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洛-庞蒂的身体现象学和福柯的权力铭刻身体说,触发了文化人类学两个基本的身体命题:第一,由于客观世界作用于我们的身体,我们在世界中的存在经验影响并塑造了我们所感知的现象;第二,我们并不是以被动的身体去观察和理解外在的客观世界,有关世界的所有经验都是以我们对它的感知为中介的——通过生物的、心理的和精神的机制或感官,因此,具体的个人(身体)—社会文化—自然世界之间有着持续不断的相互作用。 一、文化人类学中无所不在的身体现象 所有民族和文化中都有一件随手可得的物体,它无所不在并可延伸,还可以承担特别重要的象征负担,那就是身体。正如尼达姆指出的:“在男人(和女人)中有一种特别自然的相似物,它是所有的人都承认的,它使人们有机会跨越文化和语言的界限进行比较,这种相似性的聚焦点同由人的身体提供的,这种事物本质上是可以内在地经验的,是我们能够主观地认知的惟一物体。”① 人类从远古时代起便以自己的身体作为原型去构想宇宙的形态、社会的形态乃至精神的形态,例如用首(头)来表达顶或开始,用额或肩来表达一座山的部位……这一切事例都是那条公理的后果:“人在无知中就把他自己当作权衡世间一切事物的标准,在上述事例中人把自己变成整个世界了。”②比如,西非的道冈人(Dogon)认为,世界是一个巨大的身体……它在每一个层次上均反映出一种具有性别特征的身体形象——矿物、植物及人工制品均是某一巨大身体的组成器官;在喀麦隆北部的法里地区,同样也用身体来给世界构型,即“每种生物的地位和功能都以身体各器官、功能和关系的类比被加以描绘”。③ 这是因为“身体是一种社会现象”,④即“所有的思想类型能够被身体所反应,宇宙学、性别和道德都在划分着身体,所以,物理的身体也是社会性的”。⑤虽然身体不是涂尔干的研究重点,但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里,他明确提出人是双向的,既有其生理性与个体性,又有其社会性,而且社会性的身体是更高层次的身体,正是基于此,身体开始从个体性过渡到了社会性。特纳的《社会的肌肤》所要表达的就是身体的社会建构思想:“人生而祼露,但是无论哪里的人都穿着衣服……身体的修饰是一种中介,这种中介与如何把个人建构成社会的、文化的主体相联系。”⑥ 道格拉斯很早就认识到身体作为自然物是被社会力量所塑造的,因此,她提出物理的身体和社会的身体两个概念:“社会身体制约着我们对物理身体的理解。我们对于身体的物理的经验总是支持某一特定的社会观点,它总是被社会范畴所修改,并通过它被了解,在两种身体经验之间,存在着意义的不断转换,这样,任何一种经验都强化着另外一种。”⑦道格拉斯之所以要把人的身体分为物理的身体与社会的身体,认为社会的身体限制了物理身体被感知的方式,就是要强调“身体是一种象征系统”。⑧虽然道格拉斯在其早期作品中认为,物理的身体本身是社会象征的自然基础,但到后来她更倾向于认为物理的身体根本不存在,因为它早已被社会建构了,文化中的主要规则、等级制度甚至形而上学的信念都记录在这个表面,“身体的肉体构造和体现这种构造的方式、行为、举止,同时进入了身体的素养之中,于是身体的素养就被认为按照肉体和精神对应的公设”。⑨正因为如此,身体才能成为一种有力的象征形式,充当文化的隐喻。 二、文化人类学身体研究的两个维度 把身体作为研究对象并不始于道格拉斯,体质人类学捷足先登了这一领域,⑩而且她也不是研究身体象征体系的第一人,但是道格拉斯使身体的社会生产和身体的社会象征成为人类学身体理论的一个中心议题,因为“每一个自然的身体可追溯到其社会意义,每一个社会给自己的身体象征划定范围”。(11) (一)文化塑造身体 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中举了一个例子,日本人和西方人表达愤怒和爱情的身体动作并不一样:愤怒中的日本人会面带笑容,而愤怒中的西方人则面红耳赤或面色发白,话音升高而且带有尖叫声;西方人用嘴对嘴的亲吻表达两性之爱,日本人的传统习俗中却没有这个身体动作。两个有意识的主体有同样的身体器官和同样的神经系统,但是这种生理上的一致性却不能保证同样的情绪在他们身上以同样的方式表现出来。由此可见,身体本身是自然的产物,而人们运用身体的方式却是由特定社会约定俗成的,一个人对自己身体的运用超越了作为单纯生物存在的这个身体。 用文化人类学的术语来说,就是文化塑造了身体。泰勒在《原始文化》一书中认为:“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一个复合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习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12)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来研究身体的传统始于毛斯。毛斯认为,我们打交道的是各种身体技术,“身体是人首要的与最自然的工具,或者,更准确地说,不用说工具,人首要的与最自然的技术对象与技术手段就是他的身体”;(13)而身体行为的一些基本方面,如走、站、坐等,都是社会建构,这些实践行为虽然要求有一个官能性基础,但是官能的潜力得以实施则需要一个文化语境。身体之所以是受到高度限制的表达媒介,就因为它受到文化的严密调节,表达社会加给它的压力,因此,社会情境将自己加在身体上,限制身体,使其只能以特定的方式活动,所以,“身体技术指人们在不同的社会中,根据传统了解使用他们身体的各种方式”。(14)毛斯谈论的身体技术虽依赖一个共同的器官基础,但它既是一种个人培养也是一种文化培养,因为每个社会都有着自身的习惯,这些习惯不仅因个人及其模仿而变化,而且还特别因社会、教育、礼节、方式与威望的不同而变化。 用布尔迪厄的话来说,身体是社会控制的直接的中心所在,“文化制造了身体,它通常是通过就餐礼仪,排便习惯和看似无足轻重的惯例,规则与实践,把身体活动转变为理所当然,习惯性的活动,照此说来,它超出了意识的控制……是主动、故意的改变”。(15)从毛斯、布尔迪厄而来的人类学传统极其重视个人的身体实践和训练,认为正是这一反复的实践逐渐内化进身体中并养成习性,因此,这个习性不仅仅是身体性的,它也以认知的形式出现,由于“男性和女性性器官之间的明显差别,远远没有扮演人们有时分配给它们的创立者角色,而是一种社会构造,这种社会构造在以男性为中心、为根据的区分原则中找到了根源,而这种男性中心的根据,本身就建立在男人和女人被指定的社会地位区分的基础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