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 学术伦理是大学学术人在处理与学术相关的利益关系时所应遵循的内在价值尺度。作为大学学术人中的一个最具代表性的主体,大学教师的学术伦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他们以什么态度和行为去对待学术,同时也意味着他们将在大学生或研究生面前树立什么样的“学术榜样”。由于大学成员生活在一个相互影响的学术共同体内,大学教师的学术伦理水平也反映或预示着这所大学整体的学术发展状况或将以什么样的状况出现。所以,有必要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对大学教师的学术伦理水平进行测量,以摸清他们的学术伦理状况。 大学教师的学术伦理水平测量,是从伦理的角度对其学术价值取向所做的定量评价或评估。但从文献检索的情况来看,目前学界大都从外在产出的角度(如科研论文的级别和数量)对大学教师的科研能力、行为和效能进行评估,而鲜有理念文化层面的评估,有的也只是一个定性的评价,如安世遨(2008)的研究。[1]至于有关学术伦理的实证性评估的文献更是没有查到。不过,有关伦理水平以及组织文化实证测量方面的研究文献,可以为本文提供一些借鉴或启示。 第一,有关伦理水平测量的研究状况。18世纪末,英国伦理学鼻祖边沁(Jeremy Bentham)认为人在活动中所体验到的快乐和痛苦是可以以量来作判断的,并为此设计了一套计量方法。这可以说是把实证测量方法运用于伦理学研究的一个最初尝试。[2]在这之后,就有一些学者尝试把该方法运用于伦理学研究尤其是行政伦理的研究上。如德布拉·斯图尔特(Debra Stewart)和诺尔曼·斯普林塞奥(Norm Sprinthall)二人在1994年设计的“斯图尔特—斯普林赛奥管理调查法”(SSMS)就是目前国外研究行政伦理最主要的实证测量方法。该方法基于“一个人道德认知水平的发展集中表现为其道德判断水平的发展上”这一理论假设,来测量一个人的行政伦理水平。[3]在我国,王怡(2006)借鉴了美国行政伦理学者特里·库帕的“影响负责任行政行为的四大因素理论”,形成了以个人道德品质、组织制度、组织文化和社会期待这四个维度为指标的调查问卷,对285名广州公务员的伦理水平状况进行测量统计。[4]这可以说是目前国内把实证测量方法运用于行政伦理研究中的一个好的尝试。 第二,有关组织文化测量的研究状况。由于伦理被认为是文化的核心,有关组织文化测量模型的研究文献自然也可以为本文所借鉴,但其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文化上。如美国密西根大学商学院Denison教授(1995)创建了著名的“组织文化模型”。该模型从适应性、使命、参与性和一致性等四个能影响企业业绩的维度,对企业文化进行量化评估。[5]美国西保留地大学商学院Cameron教授(1998)在竞争价值观框架(CVF)的基础上建立了组织文化水平测量表(OCAI)。该量表将企业文化划分到四个象限(四种极端类型),分别命名为宗族型、活力型、层级型和市场型。[6]国内的相关研究也专注于企业文化。如马昭(2005)采用实证研究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企业文化的量化评估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和分析。[7]江翱(2007)则从“文”(企业价值观)和“化”(企业文化建设)两个方面,建立了一套基于过程改进的“企业文化能力成熟度模型”,这一模型为构建企业文化的量化评估指标奠定了基础。[8] 笔者在对以上文献进行梳理时发现,他们在对某一伦理要素或文化要素进行实证测量时都难免存在一个缺陷,即通过简单句子问答的方法要求被试对某种陈述事实或假设做出“是”或“不是”、“愿意”或“不愿意”、“赞同”或“反对”等情感态度上的判断,然后以此衡量个人或组织的某一伦理水平或文化水平。但事实上,人对某一事件做出道德判断远没有那么简单,往往是根据当时具体的情境做出判断的,这正如伦理学家强以华教授所持观点。[9]所以,通过向被试营造具体的、真实的情境来探测人的情感态度取向,其可信度就大得多。为此,为了能够尽可能真实地探测出我国大学教师目前的学术伦理水平状况,本文尝试运用心理学研究中比较成熟的研究方法——情景故事投射法。 二、理论基础与基本假设 本研究方法的理论基础与基本假设来源于学术伦理与学术价值观之间的紧密联系。 在众多伦理学家看来,伦理其实就是一种价值学说,伦理与价值观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黑格尔就认为,伦理作为主观的善和客观的、自在自为存在的善的统一体,是社会最高层次的价值观。[10]美国学者Kenneth也认为,“说到底,伦理问题就是个人的价值观或者个人所属群体的价值观。”[11]我国学者江畅在建构他的应用伦理学理论时也认为,价值观是伦理的核心,应专注于价值观在伦理关系中的基础与灵魂作用。[12]所以,当人们习惯性地把“价值观”与“伦理”合在一起,称之为“伦理价值观”时,也就不难理解了。 作为社会伦理体系中的一个类别,都以“学术人”为载体的学术伦理与学术价值观之间的关系亦是如此。一方面,学术价值观能体现学术人这一实践主体在某种学术伦理层次上的追求。当一个学术人的学术价值观与学术界普遍认可的方式不同时,他(她)便从学术价值观上背离了学术伦理标准;另一方面,学术伦理却能衡量学术人这一实践主体所持学术价值观的性质。学术价值观归根到底是学术人对其所追求事物价值的反映。但它是否真正具有价值,它的价值效应是正向的还是反向的,价值量是大是小,价值的层次是高是低,是应该坚持的还是应该放弃的,这都不能由学术人自己说了算,而必须有一定的伦理标准。 以上分析自然给被认为抽象难懂的学术伦理评估找到了突破口,那就是可以通过测度学术人个人学术价值观的状况来评估其学术伦理水平。学术价值观作为一种内在的尺度,总是在学术人值不值得去认知、值不值得去做以及在面临价值观冲突时如何选择等行为背后起作用,即对学术人的行为起着一种深层的导向作用,是一种内部控制的力量。但是学术价值观在没有和学术伦理结合之前只能是中性的个人价值观,其对学术人所具有的导向作用有可能导向“善”,也有可能引向“恶”。这也就是说,学术价值观与学术伦理的结合程度预示着其导向“善”或“恶”的程度,即学术人符合学术伦理关系的程度。换句话来说,学术价值观作为学术人头脑中一种比较稳定的、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学术人的思想和行为的观念模式,其状况直接反映着其符合学术伦理关系的程度即其学术伦理水平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