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文化研究”① 似乎陷入了某种困境,不少人都感到它的处境有点尴尬,好像也没看见搞出了什么大的名堂。坦率地说,这种状况不自今日始,早在2008年,上海的《东方早报》就以“‘文化研究’当下遇尴尬……”为题,报道了上海一些学者对此所作的反思。他们谈到当下的文化研究所面临的这样几个问题:第一,这个不上不下的“学科”似缺乏一般人文学科所具备的内部精神动力;第二,这种研究需要非常大的知识储备,如经济学、统计学、社会学等各方面的知识,而我们在这方面知识准备和训练欠缺;第三,文化研究远离文学后,新生代的学者因缺乏训练而失去了细读文本的能力。为此,有学者指出,这种就文化谈论文化的研究走进了死胡同;另有学者甚至说,更愿意把自己的孩子送到文学系,而不想让他去学什么文化研究②。当然,这篇报道只是谈了他们的一些个人体会,没有对这一研究本身的合理性和局限性作更深一层的探讨。我们今天来探讨这个话题,当然也不是要对过往的研究作彻底的否定,而是要找出办法、走出目前的困境,使文化研究拿出越来越多货真价实的成果。 一 “文化研究”作为当代西方的一股学术思潮或研究方法被引入我国,最早大概可追溯到上世纪的90年代中期。若要找一个标志性的划界事件,或可定在1995年8月在大连召开的“文化研究:中国与西方”的国际研讨会。那是国内文论界较早的一次大型国际学术研讨会,一些著名的西方学者,如特里·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乔纳森·阿拉克(Jonathan Arac)、杰莉·艾兰·弗莱格(Jerry Aline Flieger)、拉尔夫·科恩(Ralph Cohen)等,也应邀出席了这次会议。会后,美国弗吉尼亚大学主办的《新文学史》(New,Literary History)还出版了一期专刊,刊发了这次研讨会上的九篇论文,并特别邀请两位美国学者对这些论文撰写了点评文章。因此,说这次研讨会正式拉开了中国学界文化研究的大幕,当不为过。此前我们这里是“理论热”,尤其是后现代、后结构主义(解构主义)的理论,而此次会议则产生了改旗易帜的效应,文化研究从此声势愈隆,一时被称为显学。记得甚至有学者提出,社科院外文所应更名为外国文化研究所。回想前些年我们学界的状况,有一个很突出的倾向就是喜欢“扎堆儿”,一旦有新的批评理论露头,总会出现一哄而起赶浪头的局面。80年代开始的“理论热”是这样,90年代文化研究也是这样。转眼十五六个年头过去,文化研究竟然会沦落到现在这样一种尴尬的境地,应该说是非常令人遗憾的。面对这样的局面,我们该怎样吸取经验教训,而下一步又该做些什么呢? 当然,要跳出困境,首先该看看自己是怎样陷入困境的。 我觉得,造成目前尴尬局面的根源,这不幸的种子,其实从文化研究被引进之初就已经埋下。而过去十几年,我们也曾多次有纠正这一偏向的机会,却都没能抓住,结果一错再错,造成了现在这副局面。那么,我们从一开始究竟陷入了怎样的认识误区,而这些认识误区又怎样导致我们难有作为的呢? 从源头上说,今天我们所说的这种文化研究,乃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左翼知识分子,在各自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所采取的一种文化立场,抑或说是他们的一种“批判姿态”(critiquing gestures),其中当然也包括政治方面的诉求。因此,我们应该看到,由于历史环境的不同,这些国家知识分子所面对的问题其实也是不同的,他们在从事实际的文化批判时,各自的理论预设、批判对象以及所采用的方法等,当然也就有这样那样的差异。所以,无论是纵向地从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看,还是横向地从各个不同的国度看,尽管他们都声称在从事文化研究,实际上在许多方面是并不等同,甚至还在一些基本的理念上存在着冲突。 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至少有三种不尽相同的文化研究:最早是与马克思主义批判传统一脉相承的法兰克福学派对垄断资本主义社会文化工业的批判;然后是承袭了左翼思想传统的英国式文化研究,主要是伯明翰学派所代表的对英国资本主义精英文化的批判;再就是与伯明翰学派前后脚引入、但在理论预设和批判对象方面均不相同的美国式文化研究。 这三者的共同点,或可说是都涉及所谓大众文化、流行文化、民俗文化、商业化文化之类的问题。但细加分析则又会发现,虽说都是针对大众—流行文化,但各自的认识预设(前提)却差别很大。 法兰克福学派针对20世纪30、40年代的文化状况,在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和卢卡奇的物化理论的影响下,提出一种文化工业理论。他们所说的文化工业,指的虽是资本主义社会中通过大众媒体所传播的日常流行文化,但是,他们把这种文化定性为“大众欺骗的启蒙”,认为这是统治阶级在掌控全部传播媒介之后,用机械化大生产方式的炮制出来供大众娱乐消费的文化,但这种文化全然是现行意识形态、亦即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一种“复制品”,究其本质,是一道蒙骗大众的“符咒”③。这一认识背后的理论支撑,主要是霍克海默和阿多诺的《启蒙辩证法》中关于文化工业的论述,当然,再早一些,还应追溯到本雅明的《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 伯明翰学派则具有完全不同的认识预设,这一批文化研究学者首先认定大众文化具有天然的反主流意识形态倾向,而资本主义宰制意识形态则是由受主流媒介推崇的精英文化来维持和传承的。因此,他们认为,关注大众文化,关注各种被主流文化排斥、边缘化的各种亚文化、民间文化、影视文化等,这本身就是一种革命性的文化实践;而他们的理论支撑,除了最早的发起人理查德·霍加特、后来的主将斯图亚特·霍尔外,主要应该是雷蒙·威廉斯的《文化与社会》(Culture and Society,1958)、《漫长的革命》(The Long Revolution,1961),以及E.P.汤普森。后者虽然搞的是史学、社会学,但因为研究英国工人阶级形成的历史,关注的是下层民众,在理论上能给伯明翰的文化研究健将们以直接的支撑和启发。再往上不仅可追溯到葛兰西(Antonio Gramsci)——他于20年代提出的“文化霸权”(Cultural Hegemony)理论,被威廉斯、E.P.安德森等做了进一步的发挥,还应追溯到法国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例如阿尔都塞。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时代和学术语境的不同,伯明翰学派在对文化构成的理解上与法兰克福学派很不一样。霍尔从文化的编码(encoding)与解码(decoding)过程来认识和解释大众—流行文化对主流意识形态的颠覆解构,显然也要比前者文化工业一说要复杂“老道”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