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468(2011)01-0053-15 一、引言 自高等教育扩招以来,社会大众对研究生教育的需求呈现出明显上升趋势。2008年全国招收研究生达到44.64万人;在学研究生数达128.3万,是1998年的6.45倍。研究生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对办学投入和质量保障都带来了挑战。为了提升培养质量和优化教育结构,我国于2006年启动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取消研究生“公费”和“自费”的双轨制,并加强对研究生资助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完善资助政策,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实证研究表明,研究生资助有利于扩大人们对教育的需求,促进入学机会公平,并促进研究生的学术参与和学业发展。[1~3]因此,在逐步引入成本分担机制下,加强资助体系的建设对于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公平和效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与本科生教育相比,研究生教育具有更强的专业特征,不同专业的教育收益也存在差异。是否应当分专业对研究生提供差异化的资助呢?目前在政策方面并没有明确的指导建议。 教育经济学理论支持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给予差异化的资助,并认为这能够促进资源配置的公平和效率。一方面,不同专业的研究生在私人收益上存在显著的差异。[4][5]从“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出发,公共收益较高而私人收益较低的专业应获得更高的公共资助,而私人收益较高公共收益较低的专业应获得较低的公共资助。另一方面,某些专业的研究生教育具有较高的正外部性,特别是一些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学科,虽然个人需求不大,受教育的机会成本较高,但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长期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对于这种有较高正外部性的专业提供更高的学生资助,能够吸引优秀生源,避免受教育者个人对此类学科的教育需求不足,进而改善资源配置的效率。因此,在公平和效率的双重原则下,给予不同专业的研究生不同的资助水平和资助方式是更恰当的制度选择。 然而,在实证研究方面,国内几乎没有研究涉及不同专业研究生资助分配的差异性问题。本研究将使用2008年北京大学教育学院“首都高校学生发展问卷”调查数据,考察研究生资助专业差异,分析不同专业的教育收益特征,探讨研究生教育资助在专业中分布的公平和效率,并提出完善研究生教育资助的政策建议。 二、文献回顾 布鲁斯·约翰斯通于1986年创立了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与成本补偿理论。他指出高等教育是有投资、有收益的活动,满足了多元主体的需要。收益主体包括国家、受教育者个人及其家庭、纳税人、企业、大学等。根据“谁受益,谁付费”的市场原则,高等教育的成本应当按照一定的比例由这些主体共同分担。“利益获得”原则反映了公平性的要求。约翰斯通指出,教育经费的税收来源主要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累退税,因此如果个人收益更高,却要纳税人(主要是低收入群体纳税人)为其付费,是不公平的。[6][7] 不同专业在教育收益的获得上是不同的。尽管以往的研究没有对专业的私人收益和公共收益进行详细比较,但岳昌君等曾使用2000年国家统计局城镇住户调查数据,估计了行业的私人收益率和社会收益率的高低,发现金融、房地产、电力、交通属于私人收益高于公共收益的行业,而农林、机关、教育、地质等则属于公共收益高于私人收益的行业。[8]通常,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类专业毕业生在金融、房地产、电力、交通等行业就业的可能性较大,较有可能获得高的私人收益;而农林、教育、地质类专业毕业生在农林、教育、地质等行业就业的可能性较大,获得高私人收益的可能性较小。另外,该研究还发现,行业平均受教育程度越高则行业收入溢出就越大,即高的受教育程度对应的行业间收入差异越大。联系本研究的问题,研究生教育处于最高的教育层次,且专业性较强,专业往往与就业行业相对应。因此研究生教育专业间的收益差距应该较大。私人收益较高专业的学生应负担相应较高的私人成本,公共收益较高专业的成本则更多由公共经费来负担,这符合“利益获得”的公平原则。 高等教育的公共收益是正的外部性,如果不进行政策干预,仅仅通过市场方式进行资源配置,会导致需求不足和投入不足的问题,造成教育结构的失调。对于不同收益的教育类型应采用何种资助政策呢?西门尼斯(Jimenez)从教育供求关系出发,提出对于不同产品和收益特征的教育类型应实行不同的成本补偿措施:对具有较多私人产品特征的教育类型收取较高的学费,对具有较多公共产品特征的教育类型收取较低的学费,对纯公共产品的教育类型不收学费并给予财政补助。这样可以提高社会整体收益水平,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9] 除了数量差异外,也有学者建议对不同收益的教育实施不同的资助方式。卡诺伊(Carnoy)提出一个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政策模型:对于私人收益率高的学科和高校,实行高收费和学生贷款项目,对节约成本和促进经济增长更有效;对于私人收益率低但具有高外部性的学科和高校,实行低收费和高的财政资助,对节约成本和促进经济增长更有效。[10]因此,公共财政更应投资私人收益率低但外部性高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