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059(2010)06-0038-08 一、引言 1990年,美国著名学者博耶(E.L.Boyer)通过对大学教师学术工作的反思,向卡耐基教学促进会提交了名为《学术反思》研究报告。[1]在这份报告中,他对“学术”的概念及大学教师的学术工作重新作了界定。他提出,大学教师要承担四种相互独立而又互相联系的学术工作:探究的学术、应用的学术、教学的学术以及整合的学术。所谓探究的学术,是指创造或发现新知识的学术,它要求学者具有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以及专业研究技能,并通过论文、著作或学术报告发表研究成果。所谓应用的学术,是指运用学科专业知识解决重要的个体、组织或社会等方面问题的学术。他提出要把服务看成是学术工作,就必须将服务与一个人的专门知识领域直接联系起来,与自己的专业性活动联系起来或者直接来自于自己的专业性活动。所谓教学的学术,是指传播知识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学术。博耶指出:“当教学被定义为学术水平,它既教育又培育着未来的学者,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教学是最高的理解形式’。”他还认为:“没有教学这一功能,知识的连续性就会中断,人类知识的积累将面临削弱的威胁。”所谓整合的学术,是指促成学科内和学科间建立新的联系的学术。博耶指出:“对于研究工作来说,真正重要的是知识之间的本质联系。”[1] 博耶对“学术”概念的重新界定,引起了研究界广泛的讨论。雷斯(R.E.Rice)曾指出,博耶对学术的反思是对大学教师学术工作的内涵及大学教师学术工作研究的一个重要起点。在博耶报告激发下,这方面的探讨会不断发展,从而促进人们对“学术”以及大学教师的学术工作有更全面、更成熟的理解。[2] 在博耶之后,有关“学术”观与大学教师学术工作的探讨主要是从两个方向展开:一是基本认同博耶对“学术”和大学教师学术工作的分析,但认为“学术”的内涵应该进一步扩大。例如,约翰斯顿(R.Johnston)提出,在未来大学发展中,应继续保持博耶提出的对“学术”概念的界定,甚至还要进一步扩大“学术”的内涵。[3]戴梦德(R.M.Diamond)也认为,面向21世纪学术概念的内涵应该更加广阔。[4]保尔森(M.B.Paulsen)和菲尔德曼(K.A.Feldman)则应用帕森斯的社会学理论来归纳学术活动的内涵,认为大学学术主要依赖于外部环境和资源两个方面,并且通过这两个维度将大学教师的学术活动分别从模式、适应、目标和整合四个方面进行分析,最后演绎得出学术应该包括研究的学术、教学的学术、服务的学术以及公民的学术。[5]还有一些学者对某一方面的“学术”内涵作了进一步的讨论。例如,国内外有一些学者对教学的学术的内涵进行了分析。[6-7]舒尔曼(L.S.Shulman)认为教学不仅是一种学术,并且是一种与科研并重的学术,他通过对教学的学术的研究,认为教学的知识包括:学科背景的知识;教育材料和结构的知识;教学、学习和发展的科研知识以及实践的智慧。[8]一些学者对博耶提出的“学术”概念有所质疑,认为教学、服务、行政或管理不是学术的一部分,学术就是科研。例如,纽曼(R.Neumann)指出,应该从科研的角度狭义地理解学术概念,而不应该从广义的角度理解它。[9] 由上可见,随着社会经济和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对大学教师的学术工作与学术概念的理解有了很大的变化,也存在不少争论。有的是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学术”的概念及其内涵,认为大学教师的学术工作应该包括教学的学术、科研的学术、服务(或行政)的学术等内容,有的则从狭义的角度来理解“学术”的概念及其内涵,认为学术即科研。本研究希望通过对中国有关高校大学教师问卷调查数据①的分析,对大学教师学术工作的类型、特征进行定量分析,并进一步探讨影响大学教师学术观念形成的因素,从而为有关管理部门和高校大学教师更新学术观念、改进大学教师的学术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大学教师学术工作类型及其分布状态分析 为了分析调查样本中的大学教师对学术的理解,我们首先根据教师从事教学(包括备课、课堂教学、批改学生作业、辅导学生等)、科研(包括阅读文献、写文章、做实验、实地调研等)、服务(包括公共事务、志愿活动、没有报酬的咨询活动等)、行政事务(包括学校、学院和系的会议、填写表格和档案等)以及其他不能归属于以上内容活动的时间分配,对大学教师从事的学术活动的类型进行了分析,以便从整体上把握我国大学教师学术工作的特征以及他们对学术概念及其内涵的理解状况。 表1 大学教师从事不同类型学术工作的时间分配状况 表1列出了三所大学教师从事教学、科研、服务、行政及其他活动的时间分配状况。从中可见,就平均状况而言,调查样本中的教师平均用于教学的时间占53.6%,研究占26.6%,服务、行政及其他活动占19.8%。
表1表明,大学教师从事服务、行政和其他活动的时间占工作时间的比例仅为五分之一左右,因此在后续分析中,我们将大学教师从事的活动类型整合为三类,即教学,科研,以及服务、行政与其他活动三类。然后根据大学教师从事这三类活动的时间分配状况,设定分类数为三类,应用快速聚类方法对从事不同类型学术活动的大学教师进行了聚类分析(结果见表2)。
从表2可见,第一类教师占有效人数的比例为59.04%,这类教师从事教学活动的时间占其工作时间的比例,平均水平达68.24%,远高于从事其他活动的时间所占的比例,因此可以认为这类教师是以教学为主型的教师;第二类教师占有效人数的比例为25.63%,这类教师从事研究活动的时间占其工作时间的比例,平均水平达47.75%,远高于从事其他活动时间所占的比例,因此可以认为这类教师是以科研为主型的教师;第三类教师占有效人数的比例为15.33%,这类教师从事服务、行政及其他活动的时间占其工作时间的比例,平均水平达53.28%,则远高于从事其他活动时间所占的比例,因此可以认为这类教师是以行政服务为主型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