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少有长篇叙事诗,这已为学术界所共识。那么,现代中国诗坛是否仍然如此?已出版的许多《中国现代文学史》对此语焉不详。是的,从绝对数目考察,任何时候都是短诗多于长诗。但是,中国二十世纪四十年代,长篇叙事诗实在不少。据不完全统计,从1940年到1949年这10年内,出版或发表的700行左右以及700行以上的长篇叙事诗估计在40部以上〔1〕。茅盾在1937年1月写的《叙事诗的前途》中说:“这一二年来,中国的新诗有一个新的倾向:从抒情到叙事,从短到长。二三十行以至百行的诗篇,现在已经算是短的,一千行以上的长诗,已经出版了好几部了。”〔2〕茅盾认为, 最可注意的是田间的《中国·农村底故事》、臧克家的《自己的写照》和蒲风的《六月流火》。从茅公写此文起到1939年年底, 千行以上的长诗, 还有张泽厚的《旷野》(1937年5月出版,约2000余行),蒲风的《可怜虫》(1937年12月出版,约2000余行),梅英的《北国招魂曲》(1938年6月出版,约1000行),柯仲平的《边区自卫军》(1938年10月出版,近1000行)等。 我之所以讲当年长篇叙事诗的出版情况,意在修正不少同志的一个误断:中国现代长篇叙事诗不发达,数量很少。 四十年代,中国先后经历了两次战争:抗日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人民历尽艰辛、困苦、牺牲,也品尝了胜利的喜悦,翻身的欢欣,特别是抗日战争中沦陷区的中国老百姓,就像亲历了《神曲》的地狱一般。因此,四十年代的长篇叙事诗39首中有23首描写抗日战争,就完全不会令人感到意外了。此外,有13首写阶级斗争,写劳动生产的4首, 写解放战争的4首,由于有的诗涉及两个方面或多方面的题材, 我分别作了统计,因而总数超过了所列作品数。 中华儿女在抗日战争中,以高昂的爱国主义精神,大无畏的气概,前赴后继,与强大的侵略军作殊死的搏斗;许许多多手无寸铁的国民,在敌人的刺刀枪口下,宁死不屈。他们的动人事迹不胫而走,有口皆碑。诗人们在这样的氛围中,在创作长篇叙事诗时,很自然地将描写、歌颂民族英雄置于最重要的位置。《伊兰布伦》、《平汉路工人破坏大队》、《花与果实》、《古树的花朵》、《小蛮牛》、《静默的雪山》、《岁寒曲》、《柴堡》、《英雄的草原》、《捧血者》都突出了威武不屈、百折不挠的民族英雄气概。尤为可贵的是,《伊兰布伦》、《英雄的草原》表现了兄弟民族中的抗日英雄。中华民族的这些优秀儿女,都爱国爱家爱亲人,但在国家民族危难之际,舍家为国,投身于反侵略的战斗中。《古树的花朵》中的山东聊城地区专员范筑先,年届六旬,犹英姿勃发,从无到有,组织十万大军,抵御日军,最后以身殉国。《小蛮牛》中的少年,也同仇敌忾。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朝野上下,如果这种精神很淡薄,即使一时无外敌入侵,也是衰败的先兆;相反,如果相当多的国民具有这种精神,即使暂时被强敌打败,也必将有复兴之一日。鲁迅说:“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3〕中华民族的国民性有不少痼疾, 但这个民族历数千年仍在前行,足见其是伟大的。 日本侵略军在侵华战争中的残暴凶恶程度,可以说已达极致。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对抗日根据地实行“三光”政策,在中国沦陷区普遍进行的奸淫掳掠,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灾难。在以抗日为题材的长篇叙事诗中,我们应感激《她也要杀人》、《静默的雪山》、《小蛮牛》、《花与果实》、《灾难》等诗的作者,他们在作品中,真切地表现了侵略者的暴行,表现了中国人民的愤怒和仇恨。实际上,日本法西斯较之德国法西斯,有过之无不及。笔者1945年4 月下旬在家乡——湖南邵阳县亲眼见到:中国人民家中财物,全被洗劫;家畜家禽,全被宰杀;妇女除老太婆和幼女外,凡被日军发现者,或被强奸,或在逃命时被枪杀,无一幸免。现在日本有少数人企图否认侵华罪行,无数历史史实是铁证,《她也要杀人》等叙事诗也可以作证。 这39首长诗,写真人真事或以真人真事为主的有《古树的花朵》(范筑先的事迹),《吴满有》(吴满有的事迹)、《红日初升》(郑信的事迹)、《戎冠秀》(戎冠秀的事迹)、《劳动英雄刘英源》(刘英源的事迹)等。 从艺术流派角度观察,《伊兰布伦》、《英雄的草原》、《奴隶王国的来客》等带理想主义色彩,有宏大的气象,奔放的热情,传奇式的英雄。《我站在地球中央》、《火把》、《要太阳的人》整体构思带有象征意味或寓言诗特色。《英雄的草原》,《复活的土地》偶或融化着现代派手法。其他几乎都是现实主义的。 就形体看,《吴满有》、《戎冠秀》、《王贵与李香香》、《艾艾翻身曲》、《苦尽甜来》、《赶车传》、《漳河水》、《鸳鸯子》采民歌体。《金刚坡下》系诗剧,《岁寒曲》为朗唱诗,《剑北篇》近似鼓词,《劳动英雄刘英源》介于说书、鼓词之间,既有道白又有唱词,其余作品,大多是自由体长篇叙事诗。 以上情况表明,四十年代的长篇叙事诗,并非清一色的某派某体,而是百花竞放。 文学首先必须是文学。诗,必须首先是诗。长篇叙事诗有自己的特殊艺术问题,论长篇叙事诗必须论及这些问题。 几十年来,我们要求诗人“叙人民之事”。作为一个号召,一个口号,对此不可厚非。然而作为一种理论,一个观点,将它推向极端,甚至认为,不是人民,就不能作为文学作品的主人公,因而将人民的对立面人物排斥出叙事诗主角行列,这就很不科学了。40年代诗人的实践表明,如《王贵与李香香》、《射虎者》、《奴隶王国的来客》等以人民中的个体作为诗的主人公,艺术上很成功;而《大渡河支流》、《外祖父的天下》以人民的对立面为主要描写对象的长篇叙事诗,也并非平庸之作。冯雪峰同志在为《大渡河支流》写的《序》中,称赞作品“是一篇史诗”。这评价是否过高尚可商榷,但他敢于如此肯定并非以人民为主人公的作品,所表现的文学理论家的眼光和勇气是令人钦佩的。作品所着力刻画的,是地主山耳的“自私、卑怯、阴险和毒辣”,这和别的作品并无不同,但它正如冯雪峰《序》中先后六次所强调的:“山耳的性格和心理是极自然的”,“非常自然而真实”……这才是《大渡河支流》艺术上的独特贡献。《外祖父的天下》叙述的是另一种地主的典型的故事,蔡玉山出身于破落家庭,原欲通过辛勤的劳动摆脱贫困而不能,改走投机之路致富,性格和品质也异化,自私、吝啬,先与官府勾结,日军入侵后作日伪的顺民,抗日战争胜利后,当地解放,他怀着忧虑和恐惧病死。以外孙的口吻诉说,叙事视角新颖,艺术上不落俗套。这些并非“叙人民之事”的作品,艺术生命力比一般化的“叙人民之事”的叙事诗长久。