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18(2010)06-0025-04 一、现行行业特色型大学的评价环境分析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不断加快,高等教育逐步成为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种类的社会公众接受教育需求的一种公共资源。作为高等教育主要实施机构的高校,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政府和社会对高校的要求和期望也因此而越来越大。由此出现了政府层面的高等教育评估与社会层面的大学排名两种高校评价方式,目前对行业特色型大学的评价也是采用这两种方式。 (一)政府主导的高等教育评估 高等教育的评估是关系到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和运作效率的核心制度安排,它既是一种激励机制,也是一种竞争机制。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是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化而开展起来的,它适应了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 从2003年下半年至2008年上半年,教育部组织的第一轮本科教学评估顺利完成,涉及普通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以及独立学院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共评估了各类高校1200余所,是开展规模最广、历时最长、促进作用最大、影响最为深刻的周期性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活动。 (二)民间组织的大学排名 与政府高等教育评估相伴随的是某些研究机构或民间团体发布的30余个大学排行,最为典型的是广东管理科学研究院的武书连及其课题组(以下简称广研院)自1993年就开始进行的“中国大学评价”及网大(中国)有限公司(简称网大)从1999年开始推出的每年一度的中国大学排行榜,二者均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我国民间对大学的排名既反映了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张、社会参与意识日益增强的良好态势,又代表了市场经济要求高等教育加速发展的呼声,中国高等教育要迈向国际化,代表非官方或半官方看法的“大学排行榜”,正在形成一种国际高等教育管理潮流,它促进了大学自身的反思,为公众了解大学提供了一个畅通的信息渠道,成为监督大学发展的第三种力量。 然而目前我国的大学排名正处于起步阶段,呈现出一种不规范的无序状态。任何未经政府资质认证的社会组织机构甚至个人,都可以采用线性化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简单的量化打分,以小样本调查的方法对不同的大学进行综合排序,并将之公布于媒体,这显然偏离了大学选优排序的本来意义。且因为媒体巨大的社会影响力,这些大学排序对高校可能产生误导,从而偏离自己的定位和发展目标。因此政府一直以来不提倡、不支持对高校进行排名,而高校对排名结果也多有诘难,使得已出现的大学排行榜缺乏权威性,很难获得普遍认同。 二、现行评价体系对行业特色型大学发展的影响 (一)评价标准的统一性影响了行业特色型大学的特色化发展 目前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各类评估指标体系,多以统一的指标标准应用于诸多学校与学科,过于强调“标准”而淡化“特色”。如2002年前进行的优秀评估、合格评估、随机评估是根据办学历史长短对高等学校进行“人为”的划分,无法真正反映高校的实际办学水平;2002年后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其评估标准适合于所有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缺乏多样性和层次性[1];即便是民间组织的大学排行,也是对所有大学采用同一指标。评估标准的僵化和缺乏弹性迫使许多原本特色鲜明的行业特色型大学为达到“标准”而追求一致,为“争优”而忽视多年来形成的办学特色与传统。总之,以投入水平为导向的单一的、大一统的评价指标对行业特色型大学办学的趋同化与综合化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等教育的多样化、个性化发展。 (二)评价指标的重学术性影响了行业特色型大学的行业应用性发展 大学排行榜的指标设计都倾向于大学的科研成绩,而牺牲了教学质量,虽然一些排行设计了诸如“招生选拔性”、“班规模”等与教学相关的指标,但是这些指标基本上是与大学教学输入端相关的,并不一定能反映大学教学的输出端——质量[2]。排行对于科研的偏好强化了当前大学趋同的世界性趋势,使得原本适应不同社会需求的、不同类型的院校都向研究型大学靠拢,大学纵向上的差距被排行人为地膨胀了,同时掩盖了高等学校横向上的差别。这种只注重科研成果的产出,而忽视教学质量、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评价体系势必对行业特色型大学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如盲目追求SCI论文、纵向课题、学科学位点数量等的学术价值观,正在引导着行业特色型大学的教师远离实践教学,远离行业应用性研究,转而追求纯理论研究,不仅影响了行业特色型大学本身的发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产业的发展[3]。 (三)评价主体的单一性影响对行业特色型大学评价的全面性 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基本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单一主体来完成,半官方或民间的评估机构,未受到应有的重视。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各省教育评估院等有官方背景的事业性评估机构外,其他中介评估机构尤其是民间评估机构很难介入政府委托的高等教育评估项目,也未曾有机会参与到教育部组织的评估工作中去[4]。由政府组织的专家组作为高校评估主体虽然有其自身的优势和客观依据,但专家并非教育活动的直接参与者,教育的直接消费者和当事人,并不能替代其他与教育相关者的意见和要求。行业特色型大学具有鲜明的行业性特点,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都是立足于行业,与整个社会的产业发展紧密联系,仅仅由政府行政部门来评价显然是不全面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个体对高等教育都有不同的需求,政府主导的高等教育评价体系并不能同时兼顾社会及个人对高等教育的不同需求,加之整个评估过程的封闭性,其他机构也很难对政府的评估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影响到评估的客观公正性和民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