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茅盾诞辰100周年 文章认为,茅盾的艺术思维特点在于:把人作为艺术思维的中心,在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密切结合与交互作用中实现创作的社会要求与艺术要求,以及作家对社会生活现象作宏观把握的整体性“立体思维”。茅盾用全新的文学观念把握形象创造规律,确立人在整个文学创作中的主体地位,具有鲜明的现代品格,对于拨正新文学的创作方向有重要意义,其理论和实践都具有独特的价值。 作为一位接纳世界文学新潮走上文坛的新文学作家,茅盾对于文学创作艺术规律的把握,显然显现着他融通世界文学潮流的开放意识与贯注于创作整体中的鲜明的现代特质。其中对于文学创作中艺术思维要求的执著强调,便显示出他取精用宏、看取文学新潮的艺术眼光与严格遵循艺术规律的创作精神,显示出他为纠正新文学创作中忽视艺术倾向的弊端,从而提高其整体艺术水平所作的坚执的努力。这既是茅盾为我国新文学的现代化作出的重要理论贡献,同时也是赋予他的创作实践以长盛不衰的艺术生命力的重要原因所在。然而,在以往的茅盾研究中,不少论者对茅盾创作的社会价值激赏有余,而对其艺术价值则往往评价偏低,甚至还有认为茅盾的创作逐渐走向封闭的思维模式,其创作“范式”是对艺术思维规律的偏离等。这显然有失公允。由此倒说明,就茅盾艺术思维理论的重要特征作简要的描述与评估,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阐说茅盾艺术思维观的现代品格与独创性价值,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一 茅盾艺术思维理论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创作原则,即把人作为艺术思维的中心,确立人在整个文学创作中的主体地位,包括把人当作艺术创造的对象和根据,创造的源泉和出发点,乃至艺术创造的最终完成。这是茅盾汲取近代文艺思潮、突破传统的创作思维模式,在艺术思维理论上的变革和创新,由此显示出其艺术思维观的鲜明的现代品格。 “人的发现”,人在文学创作中主体地位的确立,乃是近现代文学逐步走向成熟的标志。茅盾敏锐地感知世界文学新潮,不断探索、思考“人和文学关系”这个历史性命题,使茅盾将“人”置于艺术思维中心地位的观念日趋深化。早在“五四”时期,茅盾便以一个善于吐纳“人的文学”的清新空气的青年理论家而为世人瞩目。由于对传统文学只“替古哲圣贤宣传大道”的弊病看得分明,他对近代文学新潮和我国新文学先驱的理论启迪特别敏感,很自然地成为“人的文学”的热心鼓吹者。他提出现在文学家的“重大责任”是要认清“文学和人的关系”,应该同传统文学创作“不知有人类”的缺憾划清界线,明确表示只要是表现人的思维和情感的文学,“不管它浪漫也好,写实也好,表象神秘也好;一言蔽之,这总是人的文学——真的文学”〔1〕。 他高度评价“五四”文学在“人的发见”上的历史价值,认为“人的发现,即发展个性,即个人主义,成为‘五四’时期新文学运动的主要目标;当时的文学批评和创作都是有意识或下意识的向着这个目标”。〔2〕这表明, 一步入文坛,茅盾的视点便落在文学观念的更新上,即注重文学对“人的发现”以图创建一种真正恢复人的主体地位的“真的文学”。循着这样的思路前进,茅盾对“人的文学”观念的深层内涵及其实现方式,有了更明晰的把握。这突出地反映在:走上创作道路后,他从文学表现“人”的独特价值的“发现”出发,将人与文学关系的思考引入具体创作思维领域,提出了创作以人物为“本位”的观点。在《创作的准备》这本谈创作经验的著名小册子中,茅盾提出了确定不移的原则:在文学作品“构成的要素”中,应当“把‘人物’作为本位,尊为第一义”,这同他此前谈及的“‘人’——是我写小说时的第一目标”〔3〕相呼应, 完整地确立了“以人为本”的崭新的创作理论。如果说,“人的文学”观的提出,是对旧文学扼杀人的个性的反拨,其着眼点主要是在文学内容的革新上,“人”在文学创作中应居于何等地位尚提得不十分明确,那么,“以人为本”、把“人”置于“第一目标”,就毫不含糊地强调了人在文学创作中的主体地位,显然是对前此观念的深化和强化。