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看,大学生态可以理解为大学内部各要素之间及其与外界环境产生相互关系和作用的有机统一体。相对于整个高等教育生态系统而言,大学生态属于高等教育的个体生态,一个地区或一个区域的大学则构成高等教育的群体生态,高等教育的生态系统是由若干个群体生态汇聚而成的。从整个大学生态系统来看,每所大学都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即阿什比所指的“遗传”;每所大学也同时面对着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因素,即“环境”。大学作为生态系统,其发展既要遵循自身发展的逻辑,又要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而与时俱进,以适应环境的发展。[1]那么,大学生态的本原特性是什么?它的现实境况又如何呢? 一、大学生态的本原状态 1.遗传与变异——大学生态理念的基本向度 遗传和变异,是基于大学生态系统中的某些现象和活动与生物学有类比性而提出的。遗传强调按照事物本身的“基因”及其固有的发展逻辑去认识分析大学生态的各种现象和问题。也就是说,遗传带有强烈的继承性,即大学的各生态要素在时间流程上前后顺延、在结构功能上相近。显而易见,这种继承性又蕴涵着大学各组成要素的传承、复制和再生。如蔡元培先生所倡导的大学灵魂:“教授治校、学术自由、兼容并包、大学自治”,这些理念已经成为大学保持自身形成特色的一种传统。如果说遗传是具有继承性含义的话,那么变异则是适应和超越。大学生态中的变异是指根据各种变化来适应新的发展,并用新的观点和标准去认识、分析大学生态系统中的各种现象和问题。阿什比曾指出:“有机界中与大学中一些新形态的出现,都要经过更新或杂交的过程”。[2] 换言之,任何大学作为一种生态主体,首先要不断加强对周围环境的适应性,既包括大学通过改变环境而使环境利于自身生存的层面,也包括大学通过改变自身结构、功能机制来适应环境条件的层面。其次是要在适应的过程中不断超越。适应和超越是同一事物发展的两个不可分割的属性。适应是超越的前提和基础,超越是适应的发展和提升。比如,一所大学由于办学规模的扩大,原有办学空间已难以适应新的办学要求,它可以选择单校区办学模式向多校区办学模式的转变;又如,大学扩招后,不仅生源数量增加,生源个体也变得复杂多样,这就呈现出了教育对象个体的生态多样性,必然就要求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突破传统做法。概言之,大学生态理念既要保持自身独特的“物种”风格和特性,以区别其他社会活动和现象,又要不断推陈出新,进行“基因”重组,以寻求预期的大学“变异”。可见,遗传和变异成为大学教育传承和创新的两个基本向度。 2.平衡与失衡——大学生态管理的内在要求 生态学概念中的平衡主要指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物质、能量与信息的输入和输出均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由于“平衡有平衡关系和平衡状态两种含义,平衡关系一般用数量关系来表示,而平衡状态则包含平衡关系,是以平衡关系为内容的系统稳定状态”。[3]我们可以将生态系统中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等要素用数量关系即平衡关系来表示,其结构和功能等要素则可以视为平衡状态。大学生态的平衡是指大学各种要素之间的关系及其与所处环境之间的关系呈现平衡且协调的状态。如在大学教育过程中,起初是输入有待进一步发展的学生,通过大学内部和外部各种资源的转换和配置对他们进行“系统科学的输入”,将其培养成为社会所需的各种专门人才,从而实现预期输出,保证大学生态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 然而,任何平衡都是相对的、暂时的、动态的。对于大学来说,其生态稳定和生态平衡也是基于某种历史条件或发展阶段的,大学的生态结构必然会随着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特别是当社会中的一些物质、能量和信息输入到大学肌体后,超过了大学自身的调节能力时,就会引起大学生态结构和功能的失调,即大学生态失衡。当然,失衡并不总是消极的,失衡本身或许就孕育着新的教育变革(教育进化)的契机。当初的高校扩招以及高等教育改革,便是最好的例证。在社会发展水平较低的时期,大学的精英教育阶段可基本维持社会生态与大学生态的系统平衡,但到了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公众对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社会对各类人才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相应地,不仅高等教育生态系统有了新变化: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按照合理的比例关系进行科学配置,促进了高等教育生态系统与社会生态系统新的动态平衡,大学生态系统内部的各种要素也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努力维持新的生态平衡,如增设社会需求的专业,强化校企、校地的紧密合作等。可以看出,平衡和失衡是生态运动过程中的两个前后相继、彼此相连的阶段,大学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协调是相对且短暂的。大学生态管理的目的就是要不断消除大学内部及其与外部环境的冲突、失衡和矛盾,并且通过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在控制各种冲突、失衡和矛盾范围以及强度的同时,促进大学生态系统的进化。 3.共生与竞争——大学生态和谐的价值皈依 如果说上述两种特性都不同程度反映了大学生态系统与环境的关系的话,那么共生与竞争则主要涉及不同的大学生态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当然这种关系也是在大学生态主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过程中产生的。生态系统中的共生是指不同生态子系统之间任何形式的共同生活。社会系统同样也是由复杂的子系统构成。社会的和谐,不仅取决于每个子系统的和谐,还取决于诸子系统之间的共生状况如何。[4]高等教育作为社会子系统,其共生关系就突出地表现在不同类别和层次的大学之间的相互关系上,比如一些专科学校向本科院校提供优秀生源,普通本科院校向重点院校提供攻读研究生的优秀生源。反过来,较高层次的大学向较低层次的教育提供合格师资。可见,互利共生是两个相互作用物种最强的和有利的作用方式,[5]也是增强其适合度的有效途径,这种共生关系往往表现出纵向垂直的依赖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