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早期的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确多有历史性建树,在作家作品评论方面亦有不少饱含着卓越见地的成果,论者们从不同角度和方面对新文学现象及其运动过程的认识是逐步深入,其建树和成果对新文学史的构建树起到了开辟道路的作用。 在文学史研究领域中,中国现代文学史是一门年轻而极有成就的学科。特别是新时期以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精神,越来越广泛深入地渗透到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亦随之有迅速发展和发生深刻的变化,形成了前所未见的规模和高潮。 当历史步入90年代,经历了高潮期之后的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进入了相对平静状态,一些论者开始了对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整体历程的世纪性学术审视与回思,以期寻求这一学科研究新的突破与进展。本文意在为此做出些许的努力。 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经历了一个从萌芽到形成独立学科的发展过程。它的开端是在20年代。那时最初的一些研究是仅仅在中国文学史著作的末尾加上“现代文学”、“民国成立以来的文学”、“最近的中国文学”等标题,附带一提“五四”以后的新文学。在最早的新文学史研究队伍中,胡适是对新文学的成绩加以概括和评述的第一人,他的《五十年来之中国文学》就是这个开端的重要标志。这篇文章是胡适《国语文学史》一书的附录,最初刊载于1923年2月出版的《申报五十周年纪念刊》,1924年4月出版单行本。关于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内容在该文中所占份量甚微。它主要地是叙述曾国藩死后50年的文学变迁,由桐城派论起,中述太平天国、鸦片战争、中日战争等各个时期的文体代表人物,末讲“文学革命运动和白话文的成功”。胡适断言:“白话文学之为中国文学之正宗,又为将来文学必用之利器”,但是历史上的白话文学大抵是无意的国语主张,“一九一六年以来的文学革命运动,才是有意的主张白话文学”。他对新文学草创阶段的各种文学现象予以初步总结,对各种文学门类和各种类型作家创作的得失做了分析和论述,这无疑适应了新文学发展的需要,因而在文学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但是,为实验主义所囿,胡适对新文学的论述仅仅在于白话形式方面而忽视了内容。 继胡适之后的一些文学史家,在其文学史著作中大都采用了与《五十年来之中国文学》相似的体例,例如赵景深著《中国文学小史》、陈炳坤(子展)著《中国近代文学之变迁》、谭正璧著《中国文学进化史》、贺凯著《中国文学史纲要》等。这些文学史著作虽然还没有构筑起新文学史的框架,也未曾把论述重点放在现代文学史上,但它们对此后系统地研究现代文学无疑是有其贡献的。特别值得提出的是,这些书中论述新文学的章节,非常重视新文学与传统文学的历史继承性,把它放在中国文学历史发展的坐标上加以审视,尤其是把近代的文学改良运动与五四新文学联系起来,论述旧民主主义文学是怎样向新民主主义文学演变发展的,并对新文学发生、发展过程划分了阶段,做了真实的描述,这种历史主义的研究态度启迪了后来者的研究思路。正是基于这样的优点,阿英负责编选的《中国新文学大系〈史料·索引〉》中,“总史”部分节选了胡适《五十年来之中国文学》、周作人《中国新文学的源流》和陈子展《最近三十年中国文学史》(《中国近代文学之变迁》修订本)的有关新文学部分,对其价值做了历史性的肯定。 提到中国现代文学的系统研究,我们自然会想起最早的开拓者朱自清。《中国新文学研究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他在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讲授“中国新文学研究”课程所用的讲义,生前没有正式出版,经过整理于1982年2月发表在《文艺论丛》第14期上。全书只是列举了章节标题,有纲目无阐释,内容如何难以窥其全貌。但就当时学术界的情况看,朱自清的这本遗著大概是中国“最早用历史总结的态度来系统研究新文学的成果”[①]。他讲授“中国新文学研究”始于1929年春季,以后还曾在燕京、师大讲授过。当时,五四新文学运动早已取得巨大胜利,新旧文学之争也已事过境迁,但是在文学思想斗争中败北的封建复古派仍在大学讲坛独占统治地位。“当时大学中文系的课程还有着浓厚的尊古之风,所谓许(慎)、郑(玄)之学仍然是学生入门的先导,文字、声韵、训诂之类课程充斥其间,而‘新文学’是没有地位的”[②]。朱自清顶着浓烈的尊古气氛,以其对新文学的由衷热爱和对青年学生茁壮成长的殷切关怀,毅然决然地讲授“中国新文学研究”课,这显然是向封建复古派的勇敢挑战。朱自清是把中国现代文学史搬进大学讲堂而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进行讲授的第一人,但讲至1933年就停止了,其原因如他的弟子王瑶所说,那时“他无疑受到了压力”[③]。 作为开创之作的《纲要》,无疑已初具新文学史框架,至少显示了如次的几个特点: 一、秉承历史主义观点,强调文学的连续性。通过“背景”一章,追述历史渊源,着重阐述晚清梁启超的“新文体”,吴沃尧、李宝嘉、刘颚、曾朴、苏曼殊的小说,林纾的翻译和白话运动,显示了文学改良运动与新文学运动的内在联系。 二、从整体的章节安排可以看出,《纲要》是以作家的创作成果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并且按照文体分类来进行论述的。这种文学史的叙写方法有弊亦有利。其弊在于“少数擅长多种文体的作家,如郭沫若就诗歌、小说、戏剧、散文都写过,而用这种按文体分类评述的方法自然会把一个作家的创作分割于不同的章节,就不容易使读者得到完整的印象”[④]。但是朱自清运用这种方法撰写文学史,能够着重评述各种不同的创作倾向和流派以及作家的个人风格,这正是《纲要》的着眼点,也是一个优点。 三、鲁迅曾说过,新文学的兴起,“一方面是由于社会的要求,一方面则是受了西洋文学的影响”[⑤]。朱自清在“总论”中既考察新文学的社会历史背景,又注重探索外国文学对中国新文学的影响。他认为俄国与日本文学、北欧东欧文学、德国文学、英美文学等都影响过中国新文学,这种影响一方面表现于后者对外国文学作品的借鉴,另一方面也包括现代文坛对外国文学理论的介绍和吸取。这个观点是符合新文学发展的历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