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3X(2011)04-0081-05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1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下简称“非遗法”)无疑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依附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心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的宝贵财富。对传承人的保护历来是非遗保护的核心,当前非遗传承人在传承中面临着许多困境,现行非遗传承人制度也存有诸多不合理之处,将于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的非遗法是否能根本解决非遗保护中的传承人问题值得研究。 一、非遗传承人面临的现实困境 非遗保护在我国起步较晚,我国一直以来将非遗传承人的保护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制度的一个方面,非遗保护意识的淡薄以及制度的不完善导致非遗传承人在现实中面临着极大的困境。 首先,非遗传承人呈普遍断层趋势。我国非遗传承断层现象不仅表现在县、市、省级目录的代表性非遗中,国家级乃至世界级的非遗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如中国首个入选世界级非遗的端午节,其属于民俗文化类非遗,但目前几乎很少有人能完整地知晓其内容及蕴含的意义。非遗传承人后继乏人既有非遗自身难以传承性的原因,也有客观的社会外部因素。传承人断层现象是各类非遗面临的共同问题:中国传统文化国粹的曲艺、传统戏剧、音乐类目的非遗在现代流行音乐文化的冲击下,早已被青年人所遗弃,甚至部分老年传承人也逐渐将其遗忘;民间工艺类的非遗也因不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无法形成广阔市场而少有学徒;科技的进步也使得传统医药类非遗为西医及更为精密的医疗设备蚕食得几乎无生存空间。新一代的青年看到了外面的世界,对原有的生活方式持排斥、怀疑的态度,舍弃了传统的手工技艺,义无反顾地投进“现代”的怀抱,非遗保护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以江南民间文化传承人为例,其面临的现状:一是老艺人相继离世,民间传统技艺失传。对9项被列为嘉兴市第一批非遗保护名录项目的调查显示,到目前为止已有6名民间艺人去世。二是在世艺人老龄化,民间艺术后继无人。被调查的32名民间艺人中,除6名已经过世外,在世的26名艺人中,年龄在60岁以上的有24人,占89%;80岁以上的6人,占22%;有12位民间艺人无传承人,其技艺濒临失传,占46%。[2]186 其次,非遗传承人的生存发展环境不容乐观。我国当前非遗的传承普及仍主要是自发推广,即传承人通过自己努力在市场经济中传承宣扬非遗。纯市场机制的传承不适合非遗保护,非遗行业大多生产精神及文化产品,但其极高的“生产成本”却常被社会忽视,而文化精神类产品在我国当前居民消费中仅占据极小比例,这使得非遗从业者举步维艰,行业发展极其缓慢最终必然消失。在现代文明和科技影响下,非遗被压榨得几乎无生存空间,重视传承人的传承环境应该成为非遗保护法中的基本制度。 非遗传承人面临的现实困境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由民俗学会、中央民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北京文化史研究所、首都博物馆和北京学研究基地等机构主办的《传承人与学术界的对话:北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规律》研讨会上,国家级非遗产传承人傅文刚先生,就从传承人角度提出了非遗保护面临的三大主要问题是:后继乏人、缺乏场所、运作困难。 二、现行非遗传承人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相结合的非遗传承人保护制度,国家性非遗传承人的相关立法主要见于2008年文化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文化部45号令”)以及2011年的非遗法;地区性非遗传承人制度主要是各省市相关部门文件,如《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湘文社[2009]203号)、《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及保护暂行办法》(深文[2009]144号)等。上述文件均涉及非遗传承人的资格认定、扶持、义务及资格取消等问题。 (一)非遗传承人的认定机制有缺陷 我国非遗传承人采取层级认定方式,非遗传承人也分为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省市等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人”身份的被认定,是原生的民间音乐、最基层的民间音乐家等有史以来第一次得到官方文化和上层文化的重视,具有划时代的意义。[2]202现仅以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为例来探讨认定机制,现行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依据是文化部45号令(2011年6月1号始将依据非遗法第29条),研究上述法规,可以发现当前非遗传承人的认定至少存在以下问题:认定数目不明确;认定的条件较为抽象;认定程序不够合理。 首先,45号令和将生效的非遗法均没有明确具体非遗的传承人数量。认定是给予支持的前提,认定的传承人越多则对非遗传承推广的力度越大,一项非遗被认定并获得支持的传承人数目将直接影响该非遗的最终生存。非遗的主要掌握者是民间艺人,他们是否能一代代薪火相传,直接关系到某个“非遗”项目的兴衰存亡,也只有认定支持更多的传承人,才能通过群体力量延续非遗的生命。[3]5对特定项目的非遗,认定更多的传承人并予以支持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