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9.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519(2010)05-0006-08 一、问题提出 价值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命题,也是理解公共政策的核心。在公共政策科学诞生之时,价值问题就被视为政策科学的本质问题。拉斯维尔和卡普兰将政策科学界定为“提供与价值整合有关的知识”①。在拉斯维尔开创法律政策学的过程中,进一步发展了价值的经验研究,他在《自由社会中的法哲学:法律、科学和政策研究》一书中把价值理解为“是使渴望得以满足的事物的宽泛的范畴”②,并构建了法律政策的价值体系。该体系分为权力、财富、技能等八个价值范畴,其内容构成“拉斯维尔价值词典”的主体。 20世纪60年代,作为代表性的政策价值经验研究,莱门维斯在《美国政治价值的长期趋势与短期趋势:62个政党政策宣言中关于财富的计算机分析》一文中采用内容分析的方法对120年间(1844年—1964年)美国两党的政策宣言进行研究,以确定价值变迁与社会变迁的关系。③ 但之后,政策价值的经验研究进展不大,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价值经验研究中概念制作(concept formation)未能符合经验科学的准则。④ 目前,国内关于教育政策的价值研究尚不多见。有学者以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为基础,从主体需要、客体属性和实践活动三个范畴探讨了教育政策的价值。⑤ 也有学者从多学科的视野梳理了教育政策的价值系统,构建了教育政策价值目标的指标体系。⑥ 这些研究为教育政策价值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但由于没有涉及对教育政策价值的经验研究,没有结合具体的政策文本来研究教育政策的价值,其价值分析缺乏经验基础,无法实然地揭示我国教育政策价值的内在结构关系。 对教育政策而言,“如果没有理解价值在教育中所扮演的中心角色,将不会认识到教育政策问题。如果不能调和不同的价值,就不能建构基于和谐的教育政策”⑦。高等教育政策文本中包含哪些价值,它们呈何种结构,彼此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这是本文尝试回答的问题。 二、研究方法 (一)概念操作化 价值可以区分为两种形态,一是观念形态,如将价值定义为“信仰、伦理、标准和更具体的规范”⑧;一是实体形态(或客观形态),如“价值是一种所期望的事物——一个目标事物”⑨。本文所称的价值是指在教育领域中具有公共性效用并反映在教育政策文本中的事物。由于事物一般可分为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政策文本中的价值也相应地分为反映物质层面的实体价值(包括经济、权力、知识、技术、福利等价值)和反映精神层面的符号价值(包括专有称谓、名誉、意识形态、规划目标等)。
(二)数据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高等教育法规汇编》(简称《汇编》)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有关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全面汇编,包括了1979年至1998年间533项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及规章。《汇编》收录的文本具有公开性、权威性和全面性的特点。能够比较系统地反映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高等教育政策价值的发展变化,是本研究的主要数据来源。 (三)分析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政策文本分析的方法,对1979年至1998年533个国家教育法规政策文本及其7473条法规条款进行编码和统计分析。对政策文本的分析,最终要走出文本,走出文本的过程也就是对文本的微观分析与文本所处的历史脉络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因此研究还将运用访谈法(对相关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的访谈)以及历史文献研究法来为研究提供辅助分析资料。为了保障文本编码的质量,研究开发了《编码手册》,并对《编码手册》的内容效度(通过专家评判)、建构效度(通过典型相关分析)及编码信度(通过两位编码者独立编码的编码者间信度系数来测量)进行了检验。限于篇幅,《编码手册》及效度、信度检验略。在《编码手册》通过信度、效度检验后,研究中所有文本的编码都由笔者依据编码规则单独完成。 三、高等教育政策的价值结构分析 不同种类的价值构成了价值体系或价值系统。在能够影响政策制定者的行为选择或决定的价值系统中,价值可以根据意义的等级顺序来排序以突出一些更重要的价值。⑩ 对政策文本价值分析的一个基本目的是要了解不同种类的价值在单一文本和文本体系中的构成情况,即价值系统的结构,以便从一种系统和结构的角度,观察权威部门是如何在特定的情景下控制不同甚至是矛盾性的价值以及这种控制本身所体现出的价值观。
注:百分比是指含有某项价值的政策文本数(条款数)与总体政策文本数(条款数)之比 表2显示,总共有6020项条款包含实体价值,占条款总数的80.6%;有1019项条款包含符号价值,占条款总数的13.6%。高等教育政策文本中实体价值出现的频率明显要高于符号价值。实体价值中出现最多的是技术价值,符号价值中出现最多的是政治意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