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本文从“纪念与忘却”、“轻死与韧战”两方面研究了鲁迅悲壮的献身的生死观。作为“死的随便党”的鲁迅并不畏惧死,但认为革命、改革、反抗都必须思虑“血的代价”,这是他经历了多次血的教训后增长的理性认识,是他对生与死进行文化哲学思考后转向社会政治思考的结果。 关键词 鲁迅 生存 死亡 挣扎 血的教训 前言 鲁迅和古今中外那些真正的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一样,毕生都在承受着死亡和痛苦的重压,面对死亡并从中吸取力量,思考死亡并表现死亡,他们“总是随身携带着死亡,正如一个真正的牧师总是伴有祈祷一样”[①]。在文学家艺术家与死亡的关系中,蕴含着人类生活中一个深刻而永恒的情结,那就是死亡总是连系着文学艺术的诞生。在鲁迅逝世以前,就有研究指出过他的作品思考死、表现死的题材太多[②]。鲁迅是通过对死亡的领悟和处理去认识生的内容和价值的,是将生与死作为一个统一的生命流程的起点和终点——也就是一个基本行为的两个方面去把握和表现的。作为一种艺术的表现,甚至细微到一个小学生在课堂上向老师请教“立论”的方法中[③]。“一家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合家高兴透顶了。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到一点好兆头。/”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谢。/“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做官的。’他于是收回几句恭维。/“一个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他于是得到一顿大家合力的痛打。”尽管鲁迅写出了老师“教”孩子当“阿唷哈哈”派,但他心仪的显然是那虽遭打而说出了“必然”者。这使我们很自然地联想到西方生命哲学家西美尔的著名论断:“在任何一个生命的时刻,我们都在走向死”。 当然,生与死是对立统一的,人生观也就是“人死观”,生死观也就是死亡观。在鲁迅那里,有一种带有根本意义的思想,就是:人得要生存!他是把生存放在温饱、发展之前的。被冠以“竹内鲁迅”的日本鲁迅研究专家竹内好,在那部标志日本鲁迅研究高峰的传世之作《鲁迅》中,将“人得要生存”的思想的“哲学深处”,诠释为“有一种更为朴素而又粗犷的本能性的东西”,他从这种哲学思考出发,提出一个颇具启发性的疑问:“鲁迅是否考虑过‘死’作为最终行动的模式呢?”在这种曲折迂回,不断提出“疑问”和“想象”的杰作中,竹内好的解答实际是肯定的,所以他说:“我想象,在他体验过程中的某个时机,他曾经考虑过:还因为人得要生存,所以人也应该死去”。[④]十分值得注意和研究的是,在鲁迅那里,作为启蒙思想家的理性思考,与作为文学大师的艺术表现,以及作为革命斗士的社会实践,是紧紧联结在一起的。所以,鲁迅的生死观绝不仅仅是他个体的哲学思考,也不仅仅是他启蒙主义的文化思想观念,还十分重要地联结着他改造社会、变革现实的实践。换言之正是在对个体生死的形上体验和对残酷现实的热切干预的相互关联中,在由死观生、由生观死的全方位审视中,在鲁迅生死观的社会时代内涵中,他那独特鲜活的人格和灵魂才显示出强烈的现代色彩。 一、纪念与忘却 鲁迅的生死观强烈的社会时代内涵,集中体现在对“血的教训”亦即“血的代价”的激越而深沉的反思中,这使他的生死观染上了浓重的时代悲剧色彩,借用他的文章的标题,可以谓之“纪念”与“忘却”(《为了忘却的纪念》)。 1927年,鲁迅写下过这样的名言:“……中国现在是一个进向大时代的时代。这所谓大,并不一定指可以由此得生,而也可以由此得死”。[⑤]这是鲁迅对中国时代发展的预言性论断,实际上也透露出他的生死观的现代色彩。从本质上讲,鲁迅生死观的形成、发展与变化,始终在中国现代时代的大潮中,在血与火的浸染下呈现出不同的光和色;中国现代化历史进程中的风云变幻在鲁迅心路历程的艰难跋涉中的叠印与碰撞,构成了鲁迅生死观辩证发展的运动轨迹。而中国现代史上惨绝人寰的几次“血的代价”,如1925年的“五卅惨案”、1926年的“三一八惨案”、1927年的“广州血案”、1931年左联五烈士被杀害,这些人类历史上罕见的大杀戮大悲剧在华夏大地上接二连三的发生,给鲁迅的刺激和震撼是难以形容的,使他对“牺牲”“死亡”现象的思考更趋深沉,更加理性,更带上策略性的政治色彩。 有生就有死,一个刚生下来的孩子“将来是要死的”,但是鲁迅有个坚定的信条“我最不愿别人做牺牲”。他不仅在1925年给许广平的信中作过这样的表示,又在1927年对上海劳动大学讲演时重申自己“不劝他人去做牺牲”。“五卅惨案”发生前几天,他在散文诗《死火》中深情地吟咏了与突然驰来的大石车同归于尽的“死火”,那“死火”在“冻灭”和“烧完”中之所以选择了“烧完”,因为“烧完”意味着还有可能取得冲出冰谷的代价,至少也是“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买卖相当,得不偿失的“牺牲”从来是鲁迅反对的。1926年写作的小说《铸剑》中,眉间尺和黑色人以自己的两颗头颅咬死了大王的头,但终于使三个头颅无法区别,送葬的人们只得同时祭奠至高无尚的大王并两个大逆不道的逆贼的魂灵,这一观点是鲁迅一生始终坚持不渝的观点之一,是其生死观的社会时代内涵的集中体现。之所以如此,他自己的解释“这其实还是革命以前的种种事情刺激的结果”,他借黑色人的口道出“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有了以上的理解,我们就会高度重视1926年“三一八惨案”后鲁迅所写的一组系列杂文了。这些杂文既揭露和鞭挞了强权政治血腥屠杀的卑劣无耻,对先驱者的死难寄寓了深切的哀悼和由衷的怀念,还对血的教训进行了“战斗艺术”高度的思考总结,在“纪念”与“忘却”中显示出鲁迅生死观的社会时代内涵。通过这系列杂文,我们可以将鲁迅的思考归纳为以下几种“血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