而创作“以人为本”,文学的实现方式是把“人”置于整个思维活动的中心而展开,则明确揭示了文学创作中的形象思维规律,表现了他对艺术思维本质的清醒认识。 由于明确意识到文学创作必须以人为本,茅盾对创作思维规律的深刻揭示,是把人作为思维的中心,创作活动的全过程都应围绕对“人”的透辟思考、研究而进行。具体言之,是:在创作的准备阶段,“第一目标”是研究人;投入具体创作后,“第一目标”是表现人;创作的最终目的是创造人。研究人,是创作的出发点,作家必须牢记“人”是艺术创造的对象和根据,创作就必须首先从研究人开始。对于茅盾来说,研究人几乎成为他的一种“职业习惯”,诚如他所说,“把写小说作为一种职业”的作家,“没有一点‘研究’好像是难以继续干下去的,因而我不能不有一个‘研究’的对象。这对象就是‘人’!……我于是带了‘要写小说’的目的去研究‘人’。”〔4〕他不但侧重于“向活人群中”研究,即通过对生动活泼的现实生活中的人的实际研究,以获得对创造对象的新鲜印象,也不排斥通过其他的方法去研究人,诸如在同朋友交谈中获取“第二手材料”,从报章记事中研究社会动向特别是人的动向等等。《蚀》的创作偏重于前者,《腐蚀》偏重于后者,《子夜》,则可以说是两者的结合。无论是取哪一种方式,都是在形象的“成活”以后始入创作境界,这为形象创造的成功具备了先决条件。表现人,是指突出创作过程中的用力所在,即作家在处理创作诸要素时必须始终把用力重点放在表现人上。茅盾主张创作过程中突出表现人,集中反映在人同事的关系处理上:“构思的时候应先有人物,然后提出故事,不是先有故事再想出人物来。要使故事服从于人物,不使人物服从于故事。”〔5〕在人事关系的配置上突出人, 反映了茅盾把人定为创作“第一目标”的不可移易性,这使他的作品一般不以曲折离奇的故事取胜,有的甚至连故事的可读性也不很强,但能够深深吸引读者,就在于作品具有描述人物性格和命运的夺人心魄的力量。如果说,小说创作中有所谓“情节小说”和“性格小说”之分,那么,茅盾的小说无疑应归入“性格小说”之列。这样看来,由于认识到文学的主要职能是在于写人,在于通过对人的研究去研究社会,通过对人的性格的着力表现去描写人,茅盾必然把创作的最终目的定在“人”的创造上,定在艺术形象的刻绘上。他用力最多的是在这里,他为文学所提供的最重要的创造也在这里。 坚持“以人为本”的创造原则,把人作为艺术思维的中心,对于认识茅盾创作理论与实践的独特价值有着重要意义。作为一位成就卓著的现实主义作家,茅盾把形象创造置于文学创作的首位,坚持用形象思考时代、表现社会,正表明他遵循艺术思维规律进行认真的艺术创作的优长,其创作势必以创造全新的文学形象而显出极高的美学价值,因而将这位作家的长处当作弱点来批评,显然是缺乏根据的。20年代末,30年代初,我国文坛一度流行的某些普罗文学作品,严重违反艺术规律,特别是对文学表现“人”的偏狭理解造成的人物描写的抽象化和虚假性,使文学创作偏离了艺术的轨道,成为创作中的一种严重弊端。茅盾的“以人为本”的理论有相当部分就是针对此种弊端而发的,其中对于违反形象创造规律的两种创作倾向的批评最能见出他的敏锐眼光。一种是把人降低为物,当成是“傀儡”或工具,蒋光慈小说是突出的例证。蒋光慈写革命者,全凭自己的意念去驱使笔下的人物,把人物当成顺着自己笔端转动的玩物。茅盾批评说,此类小说“给读者以最不好的印象就是这些人物不是‘活’的革命者而是奉行命令的机械人”〔6〕。 另一种是把人奉为神,写英雄而离开了人应有的本色。茅盾批评某个歌颂群众领袖的作品,“把首领当作一个特出的超人:他是牧者,而群众是羊”,这也是“无产阶级艺术”所不取的〔7〕。茅盾批评的这两种倾向, 实际上就是忽视人的主体性的物本主义和神本主义在创作中的表现。对此的严肃批评,正表明茅盾用全新的文学观念把握形象创造规律,力图恢复人在创作中主体地位的追求,对于拨正新文学的创作方向有着重要意义。由于茅盾的理论倡导与艺术实践,逐渐克服不良创作倾向,使我国三十年代文学的现实主义日趋深化。这是茅盾的独特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