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860(2011)04-0048-08 在中国古代,自从周人建立的贵族制度解体之后,读过书、有文化知识的人构成了一个介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知识阶层”,而士大夫、文人便是这个知识阶层的两大基本身份。这两种身份都是历史的产物,因而都有一个生成的历史过程。前者经历了由破落贵族到先秦游士,再到秦汉之后的官僚士大夫的演进;后者则经历了从破落贵族到宫廷文人,再到文人的转变。春秋中后期由于社会动荡、诸侯争霸而导致降身为民的大批破产贵族乃是后世知识阶层——包括士大夫与文人两大基本身份——的源头;而周代贵族创造的贵族文化则是后世士大夫趣味与文人趣味的基本资源。 如果说士大夫趣味是中国古代知识阶层整体性身份认同的产物,其以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为核心,那么文人趣味则是“个人情趣合法化”的产物,具体表现于琴棋书画、诗词歌赋等艺文形式之中。可以说,“文人趣味”是中国古代汉魏之后文学艺术最主要的主体心理依据。趣味是一种精神——心理现象,它只有在具体行为方式或感性形式中才会显现出来,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才可以通过对那些显现出来的行为方式与感性形式来审视趣味的形成与演变过程。在这里,本文通过考察琴之功能的历史演变来梳理文人趣味生成变化的历史过程。 一、琴与贵族趣味 琴的历史似乎很早,司马迁《史记》卷二十四有云:“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夔始作乐,以赏诸侯。故天子之为乐也,以赏诸侯之有德者也。”注云:“《世本》:‘神农作琴’,今云舜作者,非谓舜始造也,改用五弦琴,特歌南风诗,始自舜也。”桓谭云:“昔神农氏继宓牺而王天下,亦上观法于天,下取法于地,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削桐为琴,绳丝为弦,以通神明之德,合天地之和焉。”[1]由此可知,“神农作琴”乃是古人的普遍看法。神农本人即是传说中人物,其年代事迹概不可考,故而“作琴”之说也只是说明琴之产生年代久远,古人已不可确知,故只能托之于传说。然而根据史籍的记载,我们可以判断出,至迟在两周之际,琴已经成为广泛使用的乐器,例如《诗经》中有这样的句子: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周南·关雎》)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小雅·鹿鸣》) 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湛。(《小雅·常棣》) 上引诗歌据今人考证,大致均出于西周后期与东周初期,从这些引文中可以看出,在彼时贵族的生活中,琴已经成为司空见惯的乐器,以至于人们以琴瑟为喻来说明人伦关系之和睦了。琴既然成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物事,我们从与琴相关的历史叙事中也就可以窥见当时社会的变化与人们的精神状态。在周人的礼乐文化系统中,琴为制度化的“礼乐”仪式所统摄,承担着“美刺”的政治功能,因此在春秋之前,琴的功能是纯粹政治性的。例如蔡邕说: 《鹿鸣操》者,周大臣之所作也。王道衰,君志倾,留心声色,内顾妃后,设旨酒嘉肴,不能厚养贤者,尽礼极欢,形见于色,大臣昭然独见,必知贤士幽隐,小人在位,周道陵迟,必自是始。故弹琴以讽谏,歌以感之……[2](P146) 这意味着,在周代的文化历史语境中,琴曲与《诗三百》具有同样的政治功能,是贵族阶层意识形态之表征,而不是个人娱乐的艺术。“弹琴以讽谏”与《毛诗序》之“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之说意指相同,都是讲一种委婉迂回的劝谏方式。诗与乐这些在后世看来纯粹的艺术形式,在春秋之前却是不折不扣的政治工具。用温文尔雅、含蓄蕴藉的言说方式来表达愤怒与不平之情,这正是贵族文化的特征。另外,周代贵族文化以等级观念为其核心,诗、乐、舞等艺术形式均被纳入到这一等级序列之中,从而成为标志贵族身份的文化符号与确证方式。这就意味着,作为一种文化教养,抚琴鼓瑟似乎是贵族人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成为其身份的标志之一。《礼记·曲礼》: 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疾止复故。有忧者侧席而坐,有丧者专席而坐。 君无故玉不去身,大夫无故不彻县,士无故不彻琴瑟。 《少仪》: 尊长于已踰等,不敢问其年。燕见不将命,遇于道,见则面,不请所之。丧俟事,不犆吊。侍坐弗使,不执琴瑟,不画地。手无容,不翣也。寝则坐而将命,侍射则约矢,侍投则拥矢。胜则洗而以请,客亦如之。 除了“美刺讽谏”与确证贵族身份这样的政治功能之外,琴还被贵族们赋予道德修养的功能: 晋侯求医于秦。秦伯使医和视之,曰:“疾不可为也。是谓:‘近女室,疾如蛊。非鬼非食,惑以丧志。良巨将死,天命不佑。’”公曰:“女不可近乎?”对曰:“节之。先王之乐,所以节百事也。故有五节,迟速本末以相及,中声以降,五降之后,不容弹矣。于是有烦手淫声,慆堙心耳,乃忘平和,君子弗德也。物亦如之,至于烦,乃舍也已,无以生疾。君子之近琴瑟,以仪节也,非以慆心也。”(《左传·昭公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