律之于诗的关系的:“假定‘游戏本能说’能够充分的解释艺术的起源,我们尽可以拿下棋来比做诗;棋不能废除规矩,诗也就不能废除格律。”如果我们赞同所谓“规则”是“支配游戏之进行的自然律”的话⑦——对游戏来说,没有规则就没有内容,所以规则并非纯粹的形式,那么可以说,在闻一多的诗论中,姑且被称为“形式”要素的格律,实际上跟胡适所界定的作为内容表达“工具”的音节的地位完全不同:“诗的所以能激发感情,完全在它的节奏;节奏便是格律。”是格律而非胡适说的“新内容和新精神”决定了新诗革新的方向:“这种音节的方式发现以后,我断言新诗不久定要走进一个新的建设的时期了。无论如何,我们应该承认这在新诗的历史里是一个轩然大波。” 从高调的结论看,闻一多探索的显然不仅仅是一种替代自然音节论的方法。他对新格律的变革作用的期待也远远超出了形式的范畴。在早年的诗论中,他就曾声明要构建一种真正“中国人”说的“中国话”,以对抗胡适的西化的白话:“现在的新诗中有的是德莫克拉西,有的是泰果尔,亚坡罗,有的是心弦,洗礼等洋名词,但是我们的中国在哪里?我们四千年的华胄在那里?”⑧“我要时时刻刻想着我是个中国人,我要做新诗,但是中国的新诗,我并不是要做个西洋人说中国话。”⑨他抨击胡适的“现代白话”过度西化与世俗化,以至于诗歌误入歧途:“我很怀疑诗神所踏入的是一条迷途,所以更不忍不厉颜正色,唤他赶早回头,这条迷途便是那畸形的滥觞的民众艺术。”⑩因而可认为,更大程度上他是在探索一种替代胡适以自然音节为主导的、不避俗字俗语的“现代白话”的新的诗歌语言形式。新格律诗运动矫其弊而兴,实质上可视为构建一种新的“中国话”或者“中国意识”的实验运动。 假若这种看法成立,那么对于新格律的性质,我们也应改变解释策略;应将之置入晚清之后的语言变迁历程中,在启蒙、进化与解放的话语框架而不单纯是新诗的形式框架内重新阐释。这是因为进入20世纪之后,中国知识分子的语言意识与民众解放意识、民族复兴意识之间一直存在一种密切的关系。五四启蒙知识分子大多强调,要改变中国人的精神,就必须废黜文言文的表意特权;提升白话文的表意地位,是构建一种现代知识论以及一种现代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先决条件。而国粹派知识分子大多坚信,文言文是表达中国民族文化精神惟一可靠的符号体系。同样地,闻一多对白话诗歌语言的革新,也可认为反映了一种独特的传统、现代与民族意识关系的叙述要求。 也许我们不难发现闻一多早期与胡适等人的启蒙主义主张的背离之处。其中最显著的,莫过于他坦承自己更青睐在五四已经变得声名狼藉的张之洞“中学为体”的思想:“技术无妨西化,甚至可以尽量的西化,但本质和精神却要自己的。我这主张也许有人要说便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对了,我承认我对新诗的主张是旧到和张之洞一般。”(11)从新诗角度上说,这意味着首先考虑古典诗歌的传承。“没有进旧诗库里去见过识面的人决不配谈诗。旧诗里可取材的多得很,只要我们会选择。”(12)而对应于民族观念,这意味着首先要确立一种根植于传统的民族主体意识。他试图证明,传统的、本土化的文明可为现代文明的发展提供一种内在支撑。 如果现代性果真以传统“为体”的话,那么这场实验运动也就动摇了胡适倡导的“现代白话”在表达现代意识与观念方面刚刚确立起来的权威。创建一种“中国人”说的现代“中国话”,某种程度上已成了形塑一种新的传统论以及新的民族自信的关键所在。闻一多希望通过这场新的诗歌运动,为处于危机中的新诗寻找到出路,并让人领悟传统的“真理”与美学。正因为如此,《诗的格律》虽然极力区分与旧格律的差别,认为新格律不可能从已经被颠覆的文言中寻找到既成的模式,但它的重心却在于强调新格律范式对失败的新白话诗的拯救作用。 二 闻一多对传统与现代关系的认知是在他留学美国期间,伴随着文化视野的迅速扩大真正清晰起来的。“五四以后不久,我出洋,还是关心国事,提倡nationalism,不过那是感情上的,我并不懂得政治……我在外国所学的本来不是文学,但因为这种nationalism的思想而注意中文。”(13)很多论者都注意到《晴朝》之类诗歌中有关西方现代化国家的黑暗隐喻。这些诗以及一些笔触沉痛的留美日记都表明,构成留学生涯深刻体验的是现代社会中的物质主义异化、霸权政治以及作为少数族群的文化压抑感:“在国时从不知思家之真滋味,出国始觉得也,而在美国为尤甚,因美国政府虽与我亲善,彼之人民忤我特甚。”(14)对现代帝国的细致观察激发了他的文化对抗心理,促使他确信只有借助传统才可能摆脱与克服现代性变革对个体精神的伤害、威胁。故此,留美期间创作的诗集《红烛》追求一种将中国与西方的文明差异扩大化的叙述效果——这种民族文化的独特性意识也明显体现在当时他要求制衡《女神》泛滥的“时代感”(即西化的现代性)时所提出的“地方色彩”概念中。他最终采取了一种完全不同于早期启蒙叙述的方式,即以塑造一个优越的西方他者形象的方式,来探讨传统的性质。整个《红烛》集对传统的推崇,看上去就像是对五四启蒙者有关传统文化所做的“本质性反思”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