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从1978年恢复招生至今,我国研究生教育走过了30余年的历程,已基本形成学科门类齐全、类型多样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并在规模上进入了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的行列。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在政府的积极推动和部分高等院校的积极参与之下,我国自2006年开始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在统筹教学科研资源、建立以科研为导向的导师负责制、改革研究生选拔机制、创新培养模式、完善奖助制度等方面开展了积极的探索。截至2009年,改革试点范围已从最初的华中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三所高校,扩展至所有央属院校及部分地方高校。 经历为期五年的实践探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是否得到了有效推行?是否得到了学生的认同?是否完善了研究生奖助体制?是否有效强化了导师的学术指导责任?本研究将利用2010年北京市高校研究生问卷调查数据,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推进及其成效展开实证分析。 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的背景、目标和举措 1999年之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需求的不断增长,我国研究生规模发生急剧扩张。截至2009年,十年期间,我国硕士阶段在校生规模从17.95万人增至115.86万人,增幅达6.45倍,年均增长率为20.5%。博士阶段在校生规模,从原有的5.40万人增至24.63万人,增幅为4.56倍,年均增长率为16.4%。规模的扩张不可避免地加重了经费投入、师资力量、教学及科研实验设施等的压力,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升。另一方面,随着经济体制转型的完成和政府管理模式转变的不断深化,传统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和调控机制已无法有效适应新形势下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求。导师在培养中的责权利不清、研究生招生录取机制不顺、未形成符合研究生教育特点的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研究生激励机制不完善、研究生培养未与科研有机结合等,均为传统研究生培养体制下较为典型的问题[1-3]。上述问题成为制约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的机制性障碍,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成为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改革的重要课题。 本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特点在于,以改革与完善研究生奖助制度为切入点,以点带面,从而推动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导师管理等多方面的改革实践。结合相关研究和各高校的实践探索经验[5-8],新机制改革的核心举措可归纳为以下四方面: 首先是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以往导师在向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生提供经费资助时存在制度约束不严、资助标准不统一或过低等问题。新机制采用导师与学校共同出资提供生活补贴等方式,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奖助中的作用,由此提升导师对研究生的科研指导积极性与研究生培养质量。 其次是建立研究生新奖助制度。作为改革的切入点,新机制中的研究生奖助制度提高了资助的覆盖面与奖助力度,并力图打破原有奖助制度的不公平格局,将研究生的奖助与其实际表现联系起来,实行一年一评的动态奖助评定模式。新机制的评定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强化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了研究生投入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再次是建立全新的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与录取机制。新机制改变了以往招生名额在学院、专业和导师之间平均分配的状况,在综合考虑学科建设需要、导师科研项目和经费、专业就业前景等因素的基础之上,动态调整校内各学院、专业的招生名额。在学生选拔过程中,新机制强调提升复试成绩权重,在提高各招生单位自主权和选拔权的同时,注重考查学生思维能力、逻辑能力等科研综合素质,保障生源质量。 最后是建立弹性的研究生学制。为进一步保障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各院校依据自身特征,在学分制的基础之上引入弹性学制,并对普通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生区别目标定位,分类培养,以适应研究生培养目标由“以学术型人才为主”到“应用型和学术型人才并重”的转变,让应用型和学术型人才逐渐实现分流,提高各类人才的培养质量。 三、研究问题与数据来源 随着改革范围的不断拓展,我们有必要对新机制的推行状况、成效及其存在问题开展及时的研究。本研究将结合2010年《首都高校学生发展状况调查(研究生版)》数据,对如下问题展开深入分析: 第一,改革是否为公众,特别是院校研究生所接受认同?针对新机制的核心举措,学生持何种认知态度? 第二,聚焦新机制改革中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分析奖助体系在不同学历层次、学科专业、收入分层群体间的覆盖范围及资助力度,探讨奖助力度背后的影响机制。 第三,针对新机制改革中研究生奖助体系的目标设定,在控制院校特征及学生特性的基础上,考察奖助体系是否有效地推进了导师的指导责任、研究生学业科研成就及创新能力的提升。 研究数据来源于北京大学教育学院“首都高校学生发展研究”课题组于2010年4月在北京市39所高等院校实施的研究生问卷调查。该调查依据分层抽样的原则,在将各类院校分为“985工程”建设院校、“211工程”建设院校和一般本科院校三大抽样框的基础上,根据各院校文史哲、经法教管、工学、理农医军四大类学科的学生分布特征,同时兼顾各院校典型专业和代表性专业,以在校生10%的比例确定抽样人数。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1957份。调查对象中硕士生占81.5%,博士生占18.5%;院校类型分布为“985工程”建设院校占37.8%、“211工程”建设院校占46.0%、一般高等院校占16.2%,央属院校占83.6%、非央属院校占16.4%;学科分布分别为文史哲占12.9%、经法教管占28.1%、工学占39.8%、理农医军占19.3%;性别分布为男性占50.7%、女性占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