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462X(2010)06-0184-13 一、媒介、传媒、渠道、体裁 在文学与文化研究中,有一系列术语一直被混用,例如媒介、传媒、渠道等。这几个术语非常重要,而且随着电子时代来临越来越重要。所以本文一开始就作一个辨析。 符号的可感知部分,索绪尔称为能指,也可以简单称为符号。符号文本的文化类别称为体裁,同一体裁往往可以通过不同媒介传送,例如一首诗可以读出来、录音放出来、写出来、印出来。符号依托于一定的物质载体,载体的物质类别称为媒介(medium,又译“中介”)。媒介是储存与传送符号的工具,因此传播学中常称为“传送器”(transmitter)。媒介与载体(vehicle)的区别,在于载体属于个别的符号,例如一封信的载体是信纸上的字句;而媒介是载体的集合称谓,是一个文化概念,例如可以说书信是一种媒介。叶尔慕斯列夫就认为媒介即符号系统的“表达形式”[1]。但是,他又把符号能指称为表达层(plane of expression),因此能指形式往往与媒介混同。 媒介一词的西文medium为拉丁文中性单数,其复数形式为media,意思即“各种媒介”。在当代文化中,media指专司传达的社会体制,中文另译为“媒体”或“传媒”。而所谓体裁(genre),则是文化对符号文本形式的集合分类。 渠道(channel)的定义是“模式化的媒介”(patterned medium),这个定义并不明确。渠道指的是符号信息到达接收者感官的途径,是媒介被感知的方式。从人类的传达行为上分,可以有物质、身体、图像、声音、副语言、语言(包括文字)等七类。西比奥克把渠道分成两大群:物质的(液体的,固体的);能量的(化学的、物理的),而物理的又分成视觉(日光、生物光)、听觉(气体传达的、液体传达的、固体传达的)、电力、热力[2]。这样就有九类细分的渠道。如此分类,实际上过分技术化。例如味觉究竟是固体还是液体的,是物理还是化学的?就不是符号学的研究范畴,符号学只满足于说味觉是一种渠道。 渠道应当用接收者感知的器官来分,因此有视觉(以及光谱外的红外线、紫外线)、听觉(以及动物能听到的超声波)、味觉、触觉(以及附属于触觉的热觉、“电觉”)、嗅觉等五类。人类文化使用最重要的渠道是视觉与听觉,而视觉比听觉重要得多:人类收到的符号信息80%来自视觉。 以上这些区分很细微,不容易弄清楚,一般研究者也无暇细分。本文讨论理论符号学,不得不尽量区分清楚。实际上区分是必要的:渠道是作用于感官的物质介质,媒介往往是符号传送的社会性构造,一种媒介可以社会化为一种媒介。以书为例:视觉是一种渠道,文字是一种媒介,书籍出版业是一种传媒,而小说或历史是体裁。 这里最容易混淆的是渠道与媒介:渠道是感觉方式,只能延伸而不可能改变其根本范畴。例如电子技术延伸储存戏剧演出,但是最后依然要让人看见;而媒介是指符号传达的物质方式,电子技术是文化变迁中的重大动力。有人认为在人类文化中,文字、图像、言语、影视技术、电子技术、身体、表情,已经发展到如此规模,远比嗅觉等储存传送的信息量大得多,不能再称为媒介,而应当称为渠道。更多的学者坚持语言文字是单独的渠道。这当然是对的。但渠道依然必须是感觉性的,不能因为文化变迁而改变。 在符号表意过程中,媒介不是中立的,媒介本身不是符号过程中的可有可无之物,媒介的性质直接影响到符号传送的可能结果,即影响到意义解读。符号表意总应当与适当的媒介配合。例如情书最好手写,不用电脑打印;情歌最好曲调柔软婉转,不用重金属摇滚;情诗最好不用江阳韵。 媒介本身有时候就会成为符号,例如刺绣的针法可能比所绣的内容更有意义;一幅书法或泼墨山水,首先强调其笔法画艺,至于写的是什么字、画的是什么景色,倒是其次的事。因此,媒介是符号表意的成分,有时是符号最重要的部分。对书画意义的解释,往往不是针对书画的内容,而是针对工具的运用。著名艺术理论家克莱门特·格林伯格甚至认为现代艺术的特点是“节节向工具让步”,让媒介载体代替内容成为艺术的主导成分。 媒介就其功能可以分成以下三种: (1)记录性媒介。即能保存符号的文本。例如远古的岩画等图像,古代的文字书写与印刷,现代的电子技术。记录性媒介造成文本的过去性,这种媒介造成的文本是成品,如读者已经无法改变小说的结局。 (2)呈现性媒介。往往用于表演,如身体姿势、言语、音乐、电子技术等。呈现性媒介造成文本的表演性、当下性。呈现性媒介是一次性的、当下进行式的,如果用于表意(例如台上演出一个故事),会让接收者觉得后果不明,因而出现强烈的“戏剧反讽”,接收者有干预冲动,一如在对话中听者与说话者可以互动。 (3)心灵媒介。心灵媒介是组成幻想、梦境、白日梦等的载体,它们往往被认为是符号表意的草稿,符号发出者大量的表意意图最后并没有形成表意,成为自我符号。心灵媒介形成的往往是“文本草稿”,但是人能够表现的只是大量草稿的冰山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