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期散文的客观制约因素从历史看背着传统因袭的重负,从时代看有着无心媚俗的孤独;文体内面临“家庭分化”的无奈,文体外难免“尺长寸短”的伤感。但仍取得了很大成绩,“智性散文”便是一大超越。它的主要艺术特征包括丰富真切的人生体验,机智深刻的哲理感悟,生动厚重的文化意蕴,行云流水的随意笔触等,其文化品位不可多得。 关键词 新时期散文 客观制约因素 智性散文 艺术特征 新时期文坛浪潮迭起,“轰动效应”不断,热闹非凡。短、中、长篇小说,诗歌,报告文学等,都曾几度辉煌,影响视听。然而对于散文的评价,却一直见仁见智,难有公论。或为之大唱赞歌,说“太阳对着散文微笑”(韩小惠);或为之唱起挽歌,认为散文已“从中兴到末路”(黄浩)。笔者认为,与其凭主观印象意气用事,倒不如冷静客观地对新时期散文所处的生态环境作一些多方位、深层次的透视,以便使人们对它有一个较为明确的认识。 一 新时期散文的发展,可以说是步履艰难。因为较之其它文学体裁,它受着更多客观因素的制约。 传统因袭的负重。纵观各种文学体裁的创作,传统的负重莫如散文者。自古以来,散文作为文学正宗之一一直主宰着我国文坛,而且发展到极高的艺术水准,出现过先秦诸子散文和唐宋散文明清小品等几度辉煌,历代名家名篇不可胜数。这辉煌的历史虽然给后世散文创作提供了品位极高的借鉴,但另一方面又形成了难以超越的艺术高峰。(诗歌虽也大致如此,但格律上的解放却给创作带来了无限活力)。从这一点来说,散文创作艺术的历史参照水准就比其它文体都要来得严格和高超。在此高水准的历史参照下,后世散文的创作突破就倍加艰难,成就也难以大放异彩。这仅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散文创作在悠久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个相当稳固的古典审美传统,即散文必须“载道”。这个律条四百年来一直左右着散文创作,使现当代审美意识的渗透格外困难。相对散文“载道”的审美规范来说,诗“言志”、“言情”的审美规范无疑要宽松自由得多。虽然文学创作都免不了时代文化背景气候的宠罩,但“言志”、“言情”的审美规范起码为诗人表现创作主体的审美意识留下了一线天地,而“载道”的散文却被死死地束缚在“古典之道”、“大一统之道”中难以动弹,与政治密不可分,功利性色彩十分浓郁。由于这一传统文化基因积淀深厚,十分难以摆脱,这就使后世散文创作的突破极为艰难。本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散文在“五四”运动解放思想、解放个性的旗帜下,以及西方文艺思想的影响,曾从古典审美传统中超越了一步,重“自我表现”、重个体审美意识的张扬而取得了可喜的实绩,但三四十年代以后的散文又由于时代政治的特殊影响而走向了传统因袭之路,功利性、大众化的“载道”再次泯灭了个体审美意识的火花。直至六十年代“三大家”的散文,骨子里仍然是对“载道”的古典传统的回归和简单继承,而这种继承和回归又不具备思想解放和创作个性解放的基础,因此在特定时期的文化气候中虽能盛行一时,但最终又演变为一种为传统所缚的思维模式,更由于传统因袭观念甚重的人们争相效仿反而成为散文创作新的桎梏。进入新时期以来,思想上的解放虽然为散文创作提供了繁荣的大好时机,但由于传统因袭的负重积重难返,人们一时尚难以完全超越出来,实际上还处于观念的嬗变更替过程之中,所以也就难以短时间内推出散文创作整体上的繁荣。相对来说,在西方文艺理论中成长起来的小说等其它文学样式要年轻得多,传统因袭少而横向借鉴多,创作上的突破和繁荣也就容易些。 “家庭分化”的无奈。我国古代的“散文”概念本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其内涵虽然包括一些非文学的文章样式,但其中文学样式仍是主体,如小品、游记、传记、书信、随笔、札记、序跋等。到了“五四”时期,人们把散文看成是与小说、诗歌、戏剧并驾齐驱的四大文学体裁之一,除了古代散文概念所包含的文学样式之外,又增添了通讯、报告文学和杂文等。但到了当代,散文这个成员最多的“大家庭”却越来越不景气,分化瓦解而退缩到了相当逼仄的境地。这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从客观上来说,随着时代的发展,原是散文大家庭中的一些文学样式如传记、通讯、报告文学、杂文等逐渐丰富完善了自己的审美品格,纷纷“自立门户”。另一方面,又由于五、六十年代“复兴散文”审美观念的导向,更是把散文的叙事、议论等表现功能剥夺了,使散文可怜地局限于借景抒情、托物言志的逼仄格局中,认为除了抒情之文就不再是散文了。而现在人们评价散文的成就时也常常是仅从“抒情散文”这一狭小的领域着眼,却视而不见散文大家庭中众多成员的可观实绩,并由此而断言散文的穷途末路,这未免太不公平了。文学发展到今天,众多文学体裁都在不断丰富完善和扩展自身,如小说就在努力挣脱故事情节的制约,突破传统审美规范的束缚向多个层面开拓,产生出纪实小说、情绪小说、心态小说、散文体小说、诗体小说、新闻小说、寓言小说等,而本来就具有众多成员、艺术包容量最大的散文却越来越委琐,这是与文化背景和人为因素都有关系的。即使我们不能否认某些文学样式从散文大家庭中独立出去,但散文的领域仍然是很宽广的,绝不是只剩下了“抒情散文”一个光秃秃的枝干,对散文创作成就的评价也不应只是看到这逼仄的一点“树木”而“不见森林”,否则自然有失偏颇。 “尽长寸短”的伤感。不同文学体裁有不同的审美规范和艺术表现功能,这是由其文本本身决定的。散文体式短小精悍,被认为是文学的“轻骑兵”,其艺术表现功能也自有其特殊性。散文体裁在艺术表现上的巨大包容性是它的长处,叙事、抒情、论理、状物、写人无一不方便,但从另一方面说这又是它的短处。散文以抒情为重,但抒情并没有诗歌来得更方便直接,所抒之情不能进行“极化”处理;散文可以说理,却不如议论文透彻严密;散文可以写人状物,但又不能象小说那样以充足的篇幅表现得淋漓尽致,塑造出极富典型性的艺术形象;散文可以写实,也不能象纪实文学那样把事情始末表现得纤毫毕见,等等。因此,表面看散文在艺术表现上虽集众长于一身,但从各个具体侧面去衡量,又可以说是“一无所长”。对于改革开放年代瞬息万变的社会生活,散文以它的轻灵可以迅速反映,但不可能反映得十分具体深刻;对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件,散文也只能摄取某个局部或侧面加以表现,而不能全面精细地表现整个事件的全过程;对于社会生活中林林总总的众生相,散文也只能摄取几个镜头作写意性的展示,而不能精雕细刻去塑造典型。既然如此,我们便不能指望一篇散文作品象小说那样产生“轰动效应”,不能要求一篇短文具有长篇作品同等的艺术容量和艺术效应,更不能由此而否认优秀散文之作的存在和散文创作所取得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