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09(2011)03-0040-07 所谓高校行政化,是指高校在办学理念、职能配置、组织建构、运转机制、决策管理等方面呈现出与行政机构相似的特征①,使高校的官僚主义作风逐渐加强,表现出教育性和学术风气逐渐淡化的趋势和倾向。高校行政化是高等教育中出现的偏移与失调状态,实际上是高校办学过程中的一种病理现象,其病因主要在于高校及其学术人员对行政部门的资源依赖。根据美国学者菲佛的资源依赖理论,主体想要实现对某一组织的控制,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主体要占有一些资源;第二,主体占有的资源对组织来说非常重要;第三,主体对资源的专有程度;第四,主体对资源的分配和使用权;第五,主体让组织明白其偏好的能力;第六,主体对组织自主决策和行动的控制力;第七,主体了解组织行为的能力②。可见,我国的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之间,以及高校中的行政人员和学术人员之间正是因为满足了上述条件,才使高校患上了这种由资源依赖导致的行政化疾病。那么,这种行政化疾病有哪些危害?能采取什么方式来救治? 一、高校行政化的成因和危害 教育病的本质是教育上的功能障碍,其症状或表现是教育上的脱逸行为③,并危害着教育的健康。就高校行政化疾病来说,它可根据资源依赖关系的不同分为外部行政化疾病和内部行政化疾病两类,并分别对高校功能的正常发挥造成了许多危害。 (一)高校外部行政化的成因和危害 高校外部行政化的病根在于高校对教育行政部门的资源依赖,使高校成了政府机构的下属组织,丧失了应有的办学自主权和大学精神④。我国高校的经费很大部分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拨款,政府掌握着对于高校来说非常重要的资源,并有权决定这些资源的分配和使用。在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管的过程中,大学的管理模式逐渐与行政部门的行政模式对接,表现出了行政化的特征。具体来说,高校的外部行政化造成了以下一些危害: 第一,资源分配和使用方式影响了高校工作的效率。我国政府是高校的主要资源提供者,来自政府的拨款在高校总经费中占有较大比例,它对于高校的生存和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对拨款进行分配时,政府采用了与对其他行政部门同样的核算核定方式——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并对各项经费的使用严格限定。对于高校的自筹经费,政府实行“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制度,要求高校列出各项支出的用途,从而实现了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然而,这种行政化的拨款方式并不适用于高校,因为高校是具有办学自主权的独立法人,政府对高校经费使用方式的过度干预,弱化了高校自主行动的能力和积极性,降低资源的使用效率。近年来,我国高校的项目经费在拨款总额中出现了结构性失调,专项拨款所占比例过大,占到了直属高校的34%,甚至在一些高校超过了50%⑤,而政府关于项目基金专款专用的规定又使许多项目出现了资金闲置现象。据山东省2006年的审计报告显示,在高校被调查的265个项目中,结项后的资金余额为727.47万元,闲置率达到34.4%⑥。这样,一方面一些项目资金冗余,另一方面一些教学科研所需的资金又难以保证,高校工作的效率受到影响。 第二,以经费引导高校的科研行为导致高校本真知识探究活动的偏离。主体要实现对组织的控制不但要掌握和控制资源,还要让组织明白其需要什么,从而引导组织的行为。以高校的科研活动为例,高校所获得的科研经费中来自政府财政拨款的要占到一半以上,这些经费主要以纵向课题的方式拨给高校。在课题申请的环节,相关部门往往要发布一个课题指南,列出政府在当前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符合课题指南主题的项目才会得到优先考虑,这实际上是在向大学传递关于政府偏好的信号,并以资金为杠杆控制大学的科研行为。然而,大学探求真理的使命决定了其科研活动是不能受已有成见的左右,因为科学探索活动必须遵循知识发展的内在逻辑,这就要求学者必须享有充分的学术自由。正如苏格拉底所说:“学者必须有权利探索一个论点到它可能引向的任何地方”⑦,而行政部门对高校科研活动的行政化引导会迫使探索活动偏离其自然发展轨道,对知识的创造和社会利益的实现是不利的。 第三,重大人事任免权的缺失抑制了高校发展的自主决策能力。高校对行政部门的资源依赖逐渐导致高校以行政部门的科层制模式来构建自身的组织体系。我国大学的主要领导是由行政部门决定的,大学在领导任免这件事上缺乏发言权。原剑桥大学副校长阿什比曾经说过,大学的兴旺发达取决于大学由谁控制。由行政部门任免校长等于是将大学的控制权交给了行政部门,这对大学的自主决策能力会产生抑制作用,使大学在与行政部门意见不同时,难以有效地保护自己行动的学术逻辑。 第四,机构设置的垂直化限制了高校的自主管理能力。在科层制组织中,最高领导层负责组织的决策,其他管理人员则负责各项具体事务的管理。在具体管理过程中,科层制组织为了实现其组织目标,要求各项工作遵循严格的程序,各组织成员要以严密的分工形式来履行其职权,以追求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和实现对组织的精确控制。为此,我国高校的内部组织机构按照与外部行政机构对接的方式来设置,以方便行政部门各机构的对口管理。事实上,这种类似垂直型的组织结构与大学的组织特性是相悖的,因为大学追求学术发展所要求的人的主动性、创新精神和学术自由无法纳入科层制“统一方法,严格执行”的管理程序,也无法遵循“命令—服从”式的单线型模式来运行。因此,大学复制行政部门的机构设置方式有损于大学的自主管理能力,不利于提高其教学科研组织运行效率,容易对大学功能的发挥造成影响。 第五,高校评估的行政化降低了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主体要实现对组织的控制还必须能够了解组织的行为。为了实现此目的,我国教育行政部门采用评估的方式来了解高校的运行情况,并将评估结果与资源分配挂钩,使其对大学具有了高利害相关性。为了在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高校对于评估中的各项指标盲目追逐,至于指标是否真正能够反映办学质量则无暇顾及。如在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的评估中,占地面积、学校建筑、学科覆盖面等可数字化的外在性指标成为衡量学校实力的重要标志。为了在这些指标上取得好成绩,许多高校不顾自身的实际情况,盲目扩大办学规模,甚至通过银行借贷来圈地盖楼。有学者指出,我国当前校园超过5000亩的高校已有十多所,高校贷款总额已达2000多亿元⑧,庞大的经费大多用在了面子工程上,真正用于改善教育质量的却不多,这无疑是对资源的巨大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