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宗教文化”概念被视为宗教发展或宗教研究的一个策略性话语,其习惯用法常常指宗教的文化,如基督教的文化、佛教的文化、伊斯兰教的文化等。 各种宗教文化之不同,很容易理解;但公民文化或宗教型公民文化,如何因宗教之不同而有所差异,则是本文讨论的重点。梁漱溟在《中国文化要义》一书中曾经有一著名论断,“宗教问题实为中西文化的分水岭”①,一语道出了东西方宗教与东西方文化之间的差异。所以,要认识宗教问题首先要研究社会,了解社会才更能把握文化问题,把握了文化问题才能理解宗教信仰现象。本文拟以近年来宗教文化研究的代表性论著为例,借助费孝通先生的“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等概念,对此类问题进行重新论述。 以“文化带宗教”的研究模式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宗教研究的研究范式,依次呈现出“文化—伦理—结构”三大演进模式。 这一三段式的学术史演进,肇始于80年代初关于宗教功能的“鸦片论”争论,继而则以宗教文化的研究形式陆续展开。各类宗教研究冠以文化研究的名义,如所谓佛教文化、基督教文化、道教文化等,适时地参与了80年代中后期的文化反思过程。 在1980~1989年间,宗教文化研究的复苏首先是从艺术领域开始的。其中大部分文章都是从美术、音乐的角度,论述宗教中蕴含的艺术价值,尤其是原始宗教和少数民族宗教中的艺术成分,进而认为,宗教是整个人类历史文化中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方立天的《中国佛教与传统文化》(1988年)、葛兆光的《禅宗与中国文化》(1986年)和《道教与中国文化》(1987年)、卿希泰主编的《道教与中国传统文化》(1990年)等系列著作,均为此方面的代表作。 对于基督教文化的研究则从中西文化比较角度来展开,并以赵复三的《基督教与西方文化》一文为始。但基督教文化的研究,从一开始就包含了中外文化冲突与“非基”运动,“反洋教”及其对近代“教案”现象的不同观点,最后是“基督教与中国文化作为两种对话主体,在‘中国基督教’这一表述上达到了统一”②。 在何光沪主编的《宗教与世界》丛书里,T.S.艾略特在其《基督教与文化》一书中认为:“没有任何一种文化的产生与发展不伴随着某种宗教的产生和发展……文化一定会成为宗教的产物,或者说,宗教一定会成为文化的产物。”③这对于当时中国宗教文化研究大有影响。另外,该译丛中的《宗教与西方文化的兴起》一书对于当时的宗教文化研究也有不小影响。 进入90年代,中国宗教学界已将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进行研究,不再限于人文哲学领域。卓新平指出:“限于意识形态之层面的宗教理解补偏救弊,使社会学意义上的宗教认识再往前迈进……把宗教研究从政治学、社会学领域转向或扩大到整个文化学范围,深入剖析宗教与文化的各种关系,抓住宗教文化的特色,乃是宗教研究者的新课题和新任务。”④ 在此时期,欧美宗教研究专著开始对中国宗教研究产生影响。余敦康通过对韦伯《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儒教与道教》中的相关论点进行分析,认为中国宗教文化中也蕴含丰富的、有待开发的精神资源,可以与物质资源的开发一起,共同促进现代化的进程。⑤还有学者开始使用“大文化”的概念,概括研究伊斯兰教文化在中国的特别属性,认为从国外传入的,是世界伊斯兰文化的一部分,但从形成和发展讲,它是中国民族化的产物,又与中国文化分不开。⑥ 与此同时,宗教文化研究的相关专著,如赵林的《西方宗教文化》(1997年)以生动的笔触描述了基督教文化在整个西方文明中的演进和功能;而张志刚的《宗教文化学导论》(1993年)则提出了一种“现代形态”的“宗教—文化观念”,认为宗教文化学就是专门研究宗教与文化的关系,阐明宗教信仰在文化整体中的特性、本质、地位和作用的一门人文学科。 至于基督教文化“圣俗分开的抽象理论导致了张力互补的制度安排,这应是我们注意的焦点”⑦。因此,在此之后的基督教文化研究,已从社会建设、政治、法律等层面,进入了当代中国宗教学的领域,为近年来中国宗教文化的研究提供了新视野。 虽然这类研究试图以“宗教文化论”取代“宗教鸦片论”,将宗教归属于大文化范围,无法将宗教作为一个独立领域、学术问题来处理对待,但在一个文化反思、欲以文化研究推动社会改革的年代,宗教的“文化研究”也是异军突起,影响及今。 宗教文化研究的基本特征 从已有论著来看,中国宗教文化研究的基本特点是主观化,把宗教文化置于一个普遍的意义领域或者是一个相互作用的叙述语境中,把宗教文化局限于人文领域,如宗教哲学、宗教艺术、宗教文学、宗教音乐等,从而表现出三大特点: 1.宗教文化的化约论倾向 其特点是以宗教“文化论”替代宗教“鸦片论”,拓展了中国宗教研究的新格局。但是,这种研究忽略了宗教文化本身所具有的相对自主性,使宗教文化作为一种受制于社会结构的文化现象,难以凸显、把握宗教文化与社会结构间的真实关系。 2.宗教文化的功能论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