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文化传播”术语和学科的生成发展 陈国民(美国罗德岛大学)/《学术研究》,2010.11.141~148 核心术语或概念是一个学科成立的基础。从历史文化语义学角度,对术语的生成、发展、与变迁所做的历史考察,必须从三个方面来加以落实:历史线索、个案研究、以及核心人物。 跨文化传播学于20 世纪50 年代开始出现。“跨文化传播”这个术语,乃是在“传播” 这个概念的基础之上,添加了“文化”作为其发生的脉络或情境;“跨” 则意味着传播发生在至少是两者之间。结合起来看,“跨文化传播” 也就是指发生与来自两个文化之间人们互动的过程。由于“文化” 是人类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与术语, 跨文化传播学的生成, 无疑受到人类学的重大影响。Edward T.Hall 提出“跨文化传播”这个术语,落实到高等教育的正式编制,则是由美国匹兹堡大学在1966 年首先完成。随着传播学于20 世纪50 与80 年代分别在港台与中国大陆的传入,跨文化传播学的中文教科书首次由汪琪于1982 年在台湾出版。中国大陆到了1995 年,第一本跨文化传播学的书才由关世杰在北京出版。比起其他传统的术语与学科,“跨文化传播” 这个概念,与这个概念引导出来的跨文化传播学科的出现,时间很短,仅仅只有半个世纪。不过,由于传播与交通科技的高速发展与经济全球化的冲击,自远古人类就开始在不同社会局部性地从事的跨文化传播活动, 在20 世纪之后, 突然因人类社会的广大需求而猛烈地发展起来。 当前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乱象分析 范玉刚(中央党校)/《中国文化研究》,2010.4.166~173 文化遗产当前的乱象既有观念问题,也有现实操作问题。理念上对为什么要保护缺乏深刻理解,往往在保护中专注单项意义,尤其是凸显文化价值而忽略多维意义。实践上,存在下列乱象:学术研究乱象、市场乱象、文化遗产的真实性与流变性关系失察乱象。 文化遗产保护乱象的滋生,除了认识不到位,保护意识薄弱,认为保护比新建麻烦、花费多,政绩不明显;立法滞后,法规不健全等原因外,最主要原因是遭遇当前经济建设、经济发展的挑战。 文化遗产保护首先要明确两个主体:传承主体与保护主体,明晰各自的定位和职能。只有明确职责定位,才能明晰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公益性原则:文化遗产承载着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独特的价值,体现了中华文明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传统。效益原则:文化遗产作为多维价值的载体,在保护和开发中要充分发挥社会效益、综合效益、兼顾经济效益。整体性原则:在保护理念上,文化遗产的保护既要强调文化遗产主体,还要把保护范围延伸至外部环境,甚至强调保护并延续历史地区居民的生活方式。交流原则:保护文化遗产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实现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既是古老文明与当代文明,以及与未来文明之间的交流和对话;也包括不同地域文化、不同民族文化、不同国家文化之间的交流和对话。“活态化”原则:文化遗产是不同民族、地域文化的历史记忆符号,具有很强的教化功能,在保护中通过某种价值导向有利于增强民族的文化认同。 文化研究的社会学向度 陆扬(复旦大学)/《中国图书评论》,2010.11.68~71 文化研究与社会学的关系,可以追溯到传统社会学的文化理论。早期的社会学与人类学有很大相似处,均以某一特定社团的全部生活方式为研究对象。但人类学更多关注原始风俗,社会学家则关心当代生活。20世纪60年代之后,文化社会学开始兴起,很快成为社会学的一个主要分支。甚至及至今日,不乏有人误解文化研究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社会学只是做了文化转向。社会学的“文化转向”意味着:一、它承认当代社会中高雅文化和大众文化特别是消费文化,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二、社会学的几乎每一个研究领域,无论是性别、种族、科学和国家研究,必须与文化携手,方得建树其学术地位;三、主体和社会行为一方面有必要作结构分析,同时又不失其理论内涵;四,社会学的学科边界将是一个开放的边界,特别是文化研究的成果,将被大量吸收进来,充实社会学自身的学科建设。当然,文化研究不是社会学。文化研究作为后起之秀,对社会学构成挑战,社会学开放它的固有边界,接纳文化研究,势所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