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05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10)11-0041-08 一、问题的提出 目前,我国的地方普通高校共1514所,占全国普通高校总数的93%,地方政府的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也占到国家高等教育总体财政投入的70%左右。然而,随着近10年来的扩招,地方普通高校经费来源中的财政性经费比例在持续下降,生均教育经费的投入也停滞不前。财政支持力度不足导致地方高校的经费收入过度依赖学费,学校的债务负担和居民的学费负担沉重。[1]实际上,缩减的公共支出已经对地方高校的良性发展和质量提升造成了负面影响。 作为地方普通高校财政投入主体,地方政府对高校的财政投入为何没有跟上扩招的步伐?是地方高校扩招的速度过快,还是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财力?表面上看,1999-2004年,地方普通高校扩招速度的确过快,在校生数的年增长率超过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增长率,在没有地方财政特殊倾斜的情况下,生均预算内经费的下降在所难免。然而,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可以发现:从2000年开始,地方普通高校预算内经费增速一直处于下降状态,2004年之后的预算内拨款增速更是低于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速。例如,2003、2005和2007年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率分别为15.7%、27.1%和28.8%,而地方高校预算内经费的增长率只有14.6%、15.9%和20.2%。可以认为,地方政府对高校的投入并未跟上其自身财力增加的步伐。 为什么地方政府对高校的投入会滞后于其财力增幅?不同的地方政府对于高校的财政投入是否存在差异?笔者通过对1997年以来的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分析,尝试对此问题进行回答,并探究导致地方高校财政支持下降的深层原因。 二、地方高等教育财政投入演变与区域差异 根据地方高等教育财政投入的时间序列数据,可以清晰地发现,随着地方高校的扩招,地方普通高校的生均预算内经费和预算内经费占高校总经费的比例明显下滑。如图1所示,地方高校的生均预算内经费从2000年开始就一直处于负增长态势,到2006年才止跌回升,直到2008年仍未恢复到扩招前的水平。1998年的生均预算内经费支出为6965元,按1998年可比价格折算,2008年实际生均预算内财政经费支出为5886元,11年中下降了1079元,下降幅度为15%。1998年以前,预算内经费占地方普通高校总经费的比例在60%以上,2008年后下降到不足50%。 在总体的下降趋势中,各个地区的表现有很大的不同。如表1所示,从1997-2008年,东部地区生均预算内经费下降幅度最小;其次为西部地区;下降幅度最快的是中部地区,平均年下降率达到了3.6%,其中2000年的下降幅度最大。中部地区的这种异常表现,可能受扩招幅度过大,财政收入不高,中央转移支付支持较少,以及毕业生外流过多损害地方投资积极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各地区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上的差异使得地区间高校财政水平差距迅速拉大。以1997年的数据为例,东部地方普通高校生均预算内经费为8840.6元,仅比西部地方普通高校生均预算内经费高1681.1元,比中部地区高2408元。然而到2008年,东部地方普通高校生均预算内经费为8788.2元,比西部地区高出2105.5元,比中部地区高出4523.5元。如果以生均预算内经费作为衡量高校财政水平的指标,目前东部地区高校的财政水平是中部地区的2倍多。东、中、西地区高校财政水平的拉大反映了各地政府在高校财政投入上的分歧。 相对于三类地区而言,各省份在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上的分化则更为明显。如果以地方普通高校预算内经费占地方普通高校总经费的比例来衡量地方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支持程度,以地方普通高校生均经费来衡量高校经费水平,可以得到一个坐标图(如图2所示)。其中,纵轴代表地方政府的高等教育财政支持度,横轴代表高校生均经费水平,十字交叉纵线和横线将图分为四个象限,按顺时针方向依次为第一、二、三、四象限。十字交叉的纵线代表各地区高等教育财政支持度的平均值(48.3%),横线代表各地区高校生均教育经费的平均值(14517.4元)。 根据各省份数据在四个象限的相应分布,可以将31个省份分为四种类型。如图2所示,第一种类型为“高经费水平、高财政支持度”地区,处于第一象限,主要包括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宁夏、西藏和青海。这7个省市特征非常明显。其中,3个直辖市和经济强省广东的财政收入非常丰裕,在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上,地方政府当仁不让,强势介入。其余个地方均为少数民族或边疆地区,政府在高等教成本分担中承担主要责任。第二种类型为“高经费水平、低财政支持度”地区,处于第二象限,主要包括江苏、浙江、福建和辽宁。这4个省份都属于东部地区,尤其是江苏和浙江,居民收入较高,家庭和社会有条件分担更多的高等教育成本。第三种类型为“低经费水平、低财政支持度”的“双低”地区,处于第三象限,包括黑龙江、河北、湖南、湖北、陕西、河南、安徽、江西、四川和重庆,这些地区主要是东部落后省份和中西部人口大省,地方财政收入较低,而高等教育需求量较大。第四种类型为“低经费水平、高财政支持度”的地区,处于第四象限,包括内蒙古、新疆、贵州、云南、甘肃、山西、山东、海南、广西、吉林。这些地区一般地处边疆,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且高等教育规模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