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2;G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0)12-0103-14 绪论:新世纪的文化偶像雷锋 2003年,新浪网联合《新民周刊》、《南风窗》、《中国财经报》等17家媒体,共同评出了中国“二十世纪十大文化偶像”。按得票数量排序分别是:鲁迅、金庸、钱钟书、巴金、老舍、钱学森、张国荣、雷锋、梅兰芳、王菲。① 这十位文化偶像涉及政治、文艺、科技、娱乐等多个领域,涵盖不同的偶像类型:既有政治—道德偶像,又有科学技术精英;既有经典文学巨匠,又有大众娱乐明星……其所代表的价值取向、生活方式和道德内涵差异很大,一时间社会各界聚讼纷纭。争论涉及:在当下的文化语境中需不需要评选文化偶像?评选文化偶像的意义是什么?当代娱乐明星是否应该入选?面对颇具反讽意味的评选结果,有人赞叹文化价值的多元化,也有人痛骂消费文化对社会道德的腐蚀。但奇怪的是,大家对“雷锋”以23138张选票(名列“十大偶像”的第八位)得以入选却谈论甚少。② 在这次文化偶像评选活动中,雷锋的入选评语是:“雷锋精神曾经影响了一代人,他堪称共产主义新型人格的代表,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整体形象的一个缩影。他所承载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是集体主义文化传统在新时期的发展。”这个评语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把雷锋精神概括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淡化了曾经被强调的阶级色彩,使这个偶像的道德内涵朝普世价值或抽象的利他道德倾斜。二是评语说“雷锋精神”对一代人的影响是“曾经的”。这是一个过去时态。既然是一个过去时,那为什么在当下语境中,雷锋又能够通过相当民主的网络选举被选为“文化偶像”呢?这难道不是表明雷锋精神的影响不但是“曾经的”,而且也是当下的吗? 关于雷锋在今天的影响问题,我在评选刚刚结束时曾写道:“如果我们把问卷改成‘如果有可能,你最想成为十大偶像中的谁?’我想,雷锋的得票率可能会急剧下降”,我的意思是:“人们在评选的时候,并没有把‘偶像’与‘自己想要成为的那种人’等同起来。”③ 不想实际仿效的那类人却又被选为文化偶像,这种矛盾态度本身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现象,包含了丰富的内涵,值得我们好好解读。④ 如果说这次文化偶像评选中雷锋的当选反映了革命文化遗产在后革命时代的微妙处境,那么,更加令人寻思的则是雷锋在大众娱乐文化层面呈现的势不可挡的“流行”趋势:2001年,雪村的歌曲《东北人都是活雷锋》,凭借后期的动漫制作效果迅速从网络传播到现实社会;2002年,署名“肖伊绯”的网络文章《1962:雷锋VS玛丽莲·梦露——螺丝钉的花样年华》风靡一时;2003年,沈阳吉尼斯工作室向英国吉尼斯总部递交了雷锋的两项“士兵之最”;2004年5月,盛大网络游戏公司推出了历时半年自主研发的教育游戏《学雷锋》;还有风靡网络的“雷锋的20条死因”;抚顺的一家餐馆推出“雷锋套餐”;宁波一家保健品生产厂家生产的安全套外包装盒上印有雷锋手持钢枪的图像;“炒作大王”邓建国要拍网络电影《雷锋的初恋女友》;甚至与雷锋相关的一些元素,如他戴过的帽子等也成为消费的时尚蓝本……而任何一条与雷锋相关的事件都会引发争论,这也折射出后革命时代人们对革命时代建构的英雄人物所持的态度:他们的流行这一现象恰恰成为对其原初精神的解构。 总之,雷锋,一个革命时代被塑造并被广泛宣传的道德英雄,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在后革命时代不仅没有像某些政治人物一样被遗忘,反而在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新启蒙文化和90年代消费文化浪潮的洗礼之后,变成了一个游弋的能指符号,在后革命时代的文化空间仍然熠熠生辉。这使得雷锋成为解读后革命时代革命与商业、政治与经济之间复杂关系的绝好案例。 上篇 革命时代的雷锋形象 如果从1963年3月5日毛泽东在《人民日报》发表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全国掀起“学习雷锋”热潮并由相关部门正式把这一天制度化为“学雷锋日”算起,雷锋形象和雷锋精神已经经历了近半个世纪的发展-演变、建构-重构的漫长而复杂的历程。由于时间跨度大,本文以1978年年底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把雷锋形象的演变分为“革命时期”和“后革命时期”两个阶段⑤。在这一部分,我们试图探析革命时代雷锋精神的基本内涵及其意义结构。 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官方先后树立了各种政治—道德典型,如“铁人”王进喜、“爱民模范”欧阳海、“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好战士王杰、“人民公仆、模范党员”朱伯儒,等等。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此类政治—道德典型大多应时而生,时过而逝,只有雷锋是个例外。“时间并没有让人们遗忘他(雷锋),相反学习雷锋活动在各个时期似乎都能顺利地开展下去,成为一贯性的集体活动。”⑥ 雷锋历时而不衰的魅力何在?这确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特别是从革命时代到后革命时代,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以及从公而忘私、理想主义、禁欲主义到随处可见的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消费主义,中国社会发生了如此重大的变化,为什么“雷锋精神”却依然从上到下、从民间到官方被坚守? 本人以为主要原因在于,无论是主流媒体还是民间网络媒体,都自觉不自觉地把“雷锋精神”抽象化、普遍化了:雷锋成为抽象的“好人”的代名词,雷锋精神成为“做好事”、“刻苦学习”、“为人民服务”等抽象的、被泛化了的道德符号。比如,《人民日报》2004年6月19日第8版发表吴若增的文章《雷锋的意义》,文章一开始就问:雷锋为什么能够如此地深入人心,乃至其形象在全国人民心目中经久不衰?作者的回答是:“说起雷锋,人们可谓众口一词:‘啊,雷锋可是好人哪,他就是爱做好事,爱帮助人,不讲条件,不要回报’。”在作者看来,这就是雷锋形象在人们心目中经久不衰的原因:“雷锋没有什么力挽狂澜的伟业,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甚至也不曾堵过枪眼,不曾拦过惊马……他就是真诚、善良、爱人,并且以帮助别人为乐趣,以贡献社会为幸福。”“雷锋已经成为了道德美的典范和人性美的化身。”(重点标记为作者所加,下同)更有意思的是,作者认为,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运转,既依靠成熟的市场经济和法治,也不能缺少道德和文化根基,而雷锋精神就是中国社会类似的道德根基。以至于得出这样的结论:“维护和发展我们的社会,仅有市场经济和法治是不够的,我们还要有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